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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的玫瑰(转贴)辛苦斑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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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openggood
时间:
2004-3-17 16:07
“先生,买花儿吗?”
一个瘦瘦的小女孩叫住了我。她怀抱着好多玫瑰花,在冬日清晨的雾气里显得很单薄。
“好吧,你替我挑一朵。”
女孩熟练地抽出一枝最大最红的:“这朵行吗?”
我点点头,付了钱。
“希望您女朋友喜欢。”她的声音真美!
我没有去接她手中的花。
“是送给你的,小姑娘。”
女孩大睁着眼睛愣在那儿,害羞地望着自己亲手挑出来的礼物。
我给了她一个微笑:“你快乐吗,小梅?”
“可我不叫小梅啊。”
“你是小梅,所有可爱的姑娘都叫小梅,所有的……”
1
故事开始时我二十五岁,不肯求学,不想创业,整天懒懒散散打发着日子。我的智力毫无用处,平庸的生活不需要头脑。毕业两年多了,我一直在某家公司作小职员,薪水够花,闲暇不少,在经济不景气的今天这就不错了。可惜我胸无大志,不懂得利用身边的优越条件好好做点什么,只把时间花在玩乐和望天儿上。
这种生活里当然少不了女孩,我也走马灯似地换着女朋友——什么,你说我……这可冤枉人了朋友,我不是用情不专,而是根本不用。出于某些个人原因,我对她们不感兴趣,仅仅拿这种事消磨时间罢了。不过我良心好,从不委屈别人,所有女孩都是笑着跟我分手的,我也很少回忆她们。没有谁和我的交情超过两个月。
只是眼前这位例外。我们来往快半年了,也算不上多亲密,我却从没想过要她走人。我承认她漂亮、活泼,可这些别的女孩也不缺。她的优点是为人坦白、胸无城府、从不故作天真,和那些外表亲热、心里却爱打小算盘的女孩们不一样。再说她对我也不错。
尽管如此,我还是没办法喜欢她,因为……怎么说呢?先告诉你她的芳名吧,她叫静儿,听上去有些空谷幽兰的味道,可实际情况远非如此。这个女孩从来都不安静。在我们相处的日子里,她总是不停地叽叽喳喳,讲着天气、服装、小食品、电视剧、减肥……这些话题她永远说不腻,好象鹦鹉一样只会重复别人嚼烂了的词儿。她的声音也很难用温柔甜美来形容,倒有点象——你知道电影里的虎妞儿吗?
这下能理解我了吧。有时为了清静一会儿,我只好请她吃东西,但是收效甚微。静儿磕瓜子的功夫非常了得,快速、连贯、响亮,和说话时一样,即使我拿来了松子和板栗也无济于事。我相信那张宽阔好用的嘴巴就象鹦鹉的喙一样,是对付坚果的专用工具。加上她的绿外套、红帽子也和动画片中大鹦鹉的形象吻合,所以我心里一直这样称呼。
能和她融洽相处这么久,足以证明本人的涵养。我不仅毫无怨言,有时还恭维几句,假装对她的品位很欣赏。坦白地说,我宁愿和看起来俗气一点、肤浅一点的女孩来往,这样既安全又轻松,不至于陷入什么感情纠葛——尽管这种女孩也有自己的魅力,可我绝不会爱上她们。这样的傲慢使我保持一种优越感。我真地不知道,除了这点卑微的满足,自己在这个乌烟瘴气又冷冰冰的世界上还有什么可骄傲的。
那是个晴朗的周末,大鹦鹉和我在市郊玩了一整天。她很开心,因为享受过阳光和美食而兴奋,一路上说个没完。可当时我的心情非常差。
我天生内向,有些多愁善感,而秋季辽远蔚蓝的天空和浸足了荒凉味道的空气总是最能触动这根心弦。在那些还没有和现实如此贴近的日子里,我最喜欢和大自然约会,在金黄的秋叶之间享受宁静:漫步、吟诗、不着边际地幻想……本来以为这样荒谬的年纪永远过去了,可是那天,面对醉人的秋景,我突然怀念起了从前的浪漫时光。
而这次,一只把快乐定义在吃喝、玩闹和喋喋不休之上的鹦鹉把一切都弄糟了。我和金秋的原野是沉默的,她和手中的瓜子却响个不停,又不能叫她们住口。该怎么向一个她这样无忧无虑的女孩说明宁静与醉人秋色之间的和谐呢?也许太深奥了,她绝不会去想这些,就象她不肯花脑筋想任何事情一样——我相信她永远也长不出白头发。
静儿一直把喧闹带到公交车上,还对我的沉默表示抗议。我搪塞说男人应当深沉,哪能老陪你聊天,铁汉柔情要表现在女孩最需要的时候,她立刻翻着眼皮说我吹牛。我们于是开始了无聊的争论——静儿喜欢这个,能制造声响的事情她都喜欢。我说过自己良心好,虽然久违的伤感让已经把心情搞得一塌糊涂,我还是宁可让同伴快乐些。
后来终于到站了,我们随着人流下车。人群中有个女孩,个子不高,头发短短的,从背影看很瘦弱。如果她没遇上麻烦,我根本不会注意。那女孩似乎想出示月票,却怎么也找不到了,售票员让她买票,可她又没带钱。女孩表示自己有月票,而且每天都乘这班车,她甚至很笨拙地发誓说自己从不逃票。售票员显得非常不耐烦,让她站到一边去,“跟我们回公司谈吧”。女孩乖乖地服从了。她目光低垂,一副特别局促不安的样子,默默领受着别人的猜疑和幸灾乐祸。公共汽车上的评论总是太刻薄,一个弱女子怎么受得了呢?
女孩静静望着窗外,苍白的脸上泛起红晕。这种尴尬对她还是第一次吧……她并不漂亮,单薄得象一片随时能被秋风吹落的叶子。她让我想起了一些往事……
我故意走在静儿后面。跨出车门之前,我又掏出一张钞票递给售票员,压低了声音说:“我再买一张票,你让那个女孩走吧。”
刚离开车站,我就听到身后传来噔噔的脚步声和一个好听的嗓音:“先生,请等一下。”接着是那女孩瘦小的身影。她象日本人行礼那样很快地点了一下头,说:“谢谢您了!我……真地不是逃票的。钱我一定还给您。”
她不安的样子让我觉得好笑,赶紧说既然肯帮忙就是相信你,至于那一点点钱就算了吧。我又声称自己有事得先走——当然不该和她多纠缠,因为同伴已经在撇嘴了。
我目送着女孩消失在一座旧楼房后面,不自觉地摇了摇头——这背影真是太熟悉了,还有那张脸……
“别看了,走吧!”静儿不耐烦地催促着。这个撇过嘴的姑娘又恢复了活力,开始对不在眼前的人大放厥词,说她不好看、骨瘦如柴、衣着寒酸、丢三落四……总之要证明我一时性起帮过的女孩满身都是缺点,让我为自己的举动而惭愧。我当然不惭愧,但也不想多解释,就对她说:“这下你相信了吧,男人在必要的时候很有风范。”我的对手马上反唇相讥,说这样的风范惠而不费,还能赚到好名声,男人就是……好在最后我终于把她和她的青春活力送走了。
进门之前,我不禁远远望了一下那女孩消失的地方——她的存在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可是那一角天空真漂亮,怪异的云朵如山峰般层层叠叠,在夕阳下显得金光闪闪,气势恢宏,让人心中升起一段激昂的旋律……
我忽然觉得很可笑:这样平淡的日子,这样慵懒的生活,哪会有什么激昂的旋律,自己一定是被大鹦鹉吵昏头了。
当我扑倒在床上时,才发觉这一天有多疲倦。我身边堆满杂物,整个屋子都如此,它和许多单身汉的卧房一样又脏又乱,在大学里我就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这是我今天第二次想起自己的大学时代,上回是由于一个偶然邂逅的陌生女孩。我帮她并非出于善良,而是因为——在看到她的那个时刻,我回忆起了一些事和一个人。
2
算起来我交过的女友不止一打,对如何讨好女孩和怎样打发掉她们也称得上心中有数,可我并不喜欢对谁动感情。事实上,我只有过一次真正的恋爱,那是在大学里,我不可抑制地喜欢上了一个女孩。那是我的初恋。
我想自己是被疯狂的想象迷住了,因为她实在没有多少出色的地方:论相貌,比不上我后来的任何一位女伴;论性格,也算不得温柔体贴。一定是她表现出的独特气质吸引了我。
我为人不大活泼,总爱默默幻想一些遥远的事情。在童年时代,我经常给自己编一个长得没办法收尾的传奇故事,男主角当然是自己,一个无敌大英雄的形象,而女主角则是一个沉默寡言、弱不禁风又羞答答的女孩子。我一次次出生入死把她救出来,一次次在她崇拜和感激的注视下消灭幻想中的恶人,一次次和她同骑一匹骏马奔向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这只是小孩子孤独的游戏。可即使到了不再编童话的年龄,我仍然坚持着一个顽固的理想:我的未来属于一块不会被凡夫俗子们践踏的神圣乐土,自己将在那里度过余生。
我向来很孤高,把特立独行当作骄傲的资本——直到和那个女孩的闹剧收场以前。我也始终在内心里描绘着一个理想女孩的形象,她脱不掉儿时梦想的影子,总是那样柔弱,那样安静,脸上永远挂着娇羞的红晕,更象个腼腆的孩子,而不是大街上粉面红唇的时髦女郎。好幻想的男孩总把生活看得太崇高,他渴望遇到一位天使,渴望付出全部的爱和忠诚,以此作为毕生的事业。
步入大学之后不久,一个看起来很符合想象的女孩闯进了我的视线,而且我们恰好有机会常见面。你也知道大学生活枯燥乏味,于是一切就天经地义地发生了:我做出一点表示,她也没拒绝。二年级时,我们常在人前出双入对。她叫阿芳。
开始一切都挺好。我象每个陷入情网的男孩一样殷勤、热烈、永不疲倦,她也很领情,偶尔表现出女孩特有的温柔。和她在一起真快乐,就象五月的阳光被轻柔的风儿弄碎了洒满全身的感觉。当时我对怎样讨女孩欢心一窍不通,只好学别人的样儿:献花、买玩具、送贺卡,经常带阿芳看电影、进舞会,把自己那点可怜巴巴的零用钱花个精光,每天晚上啃咸菜疙瘩。我对这些所谓的浪漫其实没多少兴致,但她显得很高兴。
时间一长,我难免会有些想法:她真地就是我想要的女孩吗?她对这些现实的、俗套的东西——这些我并不喜欢的东西如此看重,怎么可能陪我到远离尘嚣的乐土呢?她也确实对我那些幻想毫无兴趣,连附和的话都很勉强。
不过我还是对她珍惜倍至。怀着爱情的时候人很傻,明明看见的东西也装作不知道,非要把鸭子说成天鹅。我就是这样告诉自己的:无论如何,阿芳是我的天使,我的神,能与她相恋是我最大的幸福。
半年多过去了,我们由谨慎的四目相对变成了公开的情意绵绵,当然,主要是我在表露,她仅仅作出欣赏的样子而已——女孩嘛,总会怕羞一点,我倒不计较。可是,想唤起最初那种深沉而热烈的感情却越来越难了。对她了解越多,我就越觉得她不是那个人,不是自己理想中天使的形象。
永远付出而没有回报是一种折磨,爱情不能靠自豪感维持,再说我还那么年轻。阿芳不光心安理得领受着我的忠诚,对我偶尔的疏忽还要耍些小脾气,不算过分,也许只是充满女人气的撒娇罢了。但我觉得很不舒服。我并不奢望她能象有些奔放的女孩一样热情、主动,可至少她应当知道:我是在努力爱着她的,她本该心存感激才对。有件事我始终耿耿于怀:她常常好象是不经意地提起某个男孩,把我和他作比较,说他如何比我强——用词很小心,不过意思够明显了,这让我倍感屈辱。毫无疑问,我不是世界上最出色的男子,即使在她生活的圈子里也很平常,可我并没有做错什么呀!
慢慢的,我明白她这样做只是为了多得到一点顺从而已。我觉得她内心其实很冷,很自私,只是个小女人罢了,根本不会体谅别人,而且什么都不愿意付出。可谁能忍心就这么放弃了!我还在幻想:也许我猜得不对冤枉了她;或者只要我做得足够多,她会为我改变自己的——太年轻的男孩经常有这种野心,以为真诚能感化一切。
然而日子一天天过去,我的自尊心在反抗,理想中那个戴着光环的天使也在反抗。终于,我决定和她好好谈一谈。我做了长久的准备,要把自己的失望用最不伤感情的话表达出来,还要讲出我对她的眷恋和决心为她做的事情。我对着镜子练习了好几天。
那是个晴朗的下午,没有课,我约她去爬校园后的小山。大概是一年多以前,也在这儿,我鼓起勇气表达了想发展关系的愿望。她当时样子有些惊讶,不过立刻就很平静地答应了。这里也是我们留下快乐时光最多的地方。再说现在是春天——最美好、最温馨的季节,应该不会有太可怕的事情发生。
我先是耐住性子把她哄得很开心,然后话锋一转,搬出苦苦练过上百遍的话。当时我一边说一边不自觉地发抖:要是她勃然大怒怎么办?要是她放声大哭怎么办?我一向不善于应付激烈的场面。
可她没有,而是静静地听我说完,和平时的作风一样。我呢,根本不敢抬起眼睛,我不知道自己怕什么。阿芳沉默了好一会儿。接着我听到了最温柔的声音——她的嗓音很美,这也是让我着迷的原因之一;可那天她说话的声音尤其动听,象刚刚熟睡过的小孩子睁开眼睛向妈妈讲述自己的梦。如果她一直这样我就不会奢求什么了,可惜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她先夸我是个好男孩,接着又承认自己做得不够,有一点自私,请我原谅。我听着倒有些不忍心,也许我想得太多了?不过很快她又说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女孩,以后也只会作一个平凡的女人,不可能十全十美。我连忙表示自己并不贪心,只希望她能对我多一点体谅,多一点公平。
“当然,我会的。”阿芳这样回答,好象在想着别的事情。
又过了一会儿,她先开口了,语气有些沉重:“阿文,你应该知道,女人在这个世界上太弱小、太无奈了。”
我不明白她的用意,只好疑惑地听着。
下面的话都是对这一观点的注解。她的意思很明白:这个世界由男人主宰,女人什么都没有,所以很难不为自己打算;女孩太柔弱,当然需要别人更多的疼爱;女孩在现实中得到的太少了,因而向男朋友奢求点什么也不算过分。
“我只是做了每个正常的女孩都会做的事,你也太敏感了。”
我不想反驳。身为男人,我没有主宰过这个世界,在现实面前我也同样无可奈何,不过她有权表达自己的观点。我只是更深切地感觉到我们之间的距离,她绝不是那个能陪我寻找梦中乐土的理想女孩。
平日沉默寡言的阿芳原来也很有口才。她一再向我表明:恋爱中的女人拥有某些权力——别忘了是你在追我!女人总是喜欢强者,当然不想自己的男友比别人的逊色,这没什么可委屈的。你觉得我不大公平,可恋爱就是这样——来得太容易就不会好好珍惜,我也得让自己显得有价值啊。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想得到点什么就要学会忍辱负重——将来我一定会报答你。何况女孩只有恋爱的时候才能唱主角,要是还不自私一下……那也太亏了!再说人家凭什么选你呀?就象一篇文章里说的:你要有钱,没有钱就得英俊,不英俊的话个子得高,再不行就要对女人俯首帖耳……
她的声音依然动听,可每句话都象是锋利的东西刺在我身上。这些市侩的想法让人心寒,这种貌似讲道理的商人作风简直难以忍受,我的自尊心从没有伤得这么厉害。当时的我涉世不深,一向把平等和尊严看得极为重要,而现在居然有个女孩让我拿这些来做交易。
她的光华正在一点点褪去。直到此刻我才真正意识到:女孩如果只有纯真的外表而缺乏高贵的灵魂,那还不如表里如一的俗物可爱。
还能容忍她再说下去吗?
我打断了阿芳的长篇大论,用有点颤抖的声音说:“您的话真让我茅塞顿开。恋爱的时候男人千万要夹紧尾巴,因为女人有权力,这是她们用了不起的弱小和无奈换来的。你很关心自己的利益,生怕我会不劳而获!不过你听着:我爱一个人不是为了做交易,我没有那么市侩。”
接下来是长长的沉默。阿芳眼中充满了一种我看不懂的神情,不知是怨恨、痛苦还是什么别的,我只知道自己深深伤害了她,就象她也深深伤害了我一样。我从来都爱她,宠她,娇惯她,但这次,没别的选择了。我试图让气氛缓和一些,可又不知该说什么,只能任凭她带着这样复杂的眼神在五月灿烂的阳光下越来越苍白,越来越憔悴。
最后——是的,我这人没骨气,我动摇了,不忍心了——我拥抱着她,低声下气地说:“把今天的事情忘了吧,阿芳。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她什么都没回答,我感觉那双手冷得可怕。
发生过的事情就忘不掉。我们之间仿佛从此筑起了一道无形的墙,虽然两人都装作若无其事,绝口不提那个尴尬的日子,可是想和过去一样坦然却不可能了。我更加殷勤,她也不再让我难堪,但我们即使在笑的时候也总要避开对方的目光。我俩的约会越来越象是在例行公事。放假那天我要去车站送她,她找了一个很不高明的借口推辞,我竟然也没坚持。
开学以后我们都是三年级学生,课程少了,空闲多了,正是情意缠绵的好机会,阿芳却总躲着我,不是借口有课,就是推说身体不舒服,我也不便强求。可是有一天,一个好朋友私下对我说:“阿文,你要小心了,你的女朋友好象正在和别人拍拖。”
我很惊讶,开始留意阿芳的行踪,发现她有时和一个大块头的家伙见面。我不想责备她,只希望开诚布公地谈一谈。我宁愿是自己弄错了,也许她有个表哥什么的……事有凑巧,偏偏在女生宿舍楼前遇上了那个对手。
他穿着考究,体型剽悍,浑身散发着男用香水的味道,怀里抱着一大束红玫瑰。这家伙有钱,不象我每次只敢买一朵。不过我良好的愿望是落空了,看表妹可用不着送玫瑰花。
我想他大概也蒙在鼓里,就很礼貌地打了招呼,告诉他其实我们要见的是同一个女孩,而且我和她早已经……话没说完就被打断了,对方的态度极为粗鲁。他说知道有我这么个傻×,早就想修理一下,只是没腾出空来。他要我“马上滚”,否则“老子废了你”。我虽然性情温和,可也不能任人羞辱,就回敬了几句,那位酷哥立刻大打出手。
这场较量实力悬殊,我只有挨揍的份儿。在倒地之前的一刹那,我看到了自己永远也忘不掉的一幕:阿芳,和我恋爱的阿芳,被我当作生活理想包羞忍辱追求的阿芳,原来就站在不远处,看着我倒下,脸上挂着我熟悉的——甚至极为欣赏的——平静。后来有人告诉我,从一开始她就在那儿,始终静静观察事态的发展,或者说,她在等待一个胜利者的出现。
我宁愿在听到这一切之前离开人世,我宁愿在看到她之前变成瞎子。大家伙的皮鞋重重地踢在身上,可我没有躲闪,我不记得自己当时在想什么。是几个熟人把我救出来的。我远远望见阿芳走到那位胜利者面前,说了几句话,然后两人就手挽手肩靠肩地走远了。
我只受了点皮外伤,很快就好了;但心里面——是的,心里面,永远都不会痊愈。我想自己终于懂得了阿芳说过的话:“女人总是喜欢强者!”而且我也终于明白了,看上去柔弱也自以为是弱者的女人其实有多么强悍。那是一种真正刀枪不入的强悍,绝对超脱了爱和一切温柔的感情。
彻骨的刺痛令人不寒而栗。我从没有如此痛苦过,对人生失望到了极点。我发现自己的生命其实毫无意义:在现实生活中,我碌碌无为,从才干到性格都不足以成就什么,和千千万万俗物一样只配在世间行尸走肉;在精神世界里,我愚蠢地向往着一件不可能的东西,而且更加愚蠢地为它找到一个活着的影子,然后被这影子高傲地踩在脚下,踏进泥土。我甚至想过和自己无用的生命说再会;然而事到临头我的勇气又不够,最后只能加倍痛苦。
那个传递过不幸消息的朋友每天陪着我,他有些内疚,好象是自己把我害了。哪怕只为报答他,我也不能太消沉。我们叫他老胡。他热衷摇滚,我也有点音乐天赋,反正闲着,就和他学起了摇滚乐。不久他组织起一个乐队,我作了鼓手。
坦白地讲,我们水平很滥,不过向大学生们煽煽情摆摆酷还凑合。我需要那种嘈杂、粗野的声响,需要用它们把耳朵和心封闭起来,为那些不和谐的节拍我宁愿把手指都敲断了。我蓄起长发,习惯了酒精的刺激和声嘶力竭的嚎叫,这能让人忘掉幻想。我不需要一块天边的乐土,只要躲进这个陌生人的身体就够了;我也不需要一个看起来娇羞可人的所谓天使,那不过是一场噩梦。
鼓手的身份和奇异的扮相使我得到了一些女孩的好感——浅得要命也俗得要命的那种,她们会瞪着粘了假睫毛的大眼睛听你胡吹乱侃,接着嗲声嗲气说自己有多么前卫,最后很大方地要你在她的衬衣或者胳膊上签名,刺鼻的廉价香水能把人呛个半死。头几回我躲开了;可是后来也就慢慢不以为然,甚至还挑了一个不太讨人厌的作女友。
我当然不会喜欢她。谁都看得出那张酷似某明星的脸绝不是她自己的,她的语言、行动、思想(假如有的话)也都是别人的拷贝,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后面其实空空如也。可我就需要这个,我必须脱胎换骨,变成一个过去想都不敢想的角色。我不再向往任何遥远的东西了,整天喝酒、泡妞、玩摇滚。没什么可怕的——酒肉穿肠过,爱情僧侣的日子结束了。不就是作一个强者吗?我也会!
后来我又交过几个女朋友,都既活泼又俗气,多数还有点姿色。大学里余下的一年多就这样打发过去了,我浑浑噩噩等待毕业,准备带着一张骗人的文凭和一个迥然不同的灵魂走进黑漆漆的未来。
可是,上天注定我还要再见她一面。离毕业只有一个多月的时候,我又遇到了那个给我带来深深痛苦的女孩。
我和阿芳一直在相互躲避,可那次真地躲不开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把我们挡在同一道门廊下,而且偏偏一个旁人也没有。她迟疑地点了一下头,我装作没看见。我们当然都盼着雨马上停下来,可老天就是不那么善解人意。那块地方很小,我们不可能离得太远,我别扭极了。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你还恨我吗?”
“当然不会,”我傲慢地说,“因为我根本就不认识您啊,小姐。”
又是一阵沉默,该死的雨更大了。
“我不是故意脚踏两只船的,”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你也知道,我条件不算好……你又不喜欢我了。我只是不想失去机会。”
“完全正确,能被阁下的玉腿踢开我深感荣幸。顺便说一句,能被您男朋友的名牌皮鞋踩上几脚——那感觉真是棒极了!”后面几个字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接下来是许久的静默。谢天谢地,终于堵住她的嘴了。
可是渐渐的,我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一种没有预料到的声音,好象有人在抽泣。我忍着不去理会……可最后还是转过身,看到了一个泪流满面的女孩。
这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哭。泪珠滑过她苍白的面颊,一双不大但很秀气的眼睛紧紧闭着,身体斜靠在门边的柱子上。阿芳一向都显得弱不禁风,而这副风雨中哭泣的样子就更是楚楚可怜。我一下子忘了所有的怨恨,久违的幻想似乎又飞回来了(男孩真傻),忙不迭去掏手绢,偏偏又没带。好在衣袖是干净的,可以为她擦拭泪水。我就这样一边给她擦眼泪,一边听她泣不成声地说着对不起。
一个柔弱、苍白的女孩哭起来真是有着无穷的力量,能让你做那些在枪口下也未必会做的事。我让阿芳靠在自己身上,又怜惜又眷恋地审视她伤心的表情——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和这样未经雕琢的脸打过交道了,也很久很久没有听过这样柔美而矜持的嗓音了,这些都是忘不掉的。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外面轰鸣的雷声替我说了——为什么它不在那一刻把我和她同时烧成焦炭呢?那该有多么完美:一对相爱过、痛苦过、历尽劫波终于在暴风雨中冰释前嫌的恋人拥抱在一起告别人世,这岂不是世界上最浪漫的结局吗?如果真能这样,我相信脚下的石板上一定会开出玫瑰花的。
可上天并不仁慈,它让人们活着,活着看到自己所有幻想的破灭。
等到阿芳的泪水止住了,我对她说:“别伤心了,我不会再恨你,也不会再说伤害你的话。我只愿你幸福。”我希望她能平静地点点头,说声谢谢。
她是这样做的。可接下来她又说:“其实,我和他早就分开了。要是你觉得……不那么恨我,要是你还想和我在一起,我不会拒绝的。”
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期待。多熟悉的目光:每次她想吃巧克力的时候就是这样看着我的。
可我不再是巧克力了。
我的头在发胀,心里好不容易拼凑起来的一件东西又被打碎了。
我狠狠盯着她的脸,上面没有泪水,刚才那个梨花带雨般惹人怜爱的女孩不见了。是我用笨拙的衣袖把她擦掉的。眼前这人是谁呢?不正是看着我被打倒在地、然后挽着胜利者的胳膊绝尘而去的坚强的女人吗!
她没有白作我的女朋友,知道我的心什么时候最软;可她低估了我的尊严——这尊严不会被任何东西收买。我忽然觉得和此刻相比,上回遭遇的痛苦也许不算太大。幸运的是,这次我可以顶住,种过疫苗的人就不怕天花了。
我的脑子在发烧,想说话却张不开嘴巴,最后我竟然笑起来,笑得浑身发出一阵强烈的哆嗦。接着颤抖的力量,我用很高的、几乎不是自己的声音说:“你很聪明,小姐,可是我不愿意!”
说完这些,我不顾一切冲进了滂沱大雨中。到处都是没过脚踝的积水,雨点毫不留情地砸下来,我跌倒了好几次,路似乎永远也走不完。可我一定得冲过去,哪怕这是圣经里那场毁灭了世界的大雨我也得冲过去,因为——自尊心:我不能让这个一次又一次辱没我尊严的女孩给毁了。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我象祈祷一样无数次重复这句格言,带着一身泥水和一颗破碎的心回到了宿舍。
从此以后,我彻底躲进了自己刚刚打造出的躯壳里,它很合身,看不出任何破绽。我顺利地毕业,顺利地走上职业生涯,平平淡淡地苟活在这个世界上,对生活再没什么奢望了——人不就是这样成熟的吗?
没有人了解我的过去,除了老胡,而他远在几百里外的另一座城市。真实的我对于身边的世界而言完全隐藏着,连我自己也不想见到他。我已经习惯了用喝酒、闲聊、看搞笑片来打发时间,不想任何高深的东西,不让自己生活在孤单里,这样才安全。
我也只交安全的女朋友,层次不高又能消磨时光的那种,靠她们压制内心里长久蛰伏着的一个形象,不让她展露身手。我一直做得很成功,包括目前这只大鹦鹉,都是别人眼中不错的女孩。如果某一天和她分手,我良心上也没什么不安,我从不亏待她,只是把她当成了不知情的工具,借以逃避一种悲剧命运。我会让她作自己的终生伴侣吗?也许吧,但不会把感情加进去。她为人还好,可是我不爱她,我爱的东西根本不存在。
当一个人用最纯洁、最真诚的愿望尝试过而终于头破血流以后,还有什么选择呢?
他只能发誓:永不重蹈覆辙。
作者:
gaopenggood
时间:
2004-3-17 16:09
3
除了遇见某个故人,我很少回忆过去。而今天,这种追忆却不可抑制地爆发了——猝不及防,排山倒海,简直没道理。其实并没什么特别的,只不过遇上了一个女孩,还是个麻烦缠身的女孩。她让我在一瞬间变成五六年前那个把荒唐的白日梦当成宝贝一样珍惜的轻狂少年,她一下子唤回了我心中久已不见但却永不陌生的形象:一个理想天使的形象——柔弱,羞怯,默不做声,就象曾经有过的那次一样。
我被巨大的渴望牢牢抓住,忘了身在何处,忘了为自己限定的生活准则,忘了时间。世界上真有一见钟情吗?如果说上次还花去了几个星期的话,这次连一分钟都不到,我就已经……当她带着无奈和痛苦的表情默默无语望着窗外时,这种感情就开始疯长。她和那个天使的模型渐渐重合在了一起,所以我才会想到帮她,其实我从来都不喜欢怜香惜玉。
比起上一个女孩,她还多出一种气质:清高。如果换成别人,可能会不厌其烦地去解释、去陪笑脸——满足对方的虚荣心,然后不了了之。但是她没有。她宁可等待麻烦也不乞求、不讨好,她非常自尊。她该不会象某个女孩一样永远心安理得领受别人的关爱吧?她更不会去伤害别人吧?她的声音也是轻柔的,好象生怕惊动了你。假如多年以前遇到的人是她,也许我会更加不顾一切……
当然,这仅仅是一瞬间的感觉,我不会去做傻事。我确实不小心沉醉了一会儿,很美的沉醉;但是,只要能好好睡上一觉,当明天太阳升起,当我又在每天都同样升升落落的乏味的太阳下过着乏味生活的时候,一切就都忘掉了。毕竟,那个梦想家已经死去,留下的只是一个挣着薪水、说着废话、除了吃喝玩乐一无所知也一无所想的俗人。
为了睡得更好,我照例喝了一点酒。自从告别校园和摇滚乐之后,我就更多地向酒精寻求安慰。我不怕变成醉鬼,更不担心命运,反正未来不是我的。酒精能给人一双睁不开的眼睛和一个充分麻木的头脑,这样就不用关心外在世界和自己内心世界里发生过什么了;而且只要时间足够长,我相信两者都会变成一片灰暗的空白。那正是我要的。我并不向往幸福和爱,因为它们都是谎言。
二十五岁的我内心衰老得象一个垂暮之人,欺骗自己的年纪过去了,青春也过去了。
和往常一样,我又陷入了荒诞不经的怪梦里,总是些亡命天涯的情节。最后我逃到山坡上,好象太阳要出来了,我就停下来等着。突然,我感到身边还有一个人,他似乎一直都在,陪我经历了所有的危急时刻。于是我转过头去——什么也没有。我继续等待,又是那种感觉,又是什么都看不见。他是谁?他在哪儿?他要做什么?我害怕起来,这个隐身人的存在让人害怕;他没有、大概也不会伤害我,但我就是充满了恐惧——我因为不知自己在怕什么而惊慌得要命。太阳还没有升起来,我置身其中的山岭却变成了瓦砾成堆的废墟。我无可奈何,在那个看不见、甩不开又不能不畏惧的“他”面前痛哭起来。再后来,就醒了。
真是个讨厌的梦,我已经不止一次梦到了那个人,却从没见过他。
接下来的一周很平淡,生活如一条亘古不变的河流,毫无新意地流淌着。我上班、下班、喝酒、玩乐,隔一天和静儿聚一次,象从前一样。我没有再想起那个女孩,也没有再去过车站。
又一个周末到了,静儿还想去玩,我只好迁就她。可惜走到一半,天下起雨来,我们躲进商场。为了鞋子的款式她把售货员和我麻烦得咬牙切齿,而自己却开心极了,为有机会发表那么多高明的见解而自豪。这是个快活的女孩,只是太吵了。
回去的时候天气转晴,她又把快乐带到汽车上,我也陪着她贫嘴,和一周前差不多。我不自觉环顾了一下四周,那女孩不在,很好。我很高兴她不在场,这说明一切都过去了,可以当成梦一样忘掉。
所以,当我们拉着手走下车时,我绝没料到她会如此突然地出现在面前。还是那副样子,瘦小,苍白,拘谨地咬着嘴唇,还是那套颜色暗淡的学生装,短短的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不施脂粉的脸上透出天然的宁静。我不禁恍惚了——这是真的吗?世界上哪有这么巧的事,也许只是个幻觉……
接着我看到幻觉自己走过来了,用只有幻觉才有的那么柔美的声音对我说话——和上次一样的声音。原来果真是她。
那女孩好象看出了我的惊讶,不好意思地笑笑,说:“是我,上一次……这不是巧合,我一直在等您,每个傍晚都来,今天总算碰上了。我说过要还您钱,当然,您的好心比多少钱都宝贵。非常感谢您!”我又得到了一个日本式的点头礼,还有一枚带着温热气息的硬币。在触到纤纤玉手的一刹那,我感觉它很凉。该说点什么呢?
“你太客气了。我真想到你会连续一个星期都来这儿等,其实不必这样……”
她腼腆地低下头:“没什么,我住得近。真是太感谢了……能告诉我怎么称呼您吗?”
“当然可以,给你我的……”不巧,竟然没带名片,我只好从通讯录上撕下一页,准备把名字和电话写下来。这个女孩实在太可爱了,不能不满足她所有的要求。
可我忘了自己还有一位不好惹的同伴。几根涂着红指甲的手指夺走了钢笔,一个虎妞的声音不耐烦地嚷着:“走吧走吧——什么感谢,有的人就喜欢给别人添麻烦。”静儿毫不客气地摔过去一个白眼,对面女孩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她把头扭到一边,嘴唇咬得更紧了。
我的心好象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猛然冲动起来。我盯着那只盛气凌人的大鹦鹉,沉下脸说:“把笔给我,快点。”
“你说什么?”她刚才还很霸道的目光忽然变得不知所措了。
“我让你把笔还给我,而且要快。这样做真丢人!”后面一句话我是在心里说的。
静儿的脸拉得老长,透出一种脂粉掩盖不住的青灰色——“你会后悔的!”她象预言家一样大声宣布了自己的诅咒,把笔塞给我,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我慢条斯理地写下了名字、电话,想了想又加上单位和住宅的地址、呼机号码,电子信箱……凑了满满一页,工整得象填履历表,然后递过去。一双又白又瘦的小手迟疑地接住它,折好,放进口袋。她的指尖有点半月形,很特别。
我还想保留一点理智,所以没有看她。可我不能不听到那仿佛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声音:“真对不起,让您女朋友生气了。我没想到……”
“不,这不怪你,她早该学点礼貌了。再说,她也未必就是我女朋友。”
天知道为什么要加上这句话,我这是怎么了?
“是我不对,非常非常抱歉!我真不该来……我这就走,再不打扰您了。”
上帝啊,这样的善良,这样的自尊心,这样天使一般的声音,就是最坚强的防线也会崩溃的。我不顾一切扬起头,看着那张满是愧疚的脸。
“等一下,你还没告诉我你是谁呢。”
“啊——我……叫杨小梅,别人都叫我小梅。”
“是啊,总不能叫杨梅,酸溜溜的多不好。”
她笑了一下,马上又不好意思地止住,重新恢复了羞怯的表情——我对这样的腼腆真是爱极了。
“那么,小梅——可以这样称呼吧(她点点头),你也不妨叫我阿文。我有个建议:已经快六点钟了,咱们刚认识,住得又很近,不如一起找个地方吃顿饭。只是吃顿饭,我请客或者AA制都可以。你看行吗?”
小梅站在那里发愣,过了一会儿才说:“这不好吧,您女朋友会不高兴的。”
“再重复一遍,她未必就是我女朋友。如果她一定要生气,那也不是你的错。”
“可我不想成为……”
“我也没想让你成为……什么。当然,要是你觉得我还配不上和你吃饭,就明说好了。”我装出一副颜面受到伤害的样子。
这一招果然奏效,小梅慌了神儿,一面摆手一面说:“我不是这个意思!好吧,那就……一起去。”真是个小女孩,我开始后悔自己太忍心了。我其实也很怀疑,自己是不是真地只想和她吃顿饭,作一面之交的朋友。
这是个令人身不由己的日子:当我刚见到小梅时,还只有惊讶,而简单几句话就让我平添了好感,接着因为同伴的刻薄生出怜惜之情,现在又主动邀请人家——后面呢,我真能控制住自己吗?
顾不了那么多了,此刻我只想尽量多留她一会儿,多看她一会儿,多体会一下有这样一个幻想中的女孩陪在身边的美好感觉,这要求并不过分啊!
有些东西确实忘不掉。我曾经花去那么多时间和精力,试图消灭一个蛰伏在内心里的形象,我动用了酒精、假话、摇滚乐和许多俗气的女子,好象已经成功了,而今天一个小小的诱惑就让所有努力付诸东流。那个从儿时起就描绘着的形象原来一刻也没有退出我的生活,我仍然深深眷恋着她。
我忽然明白了,出现在梦中的隐身人根本就是自己。我不愿看见他,是因为怯懦:害怕见到一个有血有肉、充满情感的真实的自己,他会把现在的我照得象个骷髅。
从今天起,不会再有这样的噩梦了:既然逃避是徒劳的,就该对自己诚实。让那个挥之不去的形象留下来吧,这不是罪恶。
再说,她是个多么可爱的女孩啊!
我选了一家雅致的西餐厅,顾客不多,可以避开熟人。我点了几样能吃得最慢的食物,还建议来两杯酒,可是小梅说不要。
她显得很拘谨,只回答我的问话,从不主动开口,仿佛总是若有所思。我就开玩笑说:“你怕什么,我又不是大灰狼。何况桌上这么多好吃的,你说我会吃了你吗?”她一边笑,一边不好意思地埋着头。
我讲了许多笑话和趣闻,小梅也显然很爱听,但就是不肯多说一句话。她大概以为这样对方就能失去兴趣了,可我偏偏是另一种人:我对这样的安静和矜持喜欢得要命。
我并没有利用那顿漫长的晚饭去摸她的底,她的家庭、职业、背景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只对这个奇迹般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女孩感兴趣,而且宁愿过了今天仍然跟她作陌生人。
餐厅里播放着一些优美的乐曲,声音轻柔,节奏平缓,一般的食客根本不会留意。我发现小梅经常停下来很专注地倾听着。这是个喜欢柔美音乐的女孩,也就是说,她永远不会作多嘴的鹦鹉了——这个想法让我心头一热。
当她又一次停下手中的餐具露出一副痴迷表情的时候,我试探着问:“你喜欢这首曲子,是不是?”
她点点头,好象自言自语地说:“真好听。”
“音乐是有形象的,它让你想到了什么呢?”
“我……说不清,好象是一个人在心中不停地描绘着什么,很陶醉,就象做梦似的。”
“你说得很对,这首曲子就叫‘梦幻曲’,作者是舒曼。我也很喜欢。”
小梅用那样的目光看着我。她是个外行,我不必担心自己三脚猫的功夫露馅儿。于是我开始向她讲述音乐,先是这一首,接着是别的,还包括自己干过一段的摇滚乐。我说得绘声绘色,时常穿插一些历史典故和诙谐的比喻——只为博得红颜一笑,我搬出了所有的家底。有了这个话题,我就可以堂而皇之欣赏她的一颦一笑,不用总是盯着那双秀气的手了。
小梅听得非常专心。渐渐的,她的表情不再冷若冰霜,目光也敢经常落在我身上了。最后,我用一句“如果再见面,我可以借给你几盘CD”作结尾,她也没推托。我们走出餐厅时,第一批星星正闪着羞怯的光芒挂在天上。
提议送她回家时我没抱多大希望,她答应得竟然很爽快,让我觉得意外。一路上,我听着小梅用悦耳的声音感谢我的帮助和款待(我付账时她没有阻拦),说她今天过得很快乐,很充实,对结识我这个新朋友深感荣幸。她的措辞并不高明,有时还结结巴巴,显然还没有说惯这类话,但那柔美的嗓音让我全身都暖洋洋的。
可是我要的就只有这些吗?
一个念头开始萌发,象童话中神奇的豆子那样飞一般长成了参天大树,我说过,这一天我感到身不由己,谁的生命中没有过这样的日子——尤其在他还年轻的时候。
等小梅那篇吃力的感谢辞结束以后,我对她说:“你讲得很好,很有礼貌,可都是些礼节上的话。你难道没有什么别的要对我说吗?”
她愣在那儿。我又进一步启发道:“比如,你说过今天很快乐,你想不想以后再多一些这样快乐的机会呢?”
她还是愣着,并且把头转向一边。路上的光线太暗,看不清她的脸。
过了一会儿,我听到一个很轻的声音:“我不想和别人的男朋友有什么瓜葛。”
那只吵闹的鹦鹉从没有象现在这样令人生厌,我也从没有这样迅速地决定过任何事情。借着一股冲动的力量,我把手放在小梅肩上(她哆嗦了一下,但没有躲开),用低沉有力的声音说:“我告诉过你,她未必就是我女朋友,现在我肯定她不是了。因为我想要的女孩就在这儿,就在我面前——就是你。”
天为什么这样黑呢?否则我一定能读懂她脸上的表情。我想那表情里会有惊讶,有矛盾,有慌乱,也许……我希望——还有欢乐。可惜我什么都看不到。
我们就这样在黑暗中默默无语,面对面站着;好象是一个世纪过去了,我们仍然无声地站着。
突然一阵尖利的喇叭声响起,我们不自觉地抓住了对方的胳膊。接着一辆大卡车飞驰而过,烟尘呛得小梅咳嗽起来,我连忙把手绢递上去——上帝保佑,这次我没有忘记。她低声说着“谢谢”,我注意到她声音有点沙哑,我的喉咙也不太舒服——不过没什么可怕的,我决定了!
她仍然不回答,默默把手绢递还给我,继续向前走。我当然只好跟着。在一座楼前,她平淡地说:“我到了,你也该回去了。”
借着一楼窗子透出来的灯光,我看见小梅的脸色愈发苍白。
我不能走,在做出了如此重大的决定之后,我必须得到答案。
“你还没有回答我呢,好女孩。”
“我们这样不好。”她还在坚持,目光看着别处。
“好不好与我无关,我只知道你很可爱,我要让你快乐。别的事情我不关心。”
“我们彼此不了解——总共才相处了一个多小时。”
“说得对,为了这宝贵的一个小时,我愿意用一生去了解你。我是认真的。”
“可是,我……你不能……还有……”她的话已经象是和自己争辩了,而且找不到合适的措辞。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女孩的声音会那么无力,又轻又软象牵牛花站不起来的藤蔓,还带着一点花朵般醉人的甜味。我能有幸成为供她攀援的枝条吗?
天平的重心总是决定于最后一颗小砝码,于是我就加了上去。
“我喜欢那种能沉醉在音乐里的女孩,而且她的声音也象音乐一样美。”
紧锁的眉头展开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坦然在她嘴角出现,又很快消失了。
“那个女孩会很伤心的……”这算是回答吗?
是啊,她仍然没有答应,但已经不再催我走了,这就是砝码的用处。
我本想说“伤心的前提是得有一颗心”,可又觉得不该这样挖苦人家,所以只是回答道:“我对她没那么认真,她对我也是。能让我认真的女孩非常罕见。”
“她长得很漂亮!”
这样的赞美听着更象是惋惜,我觉得自己没什么可担心的了。
“美貌对我并不重要,”我注视着小梅不敢抬起来的脸,动情地说,“我关心内在的东西。你的气质很好,这种美更迷人。”
“可你还不了解我呢。”
“所以你得给我机会去了解。”
“但是……”她没词儿了。我不失时机地给争论画上句号:“好了,你不需要答应什么。我只想告诉你:我要追你了,为感谢别人而等待一个星期的女孩是值得我追求的,就这样。告诉我你的电话。”
她还在犹豫着。
“怎么,自己家的电话也想不起来了?”
“我住的地方没有电话。”
听着象是很久以前的事情。
“那我怎么找到你呢?”
“我就住在这个单元,挂粉红窗帘的那间屋。”
我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到了那扇窗子,后面还有些人影。
“不过你最好别来找我。”
这样的请求简直就象对半空中的球说“你最好别掉下来”一样,只能让我更加陶醉于自己的胜利。我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放心吧,我一定会去的。”
小梅的头埋得更深了,嘴唇也咬得紧紧的。她含含糊糊地说声再见,就跑了进去。
我没有立刻走,而是对着那扇注定和我的生活联系在一起的窗子朝拜了很久。我想象那里面的一家人:她的父母,她的兄弟姐妹,或者还有别的什么人。明天,当我敲开房门时该怎么打招呼呢?叫“伯父、伯母”,还是称“杨先生、杨太太”?也许该直接说“我找小梅”,一开始就这样称呼合适吗……
那天晚上,我没有喝酒,却睡得象个有母亲哄着的婴儿一样香甜。我感谢这个秋天,感谢促成了这一切的所有人和事:车站,西餐厅,梦幻曲,甚至那个恪尽职守的售票员。还有静儿——想到她时我不免内疚:交往这么久,我对她心如止水,她对我却并非儿戏。回忆起共同相处的时光,静儿不完全是我鄙视的样子,她有温存可爱的一面,也懂得关心和帮助别人,而且确实很漂亮,只是显得品位不高——大家不都是这样吗!我决心明天见面和她说声对不起,请她大吃一顿,记得享受过美餐之后她的心情总是不错。可无论如何,我不能选择一个一边嗑瓜子一边喋喋不休的女孩,哪怕她有再多的优点。
我重又陷入了对小梅的幻想之中,并且带着这种幻想进入梦乡。
作者:
gaopenggood
时间:
2004-3-17 16:10
4
小梅“住的地方”并不是她的家,我也没有见到杨伯父和杨伯母,给我开门的是一个长发披肩的高个子姑娘。和所有头发不错的女孩一样,她也喜欢一边说话一边爱抚自己宝贝般的长头发。
问明来意之后,她让我等一会儿,很快我就看到了小梅。长发女孩一边说着悄悄话一边把小梅推到我面前,我感觉她样子有点暧昧,象是建筑工地上惯于和男人调笑的女工。
小梅红着脸说“我们出去谈吧”,转回身拿帽子,还不忘带上了门。我听到屋子里有女人交谈的声音,好象谁问过小梅什么话,因为她在出门之前匆忙答了一句“没什么”,然后飞一样跑下楼梯。
“我说过让你别来。”在门口她有点责怪似地说。
“我也说过一定会来的。”我回答道。
“你好象也不是真地想赶我,对不对?”
她的目光又在望着别处了。女孩不看你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她不想看见你,要么是不想让你看透她。
我和小梅走在安静的林荫道上,这条路通向一座教堂——虽然不是基督徒,可这种巧合似乎是个好兆头。
我问刚才开门的是不是她姐姐,小梅摇摇头,说她们只是同住在一起,因为她俩还有另外几个女孩合租了那套房子。
“你家不在本地?”
“我没有家。”
我的心猛地一沉。
“对不起,你是说……自己是孤儿?”
“算是吧,我父母早就不在了。我有个姑姑,住得也不远。”说完这些她就再不肯开口了。
为了消除尴尬,我开始讲自己的事情,我的职业、家庭、日常喜好,尽可能说得详细又轻松,随时不忘自嘲几句。于是气氛融洽起来,她并不是难于相处的女孩。趁着这个机会,我要她介绍一下自己。
可她说得简单极了。父母死于事故的时候她还太小,对双亲几乎没有印象,一直跟姑父姑母生活。他们对她也很好,供养她顺利地接受完中等教育。中专毕业后,她一直在某家小企业里作打字员,有时也兼做一点别的工作。我想起那双可爱的手:白皙、修长,指尖处有一点半月形,想必是长期敲键子的缘故。她其实比我小几岁,只是看上去不那么年轻。她说自己没什么爱好,平时很忙,休息日和同屋的女孩聚一聚。而且别人一个个都有了男朋友,自己就只能看看小说、听听收音机……总之没什么好讲的。我真想说:“现在你自己也有男朋友了,把小说和收音机卖掉吧。”可我不敢太冒失。
小梅的生活确实平淡,才十几分钟,她就再也找不出什么话好讲,于是总结了一下:“现在你该知道了吧,我其实没什么讨人喜欢的地方——不漂亮,学历低,又很穷,一点长处也没有,你还是应该和……那个女孩在一起。你没有让她伤心吧?”
多善良的姑娘,我简直有一种拜倒在她面前的冲动。当然,我只能说真话。
今天我把静儿请出去吃午饭(我们在同一家公司上班),还点了她最喜欢的菜。她显得非常高兴,大概以为我是来赔罪的。不过这个女孩倒也知趣,没说起头一天的事情。可是,当我很小心地提出是否该重新考虑我们之间关系的时候,她的胃口就打了折。
我搬出花去一个上午想好的分手辞,说她很可爱,很漂亮(她象所有快活的女孩一样听到这句话就禁不住把脸扬了起来),充满活力(这倒是真话),我配她太不合适。我罗列出自己的罪状:懒惰、贪杯、好色、说话尖酸、动不动发脾气——比如昨天就把她得罪了一回,总之我这样的人坏透了,实在要不得,尤其是象她这样条件优越又有头脑的女孩就更应该擦亮眼睛,另谋高就。说到“有头脑”时,我想到木偶奇遇记里的情节,不禁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
看她没说话,我的胆子大了,开始扮演起好心人的角色:你看和你同一年来的王先生怎么样——文质彬彬,才华出众,对你好象挺有意思;和我们都很熟的胖子徐也不错啊,为人热情,交游广泛,上次他喝多了说他一直喜欢你;好男人真是无处不在,那个戴眼镜的……
“你说够了没有?”失去了胃口的女孩猛地站起来大喝一声,我看到她眼角有点红红的。静儿气鼓鼓地盯着我:“我知道你从来就没喜欢过我(我赶紧低下头),你嫌我俗气、嫌我吵,干脆直说好了,用不着假装关心我的终生幸福,也用不着拿个马路上捡来的姑娘作幌子。”
“我没有拿谁作幌子!”本来我既心虚又惭愧,可她对小梅的诋毁把我惹火了。“我爱她,我要追她,不许别人说她的坏话。”
后面的事情可想而知:先是一杯香浓的露露扑面而来,接着静儿大踏步冲出餐厅,留下我一个人坐在那儿后悔不迭——此行的目的是要让对方舒服一点的,却弄成了这样。整个下午,我都看到胖子徐在鞍前马后地献殷勤,还不时用恶狠狠的目光瞪我几眼。
总之这件事让我办砸了,除了默默祝福以外,对静儿我真是什么也补偿不了。
听完我的叙述,小梅的表情非常严肃。那时候正是黄昏时分,我们已经在教堂前的石凳上坐了很久。
这是一座相当古老的教堂,年纪超过我的祖母,只是善男信女太少,一直得不到修缮,砖缝间生出了杂草和青苔,门前的石板路上也布满裂痕。可它的高大雄伟是不容置疑的,巍峨高耸的造型有一种拔地而起的突兀感,肃立在秋日辽远蔚蓝的天空下,宛如孤高的巨人。而尖顶上的十字架就象高举过头的一把利剑。我始终觉得宗教是一种很不温和的东西,跟它用柔和的烛光、安详的布道以及美丽的圣诞树装扮起来的形象完全不同,我害怕深藏其中的那种好似利剑划破长空的壮烈感。今天,这种感觉因为日薄西山而愈发强烈。
四下一片肃静。傍晚的阳光迎面照着,丝毫也不刺眼,只是一片温暖的金黄色。小梅沉默不语,平素苍白的脸仿佛罩上了桔红色的薄纱。她目光安详,明如秋水,透出一种特别的宁静。从侧面看去,她的全身好似一幅东方佳人的剪影——象汉代舞女那般窈窕,穿过岁月的阻隔重现于这个无比乏味的年代,装点着这块缺少生机的土地。
她其实很漂亮,只要你懂得欣赏。
我就这样被她和阳光的游戏迷住了。我幻想时间永不流逝,我祈祷太阳永远停在眼前这个地方,我渴望自己和她变成两尊并肩而坐的雕塑,与教堂、石凳以及金秋傍晚的霞光一道被永久地雪藏起来,不再经受岁月风霜的侵蚀。人之所以那样渴望永恒,实在是因为幸福的时光太短暂了,而美好的东西又往往稍纵即逝。
良辰美景总让我太痴迷,因而听到那句“你怎么了”时,竟然吓了一跳。
“你刚才……看什么呢?”
“我在欣赏你啊,你在夕阳的照耀下美极了!”
“不,我知道自己长得不好……再说,你也不是在看我。”
这样争执下去当然没什么意思。我重又提起刚才的话题:“你听到了,我刚刚和那个女孩谈过,结局不太圆满,我也很遗憾。不过事情明摆着,我和她之间没什么了——我也不想再跟别的女孩有任何可能,因为我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人。假如我是基督徒,一定会对着教堂发誓;不过即使象现在这样起个誓我想上帝也不会见怪。我发誓……”
“好了,我相信就是了。”她轻轻把我举起来的右手按下去,又迅速缩回自己的手,眼睛望着远处。
又是寂静。我不甘心沉默,但又不知从何说起,平常我可不这么笨……就在我搜肠刮肚寻找话题时,小梅却先开口了。
“我想你大概是弄错了。你可能在喜欢一个人,但那个人不是我。”
“那是谁呢?”我觉得这理由很可笑。
她低垂着目光摇摇头:“我不知道,但肯定不是我。刚才你不知为什么愣在那儿,愣了好长时间,后来你说是在欣赏我,不过我知道自己并不好看。当时你表情很怪,就象望着一件远在天边的东西,可我离你那么近。我叫了两次你才清醒过来……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但是欣赏一个身边的人用不着那样的表情,是不是?”我竟然无言以对了。
她又说:“况且这种事情也要讲门当户对。从哪方面说,我的条件都低了点,你冷静下来就会想通的。我只能给你带来麻烦,我好象已经……”
“不,你没有!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我永远不会把你当成麻烦。”
“谢谢。”她淡淡地说,一面摆弄着自己的扣子。“不过你还是应当慎重,干嘛要为一个自己根本不喜欢的女孩冒风险呢?”
“我说过我喜欢你,我非常非常……”
“不,你喜欢的是另一个人,我不知道她是谁。”
问题绕了一圈,又回到起点,她还是认定了我喜欢的是一个她不知道但好象我也不知道的人。我想还是先避开这一点比较妥当。
“那么,现在假定我喜欢的人就是你,我要追求你,你愿不愿意呢?”
在许久的静默中,一只啄木鸟笃笃地凿着树干。后来,我看到它失望地飞走了,消失在楼群之中。
“我不想别人因为我受委屈。”
这就是她的回答吗?借着初临的夜色,我看见小梅的头发被秋风吹得有点零乱。风很大,因为就要降温了。
对我反复的解释和发愿她好象并没听进去多少,既没有反驳,也没有同意。最后她还是作了让步,希望我冷静下来慎重考虑几天,然后再决定。还能说什么呢?只好用时间来证明自己的诚意了。
回去的路上已是夜色朦胧,一颗硕大的星星在我们正前方射出白亮的光芒——那是天狼星,整个夜空中最明亮的一颗星。不知道是为了欣赏它还是有别的原因,我们走得都很慢。
“你是教徒吗?”我好奇地问。刚才我注意到小梅似乎对教堂有一种特别的兴趣,当她为了躲避我的目光而转过头时,总是望着那儿。
“不,”她摇摇头,“可我希望自己是。”
奇怪的回答,就和她本人一样难以捉摸。不过会习惯的,因为我喜欢她。
那天晚上可真是一个不眠之夜,我象钟摆一样不知疲倦地从屋子一头走到另一头,再折回来,一边回想着她说过的每句话,一边重复自己的话,每次都能冒出新的想法。我象作演讲一样慷慨激昂,发烫的神经驱动一张停不住的嘴巴,对着一个不在眼前的观众大声表白。我没办法冷静,但是很清醒,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在恋爱,爱着一个太过谨慎的女孩子。不管她有多谨慎,我都不能停下来。这样的狂热对我并不陌生,它出现过一次,虽然……结局很不好。可这次不同了,这个女孩善良、自尊、非常懂事,她不会把我拖进任何悲剧里;再说,她又是那么符合我的想象:我又一次在一个女孩身上找到了自己向往过的、好似身在另一个世界的感觉。她应当就是那个人,那个从孩提时代就渴望着的能和我一起奔向世外桃源的梦中天使,我需要她。
我爱她。我是在喜欢一个人,这个人除了她没有别的可能,我穿过夕阳桔红色的迷阵看到的不正是她吗?
带着这样的狂热我无法平静,不自觉地从床下拿出酒瓶——又放了回去。我不需要麻醉品,只需要行动。真恨不能立刻跑去把她叫出来。当然,这不太礼貌;那就等到明天吧,明天——一切就都决定了。我得让她答应,无论如何也得让她答应,我不能和自己的内心对抗。一天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明天……我想起《乱世佳人》里斯佳丽乐观的话:明天,是一个新的日子。我感觉那简直会是我整个生命的开始。
我是念着小梅的名字入睡的。
过分的激动让人头疼,我已经很久没有为感情的事伤过脑筋了。不过假如老胡没有突然到访的话,这点麻烦算不了什么。
但是他来了,事先也不打招呼——这正是他的风格。就象他说过的那样:“朋友见面要讲缘分,如果我拜访的人不在,那就算我倒霉,也算他倒霉。”他对任何事都是这般洒脱。记得大学时他曾花高价买过一座玻璃雕塑,那是件其丑无比的玩意儿,不知道他为什么情有独钟,藏在盒子里不准别人碰,每天晚上拿出来欣赏。可是有一天,就在他陶醉于这种奇特乐趣的时候,那件宝物鬼使神差地落到了地上。玻璃和混凝土之间的较量当然只能有一个结果,我们都想:这下这个乐天的家伙该哭了,至少得阴沉到明天早上。可他仅仅皱了皱眉头,嘀咕了一句:“宝贝儿,这太不好了。”然后一边收拾满地碎片,一边和我们聊起第二天的游玩计划。从那时起我就被他折服了。
虽然两年没见,他还是老样子:行动敏捷,精力充沛,不停地从一个主题跳到另一个主题,让你追不上,只是旁若无人的傲气少了些。他说两年里已经换过好几个雇主,最后还是决定自己当老板,租下一个铺面卖音像制品,算是不枉当年的乐队生涯。他感慨说心爱的贝司已经不大摸了,因为“太忙”,我知道他很能舍弃一些东西,这种品质我刚好缺乏。
老胡环视了一下我风格粗犷的卧室,说:“你的房间还那么乱七八糟,你本人想必也和当年一样风流快活吧?”既然是这样熟的朋友,当然不必隐瞒什么;再说我太幸福了,正需要有个人倾诉一下。
他听完以后脸沉了下来,对我说:“你真是本性难移。”
我有点慌,问他是不是觉得这个女孩不好。他摆摆手:“我不想评价她。我只觉得你自己太危险——你陷进去一次了,我们大家好不容易才把你拉回来,你都忘了吗?”
我忙分辩说这个女孩和上次那个不一样,她单纯,善良,很有自尊心。
“这些我都相信,我从不怀疑你的眼力,”老胡停顿了一下又说,“我怀疑的是你的智力。”岁月并没有改变他直白的作风。
他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就象每次演奏前一样,我猜这回的曲目大概是“爱情傻瓜”。
果然,他的第一句话就是:“人总得从挫折里学到点什么,可我发现你的智商根本就没提高过,真让人痛心。”
我很想证明自己其实已经奸猾多了,可老胡没有给我解释的机会。
“你应该听过一个故事。有个傻子——记住是傻子,提着一篮子鸡蛋到市场上去卖。他一边等买主一边想:这些鸡蛋肯定能卖个好价儿,能用它买两篮鸡蛋,再卖掉就是四篮……很快我就可以做大买卖赚大钱了。然后,我就要花天酒地,奴婢成群……他高兴得手舞足蹈,一不留神踢翻了篮子,鸡蛋全碎了。没当成大款,还把本儿赔进去了。我看你比这个傻子聪明不了多少。你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吗?”
我摇摇头。
“你错就错在至今还是个感情上的白痴。你要明白:男女之情,一半是生理冲动,一半是现实需求,其它的全都是童话故事。人不能老是自己骗自己,二十岁以前天真一下也就算了,你都快二十六岁了我的同志,该现实点了。你知道,我挺喜欢跟女人套近乎(他色迷迷地一笑),最近也在考虑终身大事。可无论风花雪月地泡妞,还是正正经经谈婚论嫁,我都把理智放在第一位,永远只关心合适与否,从来不给自己编故事。因为这是现实问题,是需要睁开眼睛作决定的,不能象你那样做着美梦擦着眼屎哄自己玩儿。”
“我对她是认真的。”
“认真——谁需要你那么认真,”他恨铁不成钢地白了我一眼,“一切感情都应该适度。还记得咱们最后一次演出吗——大家都激动得恨不能给自己一刀,最后我们不也活得好好的?只是想想叫激情叫浪漫,真正做出来就叫自残就叫精神病了。男女之间也一样,太认真了只会害人害己!再说女人都很现实,相信我,那个女孩无论如何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好,她只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你不能太理想化。”
“我并不要求她十全十美,再说,世界上有许多不同的人。”
“可是绝不会有让你如愿以偿的天使,你追求的东西太虚幻了。还是该现实点,把身边的事情处理好,把能看到的东西抓住,这就叫成功。如果只有一篮子鸡蛋,就不该幻想自己是亿万富翁,我可不想看着你把仅有的一点资本也打碎了。别在梦境里生活,那是悲剧。”说完他叹了一口气。
我不做声,老胡也在想着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问:“你还记得阿芳吗?两个月前我见过她。”
“她……怎么样?”那声音好象不是我的。当然忘不掉了,可是提她干什么?
“还好,已经结婚了,比从前开朗一些。她还问起你呢,听口气非常惋惜。”
我不答话。是啊,她惋惜,我可差一点就连听到这句惋惜的机会也没有了。
老胡又说:“其实她为人并不坏。我和她很早就认识,你们恋爱的时候我也没拦着;她只是很实际,为自己打算得太多,女人嘛。如果你当时能少一点幻想,少一点认真,不把问题弄僵,我想她现在已经是你太太了。而且我相信她会作个贤妻良母。”
“好一个贤妻良母,”我恶狠狠地嚷着,“不变着法儿把我折磨死就不错了。我可一点都……不惋惜。”说得自己心里酸溜溜的。
“你根本就不了解女人。”看到我激动的样子,老胡只是简单评论了一句,又回到刚才断开的话题。
“你追不追那个女孩不是关键,可你必须清醒:从现实出发,从一个具体的人出发,尽可能谋求最好的结果,不能反过来。这就是我对你的忠告。不过在我看来,也许还是那个……就是你说很吵闹的那个女孩(“静儿”,我提醒他),我想还是她对你更合适,至少在她面前你还有理智,永远不会受伤害。”
无欲则刚的道理当然驳不倒,可我又不是和尚。这个“了解女人”的家伙把我的心搅乱了。
老胡的话没有白讲,我隐约觉得他是对的,这样的好女孩也许确实不存在,至少在我所能巴望到的圈子里不存在。而那件极力想忘却的往事却重回心头——刺骨的冰冷还和当年一样清晰。是啊,上一次我没有垮掉,因为有老胡这样的朋友,有足以发泄狂躁的音乐,有校园里那种供人逃避的气氛,而且人也年轻。如今我有什么呢?只能靠自己的意志力,可我知道它有多么脆弱。
无边的恐惧袭上心头,压倒了所有对幸福的渴望。我决心放弃。反正一切还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反正小梅说过我喜欢的不是她。当然,不能让她难堪……
十几个小时以前,我还在向一个女孩表达爱慕之情,信誓旦旦地说她是我今生唯一的选择;而此刻,我已经在盘算如何彻底和体面地全身而退了。而且两次都是那么真心实意。
我处理得不错。还是在那家西餐厅,我点了一份能最快吃完的食物,然后告诉小梅我仔细考虑过了,她的意见很有道理,我愿意尊重。小梅脸上没什么表情。我又说她是个非常可爱、非常可敬的女孩,只是我福气太浅——接着开玩笑似地列举了自己的缺点,说她要是选了我那真是一朵鲜花插在……我夸张地皱起眉头捂住鼻子。她淡淡一笑,好象只是出于礼貌。
看到不多的食物已经吃完,我想终于可以收场了,就很和蔼地对她说我们还是朋友,需要帮忙时不妨找我,然后爽快地把右手伸过去。她迟疑了几秒钟,目光里似乎有些茫然。但终于还是和我握了手,用一直都那么好听的声音感谢我的款待和我对她的看重,说这样的结局最好,并且要我以后别去找她了……那是自然。
我想她大概还会提到静儿,比如要我去安慰什么的,可是没有。这之后她就一直沉默着,让我把她静悄悄地送进了门。
整个过程都很圆满,只有一点缺憾,就是握手前那个小小的迟疑——没理由这样,大概是不习惯太多的礼节吧!总之,事情算是解决了,我的安全和她的平静都没有蒙受损失。睡觉前我给自己开了瓶酒,又找不到恰当的祝辞,就只好糊里糊涂喝了一通。
降温的预报没有错,那天晚上天气一下子变得非常冷,我能听到雨点打在窗子上的声音。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我有酒精、睡眠和一个善于保护自己的头脑,我不怕冬天。
作者:
gaopenggood
时间:
2004-3-17 16:11
5
接下来的日子乏味极了,只有上下班和日常的琐事。因为天气一直不好,连外出散心都取消了。我没有和静儿恢复关系——即使放弃了小梅,我也不喜欢她。她好象也没什么舍不得,每天和男同事打得火热,偶尔因为公事才跟我说句话,口气也分明带着十二分威风。嗨,提她干什么,我已经够烦了:理智和感情的矛盾总是难以调和,我经常在别的女孩脸上幻化出小梅的形象。所以我只好躲开她们。
时间总能改变一切吧!我希望平静地、不思不想地等待下去,直到把她忘了。
在这样的等待中,秋叶由金黄转成暗红,又被寒霜打落到地上,化作淤泥。雨水越来越冷,终于变成不肯融化的雪花,把这个灰暗的城市包裹得象一块巨大的棉花糖。这是一个多雪的冬天。我不喜欢冬季,它象牢笼似地把人关在屋子里,可下雪的日子除外。既然失去了别的乐趣,美景对我就显得更加珍贵。
于是在一个休息日的早晨,我被窗外纷纷扬扬的雪花迷住了,决心好好欣赏一下。我沿着熟悉的林荫道漫无目的地走着。记得吗,就在这路上,有个女孩曾与我并肩而行——当然,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没能如愿,四周慢慢下起雾来,最后大到对面不见人的程度。恰好教堂就在眼前,我想不如进去坐一坐,等雾散了再回家。
这是我第一次走进教堂。它的陈设和电影里差不多,只是既破旧又冷清,我想本地人还是更相信菩萨。大厅里教徒们正在礼拜、诵经,我觉得自己不该太冒失,就拐进旁边的小走廊。那儿很明亮,透过窗子能望见外面。我对宗教仪式毫无兴趣,只盼着恼人的大雾早些散开,可它偏偏就象和人逗气一样越来越浓。
大厅里管风琴响了,有个孩子用悦耳的童声领唱,接着所有人都跟着唱起来。我发现这种简朴的旋律竟然如此动听,它营造出的气氛很特别——宁静,深远,仿佛从一个遥不可及的地方凝望身边的世界。原来这就是圣歌。它的歌词听不懂,谱子却很简单,我试着在心里哼唱。一曲终结的时候,我已经记住了。
又一段前奏完毕,还是那个男孩的声音,我用心听着……很快我分辨出在男孩嘹亮的嗓音后面跟着一个很轻的女声,不够圆润,但很清晰……这声音不是大厅里传出来的。我环顾四周,没有别人。可它的存在不容置疑,虽然那么轻,以至于在前面配器较重的曲子里我根本没发觉。男孩唱到最高音时这个女声没有跟上去,接着众人的合唱又让它消失了。
好奇心鼓动我循着墙壁朝前走,拐了个弯,看见过道尽头站着一个人,背对着我,从头到脚被一件白色大衣遮盖起来。她面前有个小窗子,外面雾气依旧浓重。一定也是个贪恋清晨雪景而被困在这儿的不幸者,也同样痴迷于圣歌的旋律。这种巧遇太别致了,我几乎想走上去打个招呼,可又不想破坏双方的好兴致。于是我在一扇能望见她背影的窗子前停下来,接着记谱。
她是教徒吗?我一边听一边猜想。不可能,教徒都该在大厅里。如果只是一个被大雾困住的过路人,她怎么会唱得那样熟练呢?演奏结束时,疑团仍然没有解开,曲子却记住了一大半,我感到非常满足。
外面的雾气开始散去,能依稀看到太阳和近旁的景物,信徒们还在祈祷。该回去了。我不自觉朝过道尽头看了一眼,那人还在。要去打个招呼吗?就在这样犹豫的时候,她刚好也转过身……
我们同时叫出了声。那个人竟然就是——小梅!
小梅的相貌依然如故,还是那样苍白,头发短短的,目光永远若有所思地低垂着。不合身的大衣好象被子一样包裹着她瘦小的身体,在窗外白雾的烘托下,让人想起童话中被赶出门的小女孩。
我看到对面也是满脸惊讶。她张了张嘴,终于没说出什么,好象要扬起来的手也缩了回去,最后我只听到一句喃喃的“真巧”。
是啊,太巧了,分开两个月后,上天竟然让我们这样相遇。这样奇特的时间和地点:严寒冬日的早晨,在一座古旧的教堂,外面是细碎的雪花和未尽的浓雾,隔壁大厅里虔诚的人们在祈祷,而我们周围是庄严的圣像和温暖的晨光。一对差点走进那种关系的男女在如此美妙的气氛下相遇,这难道不是天意吗?
我想假如宇宙间真有上帝,这一定是他的安排:让我和自己一直没能忘掉的女孩在属于他的屋子里一同哼唱赞美他的音乐,接着在向他祈祷的氛围之中惊讶地四目相对。这种想法让我莫名其妙兴奋起来。
我迎上去,一面打招呼一面说:“是太巧了,我早上出来看雪景,没料到会被大雾困在这儿。你也是吧?”
她没有回答,只是低声重复了一句:“是太巧了。”
“我听见你唱歌了……唱得真好。”这是恭维话,她的嗓音很一般。
我看到小梅不好意思地低头一笑,气氛不那么尴尬了。
“你还挺好吧?”她彬彬有礼地问,一面望着窗外,我觉得她似乎要走。她可不可以少一点礼貌多一点直率呢?
我可没那么善解人意,不会让她就这样走掉的。我被宗教的气氛和圣歌的旋律陶醉着,被上天安排的如此奇妙的邂逅陶醉着,被自己内心里一种温柔甜蜜的感觉陶醉着。不能让她这么快走掉,因为我——太孤单了。
“你有什么急事吗?”
看到她迟疑了一下,我就抢着说:“既然没有,那就多待一会儿,反正外面雾还很大。真是太巧了,不多聊一会儿对不起他老人家。”我指了指墙壁上耶稣的画像。
小梅很小心地瞅了我一眼,又看看外面越来越淡的雾气,轻轻说了句:“好吧,聊……什么。”她的目光还在躲躲闪闪,我要让她看着我。
“就聊一聊你为什么要怕我,我说过自己不是大灰狼。”
“我没有怕你……”
“可你连看看我都不敢。”
“我敢。”声音有点恼火,头却埋得更深了。其实我只想试探一下,竟然一语中的,看来这也是上帝的意思。
“别嘴硬了,你现在连眼皮都不敢抬一下。”
小梅不回答,我继续巩固自己的胜利果实:“但是我不怕,我一直在观察你,你比两个月前更可爱了。”
她把头转向一边,表情严肃地说:“这样不好。我们不是决定过了吗?”
她还记得那篇拙劣的分手辞。当然,假如上天没有让她在这样的气氛下梦一般出现在我面前,那大概真就是最后的诀别了。不过今天,历史必须改写。
我用最诚恳的语气对她说:“你也知道,人有时候会犯错误,需要别人的谅解。你不觉得今天我们能见面就是缘分吗?”
外面的天光越发明亮,而她眼里的迷雾更深了。
我连忙趁热打铁,告诉小梅自己一刻也没有忘记她,根本不想接近别的女孩,而上一次纯粹是一时软弱。我没有讲自己的过去,虽然很冲动,但我并不糊涂,再说那也太伤感了。我描述了自己重新见到她的一刹那有多么激动,说她就象个仙子一般乘着清晨的雾气飘落在我面前,在一个最少人来的时刻,在一个留下过难忘回忆的地方,还有圣歌和祈祷——这样的机缘对任何人都是个奇迹。我声明,自己不会让她再溜掉了,如果说从前动摇过、犹豫过,那么今天我要把一切补回来。我告诉小梅,她不会破坏任何人的幸福生活:对静儿不会,因为她和我之间毫无关系;对我更不会,离开她我只有孤独和痛苦。
看到她好象要说什么,我立刻用更加热烈的话把它压了回去。我说自己不会再后退了,无论她是否同意,我都要坚持到底——对,无赖到底,你别想甩开我。最后,我赞美这个堪称伟大的早晨,赞美它的雪花和雾气,赞美它摄人魂魄的非凡力量,因为它把一个差点就错过的好女孩重新送回到我身边。我郑重地请求小梅,不要用好心肠的顾虑和借口搪塞我,那样就辜负了这个充满诗意的邂逅,也是对庄严上帝的不敬——除了喜欢和不喜欢之外,我不需要任何回答。
我的口才从来没那么好过。小梅开始还有气无力地推脱几句,后来就完全不做声了。我知道她在思考,她已经被逼到了角落里,除了正面回答没有任何出路。
我们面对面站在已经洒满阳光的窗口,雪地上闪耀着一个个小亮点儿,空中既没有雾气,也没有雪花,天晴了。这是一个最晴朗的冬日,注定会给所有人带来好运。当我又一次问小梅是不是要我起个誓时,她摇了摇头。
接着,她抬起眼睛望着我——那双不大的眼睛有杏仁般的形状,很好看,闪烁着一种极其温柔的光芒,我从没有在别的女孩眼中见到过。她的目光不再躲着我了,也就是说……
她这样温柔地看了我几秒钟,又低下头,用有点羞怯的声音说:“既然一切都这么巧,那就……照你的意思吧。”
这真是世界上最动听的一句话,我激动得浑身颤抖,成千上万甜蜜的话语涌到嘴边,不知道应该先说哪一句。就在这时,洪亮的钟声响起来,早上的弥撒结束了,教徒们纷纷向外走,我用力抓起小梅的手,随着人流冲了出去。
外面一点也不冷,无比明亮的光芒从天空洒向大地。今天的一切都是如此慷慨:纷扬的大雪,无边的浓雾,圣洁的教堂,不再躲避我的女孩,还有此刻温暖如春风般的阳光。
我不敢看小梅,只是紧紧拉着她的手,快步穿过教堂前的小路。好象有个声音在恳求着:“慢一点啊,我跟不上”,可是我不管,竟然拖着她跑起来。
你答应过了,好女孩,你再也逃不掉了。
我们在一家花店门前停下来。小梅累得只顾喘气,看着她跑得红扑扑的脸蛋儿,我真想吻上一下。店员满脸堆笑拉开玻璃门,我走了进去。小梅有点迟疑,不过显然明白我的意思,因为她的眼睛比刚才明亮多了。
我仔细挑选出一朵最漂亮的玫瑰花,把它放在那双突然闪亮起来的眸子前面——玫瑰深红色的花蕾刚刚绽开一点点笑容。它的新主人顺从地接了过去,我得到一声轻柔的“谢谢”和一个妩媚的笑容。我第一次看到她笑得这么甜,过去二十几年里也只有一个女孩曾经这样对我笑过……不,那是另一回事。她是唯一的,她是我独一无二的天使——我的小梅。
那一天简直就是在儿歌般轻快的旋律中度过的。我把小梅带到滑雪场,由于天气好,又刚刚下过雪,那里热闹非凡。小梅不敢用滑雪板,我只好陪她去玩雪橇。滑雪橇的多半是孩子,到处听得到叫嚷和欢笑,到处看得到苹果一样红润的小脸儿。我觉得他们个个都象安琪儿。
我租了一副双人雪橇,让小梅坐在身后,自信的说:“现在让你看看我的技术,记住要抓紧。”
“别太冒险了。”她小声叮嘱。
“放心吧。”我两腿用力,雪橇没有向前走,而是朝着侧面的一条小路滑去。我是故意的,想让她见识一下我的本领。
雪橇速度越来越快,能听见呼呼的风声,我感到贴在身上的那双手有点发抖。
“抓紧我,没事的。”她果然听话,死死捏住我的衣襟。
我本想纠正一下,告诉她要抱住腰而不是揪住衣服,可又不敢分神,因为最危险的路段已经到了,前面出现一个巨大的树桩。这条路我滑过好多次,从没失过手,这种刺激的游戏可不是谁都能行的。
我小心控制着速度,在距离树桩只有几米时突然一侧身,雪橇加速冲向一个隆起的冰丘,然后象杂技团飞檐走壁的摩托那样,在冰丘侧面滑过一道优美的弧线,拐回原路,驶到安全的开阔地带。在最紧张的一刹那,我听到身后传来一声轻轻的“啊”,接着一个柔软的、好象猫咪一般的身体紧贴在我后背上。我悄悄许了个愿,居然应验了:直到雪橇停在山坡尽头的那一刻,这只猫咪再没离开过。
我走下雪橇,看见有个一直作观众的小女孩拍着手对我大喊:“滑得真棒!”我多么希望有个大女孩也能带着这样崇拜的口气夸奖我啊。可是小梅脸色苍白,带着惊魂未定的表情,也许刚才太害怕了。
我赶紧道歉,说自己不该玩得那么险……很快被她用温柔的声音打断了。她说是自己太胆小,不过没什么事,又对我的技术称赞了几句——听得出是外行的赞美。小梅说这是她第一次玩雪橇。难怪会这么害怕,她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呢?
在拉着雪橇往回走的时候,我提醒小梅:坐在后面的人应该抱住驾驶者的腰,不能揪衣服。她听了满口称是,为自己的无知不好意思地低下头。接着她注意到我大衣上有颗扣子摇摇欲坠了,就是刚才被她当成救命稻草的那一颗,于是很抱歉地表示愿意为我钉好。这倒让我尴尬不已,虽然和许多女孩有过“亲密”的关系,可还没有谁为我做过针线活儿,而她才刚刚作我的女朋友。我的窘态可能也让小梅感觉到了什么,就不再坚持了。
冰雪运动是我的特长,她也甘愿让我折腾,所以玩得很痛快。只有过一次翻车的经历:一个胆子比本领大得多的小男孩直冲过来,最后和我们一起倒在雪地上。我贪婪地望着碧蓝如洗的天空,简直不忍心站起来。小梅扶起孩子之后,又来到我身边,看见我大瞪着眼睛躺在那儿,她的声音都发抖了,一个劲儿问我有没有事。我真宁愿有点事,这样她就会永远带着怜惜的表情扶住我的肩膀,一生一世陪在我身边。
当时我居然把这种想法讲出来了。小梅的嘴巴那样有趣地动了几下,终于没说什么,贴在我身上的手也没有缩回去,还轻轻地笑了笑。她已经不怕我了,她已经学会把我当成一个可亲近的人了!女人习惯一件事情的速度真是快得惊人:几个小时以前,她还在极力躲避我,而现在竟然能够和我靠得这样近,带着温柔的表情听我甜言蜜语了。
我真快乐,她是我见过的最可爱的女孩。
一直玩到精疲力尽,我才想起连早饭都没吃呢,就算某个女孩果真秀色可餐,也不能让我把午饭也省下来。我们叫了出租车,一直来到那家留下过两度回忆的西餐厅。点的依然是第一次的饭菜,用的也是第一次的桌子,招呼我们的正巧还是那个高个子服务生,甚至听到的音乐也和那天一样。是真地过去了两个月吗?还是我不小心在餐桌上打了个瞌睡,而对面坐着的依然是那个懵懂而拘谨的女孩呢?外面的银装素裹和小梅信任的目光让我回到了现实中:不错,一切都是全新的,也都是最美好的。
我们又累又饿,吃的不如前两次斯文,偶尔目光碰在一起时难免为彼此的不雅相觑一笑。我俩谈话不多,这是一家不大红火的餐厅,来的也都是些甘于沉默的人,我们很愿意维持这个传统。
悦耳的旋律一首接着一首,每首开始时我都向小梅简单介绍几句,她象一只被人抚摸后背的小猫那样带着温顺的目光静静听我说话,点着头,眨着眼睛。她真地只比我小三四岁吗?有时我恍惚觉得她还是个正在咬着舌头学说话的小娃娃,因为不知该如何表达,所以宁愿如此天真地把一切懂和不懂的声音都当作阳光、空气一般吸进身体里。正午的光芒透过薄纱窗帘无比朦胧地照在小梅脸上,照着桌上精致的餐具,照进我一下子变得那么开朗的心里。世界如果永远被这样柔和的光芒包裹起来该多好啊!
吃过饭,我又要了两杯咖啡,真不忍心这么快离开。我把目光停在小梅脸上,她也静静地看了我一会儿,然后低下头,开始和我说话。那天她的声音轻柔得没办法形容,我只好全神贯注地听着,因为稍不留神,这声音就会消失在空气中,成为背景里舒缓音乐的一部分。我没有想到的是,她居然那么坦白。
她说其实第一次来这里用餐时就对我有好感了,只是不愿意拆散别人,另外也很怕羞。后来看到我那样突如其来地表示要追她,心里害怕起来——她不习惯太迅速地决定问题,再说我的热情也确实来得让人摸不着头脑。她希望这只是个梦。可是第二天,梦又开始了,她费了好大力气才搪塞过去。“其实,”小梅这样对我说,“要是你再坚持一会儿,也许我就答应了。我真地很欣赏你。”说得我不知该为自己的魅力自豪呢,还是该为如此缺乏耐心而惭愧。那天晚上,小梅没有睡好,她也搞不清自己希望我作出什么决定。可是第二天,我的选择却把她弄糊涂了——这就是昨天信誓旦旦的那个人吗?怎么主意改得这么快?
唉,你哪里知道——我真是有苦难言。本来她这样坦诚相见,我也不该隐瞒什么,可惜我不是个二十岁的大学生了。和那些平庸女孩的所谓浪漫故事尽管不能提高德行,却大大丰富了我的阅历,我已经知道有些事最好还是永远别说出来,这不是欺骗,而是理智。我只有下定决心:再也不让她伤心,不让她失望。这是个多么纯真的女孩啊!
“当然,我只能表示满意。”小梅淡淡地描述着自己的无奈,一点抱怨都没有。这反而让我更受不了,难怪连握手都那么艰难,我简直是在侮辱她。我正准备把自己大骂一顿,小梅却象是看出了我的意思,没有让我说话。她表示能理解,被别人拒绝当然很伤自尊心,不想厚着脸皮穷追不舍,也是自然的——都怪自己拿不定主意,让我为难。
我暗暗叹了口气,尽管事实并非如此,但能这样误解一下也好。我实在太委屈她了,该拿什么来补偿呢?一辈子的爱和顺从够不够?
我打断她的话,表示这次绝不会有什么意外了。小梅注视着我的眼睛说她相信,所以才敢这样坦率。她又说本来也不太可能这么快就答应,可当时心里的感觉非常奇妙,大概是被清晨的美景、醉人的圣歌和教堂里那种特别的气氛迷住了。
“还有我的花言巧语。”我小心提醒着,她顽皮地点点头。
“不过既然答应了,”她很快补充道,“我就会一心一意作好你的……女朋友。”
我满怀感动地道了声“谢谢”。
“别这么讲,”她好象在自言自语,“我们这算是一见钟情吧?”
当然是了,见面不到一个小时就彼此喜欢,还能叫什么?
接着我发现她脸色不太对。
“你怎么了?”
“我在想……第一次就说这么多,你不会觉得我轻浮吧?”
“怎么会呢?你只是太纯洁了!”
这种纯洁让我感动得几乎落泪。我没有选错人,可是我欠她太多了。
我想起了那朵玫瑰花,它被装在礼品盒里,一直陪伴着我们。经过这么长时间,它不仅没有枯萎,好象更加艳丽了。小梅说想把花放在床头,找个瓶子养起来。
“让同屋的女孩们知道你也有个男朋友,和他们一样。”
可这句话却让她皱起了眉头。
“我不想把你和别的人相提并论,你也别把我看成她们那样。”
我连忙声明自己绝没有这个意思。我想起上次给我开门的女孩和她身上透出的俗气,小梅当然不愿意和她们为伍,这是个外表谦逊、内心却极其清高的女孩子。我觉得自己越发喜欢她了。
走出餐厅后,我听到小梅轻轻哼起了歌,正是早上教堂里演奏过的曲子。我也凭着记忆跟她一同哼唱。我们的声音融合得那么好,节拍那么一致,简直可以去灌唱片了,一路上我们都是这样无比和谐地陶醉在音乐里,没有交谈,只有歌声。拙劣的言辞会把超凡脱俗的意境破坏掉,而我们需要世界上最完美的东西。我永远忘不了,是圣歌把小梅送回来的。
当一扇粉红色的窗子终于结束了这首浪漫旋律时,我们都觉得幸福极了。小梅从我手中抢过装玫瑰花的盒子,说:“我自己进去,你别送了。”我知道她不想让同屋的女孩嚼舌头。
我还能做什么?只有望着无比窈窕的身影消失在昏暗的楼道里,只有听着拨动心弦的足音变得越来越遥远、模糊,最后是一个不太真切的关门声。我没有走,而是对着窗子发呆。因为还是白天,窗帘只拉上了一半。很快我看到小梅出现在玻璃后面——一定是她,那样娇小的脸,手中举着一个小盒子对我摇了两下。后来又有几张脸挤过来,我的小梅和那个盛放着鲜花与爱情的盒子就一起消失了。我这才离开。
天一点都不冷,如果不看着脚下的积雪,我甚至忘了那是在冬季。就是从那时起,冬天成了我最钟爱的季节。我忽然想起自己就是在冬天出生的,这仅仅是巧合吗?
当天晚上,我把屋子彻底清理了一番,把它收拾得干净、整齐,倒空了所有的酒瓶,摘掉了所有女明星的画片。我又打开抽屉,拿出自己的日记——那是酒精也无法排遣的愁苦留下的呻吟,据说每个孤独的人都有这样的纪念品。我草草翻了一下,把它们丢进一只旧铁桶里,烧了个一干二净。这些东西毫无意义,就和让人昏沉的酒精和女明星的画片一样,都只是空虚生活留下的污秽。我不能一面追求着象阳光、蓝天和冰雪一般纯净的女孩,一面又守着成堆的垃圾。
我需要全新的生活,它是由一个女孩开始的;我需要学会写一个字,那就是——爱。
作者:
gaopenggood
时间:
2004-3-17 16:12
6
我们真地开始恋爱了。我的小梅单纯、美好,一副对什么都毫无经历的样子,就象一阵清新温暖的微风,吹醒了我原本已经睡去的青春。她给我的感觉如此新鲜,连每天清晨的太阳都好象是崭新的一样。虽然我还是那样上下班,还是做着每一件平凡的琐事,可它们变得不再枯燥,反而充满了色彩——那是我生活的一部分,这种生活因为一个女孩的存在而奕奕生辉。
我们几乎每天都见面。开始是我去找她,后来因为小梅下班时间稍晚,也为了不让我见到和她同住的女孩,改成她来找我。她总是那样小心翼翼地按着门铃,好象生怕有人听见似的。
很快我母亲就注意到了这个瘦骨伶仃、说话不敢扬起脸的姑娘,知道她一定不是我的同事,于是大大地戒备起来。她不喜欢小梅,经常唠叨说“静儿怎么不来了,那可是个招人喜爱的姑娘”……我只好找个机会向她说明:她喜欢的静儿不会再来了,因为我有了新的女朋友。我对小梅的介绍很简单,一来是我不喜欢长辈介入我的私生活,二来我对小梅的事情也知之不多。
她很少谈论自己,偶尔提到也总是淡淡地一带而过。我只能含糊地了解到,她一直都很孤单,姑父姑母的疼爱让她充满感激可又心存陌生,学生时代的朋友也都失去了联系,没有被男孩子追过,也没有在任何方面冒过尖儿,从来不被别人重视。谈到这些时,她的语气平淡得出奇,好象在讲别人的事情。她说假如有一天自己失踪了,恐怕也不会有人在意,更不会有人难过。
“可是我会!”我激动地伸出双手,她就很懂事地钻进我怀里。那是我们第一次拥抱,我又体验到了猫咪贴在身上那种柔软的感觉。可能是太陶醉于这样的感觉了,我竟然没想到趁机去吻她一下。
我还知道在教堂的相遇不完全是意外,几乎每个星期天的早晨小梅都会去那儿,在那个仿佛是她专用的小角落聆听圣歌的音乐,陶醉于宁静而虔诚的气氛之中。这是她简单生活里的一种乐趣。
“享受那样的气氛真是太美了。”她一面说,一面动情地眨着眼睛。
“可惜我不是教徒。”她若有所思地加上了一句。
“为什么你不信教呢?”
话音未落我就害怕起来:她这么热衷,不会有一天去作修女吧?
她的回答有些出乎意料——我曾经猜想是由于唯物论什么的,可事实恰恰相反,她简单的脑子里科学知识少得可怜,更谈不上坚持。小梅说自己不能相信神是因为没有看到奇迹。
“只有亲眼目睹一件现实中不可能实现的事情,我才能作信徒。我相信,如果上帝认为我该信仰他,就一定会来召唤我,一定会让我看到奇迹的。”
我一下子就放心了:这样的奇迹当然不会发生,我的猫咪绝不会抛下我去投靠上帝,这可是个大胜利。其实,自从有了我的陪伴,她连去教堂享受音乐这点癖好也放弃了。她一心一意只做一件事:和我恋爱。我也希望自己能配得上这种忠诚,可惜……
虽然有过一次情感迸发的初恋和不知多少回逢场作戏的功底,我发现自己的经验仍然不足以应付和小梅的二人世界。不,她并不精明,事实上我的任何一点小殷勤都能哄得她喜出望外,任何一个笼络人的小手腕都能让她感激涕零,她纯洁得好象这个冬天里出奇丰富的雪花一样。可这偏偏是最麻烦的。这意味着她和我接触过的任何女人都不同,用在别的女孩身上叫做爱情智慧的东西放在她身上就都成了哄骗,成了侮辱。我得对她诚实,对她尊重,因为我爱她。我必须重新学习如何与一个冰清玉洁的女孩交往,让她开心,让她得到一种绝对坦白、绝对不带有庸俗色彩的爱情,而这每每都让智商不高的我感到吃力。
有一次,我竟然把这一点讲出来了。我已经习惯了不对小梅隐瞒任何感情,除了自己的初恋,那主要也不是想蒙蔽她,而是不愿在甜蜜的日子里触动那么痛苦的伤口。她听过之后睁大了眼睛,表示自己绝没想到会有这样的事。然后她很关切地要我不必花太多心思,她也不是小女孩总要别人哄着。你不是吗?我在内心里暗暗发问。
小梅又安慰我,说就算我拿出一点“那样的”手段也没什么,她不觉得自己受了侮辱,事实上她感觉很好。“你要知道,我从不想那么多。”停了一下她又说,“更何况……女孩有时候是宁可受点骗的。”
这句话让我感到很别扭。但小梅的声音那么动听,样子那么诚恳,我一下子就被这片香甜的柔情蜜意淹没了。真的,她总是这样温柔,她绝不会伤害任何人。
我没有想到,自己的爱情会受到两个无关女人的监视:一个当然是我母亲,爱子心切嘛,我也在努力让她接纳小梅;另一个居然是静儿。
有一天下班,我因为公事耽搁了几分钟,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我锁好门,发现她正站在走廊里。因为上次的不愉快,我们几个月都没有好好说过话,所以我只是很平淡地点点头,径直走进电梯。她也跟了过来。“你到底想干什么?”这样不耐烦的话当然不能说出口,我只好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走出大楼之后,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我想和你谈谈。”
“我很忙,有个约会。”
“我知道,和那个……女孩。”还好,她终于学会了礼貌,没有加什么不好听的词儿。
“有话你就快说吧,我的时间不多。”我确实不想再和她有任何瓜葛了。
“我们边走边谈好了。”
真不愿意被她跟到家门口,要是碰上小梅怎么办……可是想到自己也是有过错的,不好让对方难堪,我只能默许了。
看来静儿早有准备。她先是为从前对小梅的失礼表示歉意,说自己“心情不好”,对那女孩并没有恶意。谁知这些话是真是假,但我心里毕竟舒服了许多,也就更不便赶她走,于是随便说了些“都是朋友不会介意”之类的客套话。
她见到有了回应,立刻顺水推舟,打着朋友的旗号关心起我的前途来。说什么年轻人做事一定要有理智,说什么恋爱的问题既要主动又不能冲动之类的滥调,我听得又好气又好笑——怎么跟我妈似的。刚刚产生的好感又消失了,我觉得她一定别有用心。
果然,她很快就谈到了小梅。
“你对她的背景有多少了解?”静儿问我。
那样单纯的女孩能有什么背景——我简直不屑于回答。
我的沉默让对方洋洋得意起来:“怎么样,我就觉得你是昏了头嘛,连摸一下底都想不到。以前你可不这么笨。”
以前……“以前”对我有意义吗?我只知道自己爱小梅,爱那个每天傍晚怯生生来按门铃的好姑娘,这就够了。
可是有人认为这远远不够,因为“你需要知道她和什么人在一起”。在静儿口中,小梅生活的圈子简直一片黑暗。她毕业的学校象个少年管教所,她工作的地方也没几个正经人,还有和她同住的女孩们听说也都很随便,有些不知在靠什么谋生……我知道静儿一向喜欢夸大其词。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不想想看,她能有多纯洁?”
坦白地讲,这些事我确实没想到,不过我也不觉得这和我自己、和我爱着的小梅有什么关系。倒是静儿的消息灵通让我颇为不满:她有什么权力监视我,监视小梅,有什么权力象狗仔队一样盘查别人的生活。该死的女人!
眼看已经到了家门口,我冷冰冰地说:“好吧,你的忠告我都记住了,现在你该回家了。”
静儿露出很不甘心的样子,对我说这些话不是她个人的意思,而是“大家都这么说”。接着她代表朋友和同事们表示,要我谨慎行事、把握未来,因为“大家都是为了你好”……
我真是忍无可忍,就问她“大家”是怎么知道这些事的。她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支支吾吾地说有人问起我的情况她不想说谎——这样的借口只能哄孩子,我当然熟悉她在众人面前眉飞色舞宣讲新闻的得意劲儿。一种自尊心受到伤害的痛楚让我周身发热,真恨不能给她一个耳光!
可她还在喋喋不休永无疲倦地说着,要我保持清醒和理智,不能为了一个来历不明、门槛很低、背景又这么复杂的姑娘……就在这时,我看到了那件熟悉的白色大衣——长得不合身,还有一张衬着齐耳短发的脸。是小梅。大概刚才的话她也听到了一些,因为她脸色很不好看。
我赶紧示意静儿停下来,可鹦鹉讲起话来根本不看别人,最后我只好直截了当地说:“好了,你夸奖的人已经来了,不想打个招呼吗?”
我承认,这是一次尴尬的会面。静儿神色慌张,看着自己刚刚还在诋毁的人,结结巴巴地说:“你……好,我叫……”
“沈静儿,对不对?我们见过面的。”小梅主动接过话头,又微笑着加上一句:“我就叫你静儿好吗?”
静儿大睁着眼睛点点头,显然没料到对方会是这个态度。
我猜出了小梅的意思,连忙提议大家到屋子里坐一坐,喝杯茶。
进屋以后,我忙着清理桌子上的杂物,小梅去泡茶,倒显得只有静儿才是客人。其实有一段时间,她是这间屋子的常客,现在却要另一个女孩招待,不知心中作何感想。不过当我和小梅一个端着水果一个托着茶盘出现在她面前时,这个见过世面的姑娘也还算泰然自若。
小梅紧挨着静儿坐下,我正要再去搬一把椅子,却被她拦住了,她指了指静儿另一边的空位。该死的沙发竟然造得这么大!我只好坐在那儿,一面把表现了鹦鹉本色的绿外套、红帽子堆在我和她之间,仿佛是一道安全屏障。
没想到一向沉默拘谨的小梅竟然也那么会讨好人。她先是请静儿喝她亲手调制的果茶,声称有非凡的滋补作用,尤其对她这样的漂亮女孩就更能……于是对方就乖乖地喝了。接下来,小梅又给她削苹果,一边削一边说着最近的天气和外面无聊的新闻,这些都很对静儿的胃口,你来我往,话多起来,只剩下我一个人傻坐在那儿。我打开电视,偏偏正在播放时装展览,两人又谈起了衣服——小梅夸静儿的帽子漂亮,让对方大大得意了一番,谈话气氛开始变得亲热。说来也怪,我对女人之间话题一向厌烦得恨不能去跳楼,可今天,这些话从小梅口中用这样的语调说出来,倒象是木吉他的弹唱那般耐听。我渐渐忘却了身旁坐的是谁,陶醉于一段远在天边的遐想……
但是小梅把我叫醒了,她走过来低声说:“你出去一下好吗,我们俩想说点悄悄话。”
她们之间能有什么“悄悄话”?可是如此恳切的目光和这样轻柔的语气是抗拒不了的,我立刻站起来,说要去给大家找一点瓜子来吃——很庆幸我还记得静儿的专长,就把屋子留给了想说“悄悄话”的女人们。
我很好奇,甚至想过贴在门上偷听一会儿,不过最后还是忍住了,我毕竟是个体面人。可她们也实在不照顾体面人的忍耐力,让我足足等了半个小时。就在我准备不顾斯文推门看一看时,门却自己开了,两个女孩手牵手走出来,俨然是一对好姐妹。她们说今天“很高兴”,然后准备回家——天哪,这就是我的“约会”吗?在楼门口,两人都坚持不让我送,因为她们想“一起走走”。我只好看着这两个小女人勾肩搭背地越走越远,感觉有点象葡萄架下的那只狐狸。小梅还从来没有在大街上和我这么亲热过呢!
事后我问小梅,那天她们谈过哪些“悄悄话”。她先是撒娇似地说“不告诉你”,过了一会儿又改口说没有什么,只是相互聊了些性情爱好什么的。
“还谈到了你。”
我忙问说了我什么坏话。
“我说你又懒又馋还花心,反正都是你赖不掉的。”
我当然知道她没有,她从来不说任何人的坏话,更不会这样贬低我。可为了让谈话不至于夭折,我故意装出很介意的样子。小梅赶紧声明自己只是开个玩笑……被女孩哄着的滋味真好。
我们这样缠绵了许久,最后小梅意味深长地说:“静儿真是个好女孩。”
“可是没有你好。”我注意到她说话时故意望着窗外,很久以来,她的目光已经不再躲着我了。于是我轻轻捧起她的脸,让她看我,却被她轻巧地让了过去。
“我很高兴能结识这么好的朋友,我身边的人……你也知道。”我想起静儿说过的话。也许那都是真的吧,可是小梅凭什么要为别人的过错而内疚呢?
我不知说些什么好,竟然问起她毕业的学校是否真象个少年管教所,她脸色变了一下,说不知道“少年管教所”什么样,但是那所学校风气确实不好,她有时甚至不敢去上课。
“可是我和那些人不一样!”她好象被什么东西蜇了,语气变得那么激烈——我和她相识以来,这是她声音最高的一次。她怎么了?
我连忙抓住小梅的手,说我相信,说我无比地相信,你怎么会和那些人一样呢——你和世界上所有的人都不同,所以我才会爱上你。别说傻话了……
她听得很专心,眼睛里有些闪亮的东西在晃动着,我想替她擦去,可她却一直按着我的手。我突然明白了她的意思——难道什么都要讲出来吗?当一个女孩那样目光灼灼地看着你,当她那样紧紧地抓住你不放,当她突然很陶醉地闭上眼睛,象迎接一种香气似地微启朱唇扬起脸来——上帝啊,为什么你把女人造得这么美。
她显然是第一次接吻,紧张得直发抖,除了任我摆布什么也不会做;而我这张不洁的嘴巴已经送出了不知多少没有真心的温存。那一瞬间,我并没有想到为这些罪恶忏悔,而是莫名其妙地回忆起自己第一次亲吻的情景。那是一个真诚、狂热又有点战战兢兢的大学男孩的初吻,被她吻着的女孩也象今天这个一样,带着儿时梦想的痕迹……可我为什么要想这些,那个阴魂不散的女人难道要葬送掉我所有的幸福时光吗!
我一下子变得非常失落,放开了小梅。她还沉浸在刚才如愿以偿的欢乐之中,我想这个没经验的女孩大概很天真地以为所谓亲吻就该是如此短暂吧。
她把脸靠在我肩上,舍不得睁开眼睛。我听到她在轻声哼着曲子,就是那天我们走出餐厅后一同哼唱的圣歌。
“我会带你进教堂的。”我若有所思地说。
小梅的声音没有停下来,只是更轻柔了,象一支甜甜的催眠曲。
对这样一个清澈见底的女孩还有什么选择呢?我只能努力给她快乐,让她幸福。
我忽然想到这是我许久以来的第一个理想,于是变得很兴奋,竟然冲淡了刚才因回忆往事勾起的不快。我重新认认真真、深长而持久地吻过了小梅。记得她是那样快活地抓住我的衣服,好象生怕自己会掉下去。
我开玩笑地说:不是告诉过你了——要抱住腰不能揪衣服。她当然回想起玩雪橇的那一幕,非常不好意思地笑着,问我那件倒霉的大衣在哪儿。我想她大概还要给我钉扣子——由她去吧,反正不是外人了。
由于我的懒惰,那件大衣还保持着原貌。于是小梅就这样偎在我怀里钉扣子,偶尔和我聊上几句,她软软的头发不时拂过面颊,一种奇异的芳香让我幸福得快要醉倒了。原来她有那么妩媚,简直女人味十足,而从前我竟然以为这只是个拘谨的毛丫头。女人真是善于伪装的动物!
而且很有手段,能把一个来者不善的母大虫哄得服服帖帖。我劝小梅不妨到外交部谋个差使,也好给政府省点军费,我们的国家还很穷……她先是被逗笑了,接着沉下脸要我别那样说静儿,因为“她为人很好,和你说的也都是真话”。我连忙用手盖住小梅的嘴,却被她轻轻推开了。
“她其实很喜欢你。你们可能更合适。”后面这句话就象是不愿被人听到的呢喃,可我不能装作没听见。我一面把她抱得更紧,一面底气十足地说:“她喜欢谁我不想知道。重要的是:我喜欢你,就你杨小梅一个。”
在平时,她一定会满足地微笑,但是那天她却没这样做。小梅停下手中的针线,轻轻扶住我的肩膀,目光停在我脸上,象是在搜寻着什么——我不知她找到了没有。最后,她平静地说:“我也相信,我只是害怕你会瞧不起我,害怕这是一场梦。”
我终于知道她方才为什么那样激动了。这是个善良、脆弱、需要人呵护一生的女孩,我能承担起这样的责任吗?任何一个恋爱中的男孩都会说“能”,而且都会让自己相信这一点。我也不例外。
那是个充满迷幻色彩的日子,我和小梅都象被什么琼浆灌醉了,只知道拥抱、亲吻、倾诉温情,仿佛生活在童话故事中一般。外面下着雪,日历上的冬天还没有结束,而这间小屋里已经是春意融融了,那是被我们的爱情之火烧热的。
如果手中有一枚钻石戒指,我一定会给她戴上,可惜我的钱还不够买这样一件奢侈品。我发现自己衣食无忧的财政状况对于构筑爱的堡垒实在是太寒酸了,我们需要购房、买戒指、置办家具,还有婚礼——我要让小梅作一个没有遗憾的新娘,而这些都不是一句“爱你”和几个亲吻就能解决的。手头一向散漫的我决心攒钱了。
作者:
gaopenggood
时间:
2004-3-17 16:13
7
我又作起了鼓手,为一家夜总会干活,很辛苦但收入不错,加上在公司里的薪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我想总有一天会给自己和小梅挣到一个体面的家。由于两头奔波,能和恋人在一起情意缠绵的时间大大减少,有时甚至连续三四天见不上面,可我觉得很充实。
每当思念她而又无法分身时,我就幻想未来,幻想一间温暖的、洒满阳光的屋子,那是我们的家:墙壁上挂着鲜红的喜字,床头开满玫瑰花,从窗口望得见金色的山野。对,是秋天,我们相遇的季节。而屋子里最靓丽的风景是一个穿着学生装的瘦小身影,就象我第一次看到的那样,但她的脸上没有难堪和窘迫,只有欢笑,只有幸福。外在的滋润和内心的甜美在这张脸上交汇,成为一种美丽的光泽,象清晨和风里骄傲盛开着的玫瑰……
“阿文,想什么呢?”老板的呵斥让我记起这是工作时间,于是赶紧陪上笑脸,小心翼翼扮演自己小职员的角色。
我把这件事讲给小梅听,她先是被我点头哈腰的夸张动作逗笑了,接着又很心疼,唯恐我累坏了身体。
“其实租房子住没什么不好,我也不喜欢铺张的婚礼。”
我当然说她虚伪。记得每次看到电视里隆重的结婚场面,她总是不胜向往地瞪大眼睛,贪婪地望着新娘身上的婚纱。她没有争辩,不过后来我才知道,小梅另外找了一份零活,说“自己也想出点力”。也好,毕竟这是个心高气傲的姑娘,我要是太强硬了好象骂人家没本事似的。
只是这样一来,两人见面的机会就更少了,只有假日才能聚上几个钟头,象难得放风的犯人一样疯狂吮吸着爱情的蜜露,诉说已经压抑了好久的知心话。
情人节那天不是休息日,老板体恤下情,让年轻的职员们早早收工去风流快活。我匆忙给小梅打电话,恰好她也能走出来,又可以放一回风了。
我一边等一边计算着时间:现在是三点半,晚上有演奏——排练定在五点半,那么我们只有两个钟头。还得扣除花在路上的……正算着,门铃响了,小梅来得真快,看来她也知道时间宝贵。
还是那家西餐厅,店员已经认识我们了。那里也出售鲜花,柜台边红彤彤一片,都是表达爱意的玫瑰。我让小梅自己挑,没想到她竟然选了一朵最小最暗淡的,我可有些不高兴了:“喂,就算我穷了点,也不至于连送花都小一号啊?”可她坚持说这朵很好,因为“它和我最相配,我也是又小又不艳丽的”。我只好依了她,同时为这种自卑深深地不平。
“既然我选择了你,你就是我眼里最美的女孩,你还担心什么呢?”开饭以前我终于把问题挑明了。
我看到小梅的目光在我脸上停了下来,不知她在想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温柔地说:“我知道你对我很好,很认真,我也非常爱你。只是有时候我会想……你还记得第一次约我去教堂的情形吗?那个傍晚真美,我面对着快要落下去的太阳,看见你正在发呆。后来你说是在欣赏我,可我知道不是。”
“我当然是在欣赏你,我不说假话。”我几乎有点没好气了,为什么她还坚持着那种愚蠢的念头——一个女人要是不够聪明的话就别那么固执!
“我不是说你骗我……”小梅有点慌了,一面摆手一面说:“你永远不会骗我。不过有时候人是会弄错的,我觉得你看着的是一件远在天边的东西,或许是另一个世界的东西。反正……不是我。”
女人钻起牛角尖来真是不可理喻。不过,也许她的话有一点道理吧,我记不清了——是不是我当时又不自觉地沉溺在梦想中了呢?
小梅还在轻声说着:“自从我们确立关系以后,我就努力要忘掉这件事,有一段时间好象已经忘了,不过最近……我们见面很少,我就会不时想起它来。我害怕有一天你发现自己弄错了,我们都会很痛苦。我真地只是一朵不起眼的小花。”
“可那是我的花!”我的声音一下子激昂起来。“所以就是最美丽的。如果她能多一点自信少一点悲观,那就更美了。我最近确实太忙,没能多陪你,很抱歉。(“我不是这个意思”,小梅有些紧张,可我没有让她说下去。)但是这些都会过去的。等我有钱买结婚戒指有钱付首期购房款的时候,你就知道这朵小花有多幸福了。不会太久的,我保证。”
小梅沉默不语,从表情上看,顾虑已经不多了。我又趁势让她抬起头:“现在看着我的眼睛,看看那里面有谁——是你还是那个远在天边的人?”
她静静地看了一会儿,用甜甜的声音说:“我相信了,是我。”
我长舒一口气,擦了擦额头的汗珠。没错儿,朋友,恋爱比泡妞累多了,因为你的心在那儿。
我又信誓旦旦表白了一通,她也很懂事地附和着,我们都忘了吃东西。
“对了,还有礼物呢。猜猜我会送你什么?”
我早说过要送她一件情人节礼物,小梅还叮嘱我别太破费了。当然不破费,那只是一条有机玻璃做的项链,挂着一块透明的心形饰物——很大,能打开,正好在里面夹画片。本来有一张明星照,我把它换成了自己的作品。
我不太会画画,可是我多想让小梅身边有一件自己亲手制作的东西啊。想到一幅自己的画将日夜陪伴着她,贴近她的肌肤,感受她的心跳,拥有她身体的热量和气息,我的血液就会莫名其妙沸腾起来。我花了几个晚上才画出了这幅卡通风格的玩意儿:背景是碧蓝的天幕;左下方有一座教堂的尖顶,涂成银白色;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贯穿整个画面;在它尽头——右上角——是一颗白亮的星星。我是在描述第一次约小梅出来时的场景,那一天她多美啊,我要让这个日子永远留在小梅心里。她不该再担心什么了,因为我和我的爱情会终生陪伴着她。
“喜欢吗?我自己画的。”
“喜欢。”小女孩一样乖的声音。她没有说谢谢,这表明我已经不是外人了。
“我也有礼物送给你。”说着她从衣袋里掏出一件小东西,递了过来。是一个小小的十字架,地摊上常见的那种金属制品,因为经常擦拭显得银光闪闪。我接过来时感觉到还是温热的,让人有点想入非非。
“我小时候拿零用钱买的,当时觉得挺好看。可惜太小了。”
“它很美,”我称赞着,“就象你本人一样娇小可爱。”
小梅满足地笑了笑。
“它可灵验呢。有一次我发高烧,紧紧握着它祈求自己平安,结果就好了。”
“别告诉我你没有打针吃药。”
“当然……有,所以我才不敢肯定——否则我早就是基督徒了。”
“要是没打针没吃药也没捏着十字架喊救命,恐怕你早就是法轮功弟子了。”
她倒没反驳,只是固执地说:“我相信它灵验。”
迷信的女人。
我忽然想到时间是有限的,赶紧看了一下表,已经快五点了。就是说,必须在二十分钟内把桌上基本未动的食物吃完并赶回家——这哪是情人节晚餐的节奏。我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小梅二话没说,抓起一块甜饼就往嘴里塞……
我们及时完成了任务,很顺利,只是不够斯文,以至于一对刚进店门的男女看到这样的好胃口,露出疑惑的表情,问服务员今天是否真地是情人节。
我连送女朋友回去的时间都没有。当我赶到排练室的时候,指挥用一贯尖酸的眼光盯着我,又瞟了瞟展示他财富和愚蠢的大怀表,说:“好,我们开始。”
作者:
gaopenggood
时间:
2004-3-17 16:14
8
温暖的风儿吹走了冬日的严寒,春回大地,冰雪消融。路上泥水太多,压抑着人们朝拜大自然的冲动,北国的春天确实不如江南美丽,但它也有自己的迷人之处。我最喜欢空气中弥散着的泥土芳香,那醉人的气息只有春天才能闻到。还有突然晴朗起来的天空,呈现出妩媚的淡蓝色,和秋日孤高的蔚蓝是风格迥异的两种美:秋天象个孤独沉思的男子,你只能远远地凝望、赞美,作一个崇拜者;春天则是柔情似水的佳人,可以亲近,可以触摸。只要心中怀着爱情,春天就会化作你血液里澎湃不息的春潮,让你精神百倍,让你的思绪永远停留在自己梦想的天空。
我就让它停在那儿了。我和小梅的爱情象窗外稚嫩的小草一样,每天都在疯狂地生长。
学生时代,我看过许多爱情故事,加上后来逢场作戏的经验也不少,总以为对于感情已经很成熟——甚至很苍老了;但是和小梅的热恋使我明白:自己其实还是那个贪玩、任性、不安分的毛头小伙子。外表的冷漠掩盖不住内心的躁动,当一个梦幻般的女孩迈着轻盈的步子走过来,把一双因为爱情而格外炽热光润的手放在他肩上时,一切伪装都不存在了。他会现出原形,重新变成多年以前被梦想和冲动激荡着的大孩子,因为真实的自己一直都在他身体里蛰伏着,等待着。
我们仍然没有多少时间在一起,但每次相聚都是那样甜蜜,那样快乐得让人眩晕。小梅越来越快活,越来越妩媚,让我陶醉得忘乎所以。我们都被巨大的幸福震撼着,几乎到了难舍难分的地步。拥抱和亲吻本该是激情迸发时才有的亲昵举动,现在已经成了约会的主要内容。我们彼此眷恋着,忘了自己,忘了矜持,忘了身外的世界,只愿作两条相濡以沫的鱼儿。我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几个月前那个苍白、羞怯、连大声说话都得壮起胆子的小女孩吗?小梅脸上的幸福象院子里的花儿,一天比一天娇艳,我都看呆了。在那些日子里,我彻底相信了一句话:恋爱中的女人最美!
相聚的时光总显得太短暂,还够不上倾诉思念之情呢,所以我们很少谈别的。坦白地讲,尽管小梅纯洁、高尚,有那么多优点,但却既不风雅,也不渊博。指望和她探讨莎翁戏剧或者欣赏现代派摄影根本不现实,连听音乐也只能挑些简单的小曲;如果任由她选择话题,她宁可谈些琐碎的家长里短。我虽然坚信:内心的美好远比外在的才学宝贵得多,可是要一个人改变趣味实在太难了。当然,静儿一样的女孩也谈不出更高超的东西,我还曾经因为她们的庸俗而自鸣得意,但是对小梅——这个让我如此爱着的姑娘,我怎么能……
不过这只算一个小小的麻烦,我对自己说:既然她是个正常的女孩子,偶尔沾染些女人的俗套也并不奇怪。慢慢的,我也就学会了一边欣赏风景一边听小梅用轻柔甜美的声音讲着那些我并不关心的话题,只当是听一首陌生语言的清唱。好在,她的话不多。
后来有一次,她谈到了孩子。
“我真喜欢小孩。”她象是无意间说了这么一句。那是个天气晴好的日子,我们在公园的空地上放风筝。是我的主意,从小我就有这个爱好,连手上的风筝都是自己做的。我们身边到处是跑来跑去的孩子。
“我也喜欢。”我随口回答着,没太在意。
“再放一放线,你的‘蜻蜓’快掉下来了。”我发现她正在走神。
小梅一边笨拙地放着线,一边接着说下去:“我真想有个自己的孩子……我是说,我们的孩子。”
“将来会让你如愿的,好太太。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她突然迸发的母性让我觉得很有趣。
“都喜欢。不过最好还是男孩。”
“我倒觉得女孩合算,”我故意和她唱反调,“男孩有什么用?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大男人最后都得拜倒在石榴裙下,我就是个好例子。”
“可女人没办法打天下。”
“男人也未必都有这么大本事。再说,男人用双手打天下,女人用男人来打天下。推动摇篮的手……”我还在油腔滑调地胡侃,可她好象并没有听。
接着她靠近我,开始用非常——非常温柔的声音说起话来。我说过她很少谈自己,可那天是个例外。小梅说她经常觉得害怕,从还是一个小女孩住在姑母家的时候就是这样。姑父姑母待她特别好,好得总能让她觉出自己是个外人,所以一到能自食其力的时候就赶紧搬了出来。和外面世界的交往同样充满了无奈和挫折,她一点不出色,学什么都比别人慢,而且不讨人喜欢。多少个晚上,她和那些与自己迥然不同的女孩子挤在一间不温暖的小屋里,共同慨叹生活的不幸。身为孤儿,她的感慨就更深一层,虽然讲得很少,可是苦恼比谁都多。她一边说一边把脸紧紧贴在我身上,从前只有没人的时候她才敢这样。
“你真该早点告诉我这些苦恼。”我心疼地说。
“你会为我担心的。再说,那时候我还不敢讲这么多,怕你厌烦。”
“怎么会呢!”我充满了男子汉的自豪感,把她揽在怀里,任凭两只失去了关照的风筝坠落到地上。“现在你对我该没有任何戒心了吧?”
“没有了,一点都没有了。”她还给我一个忘情的微笑,露出两颗白白的小虎牙——连对我笑也不再抿着嘴了,还有什么比这更能表明心迹呢?
多情的场面拖久了是很累人的,于是我建议,把因为我们的幸福拥抱而不幸失足的“鹞鹰”和“蜻蜓”再放飞到天上去。我们做得很好。
一边放着风筝,小梅一边继续刚才的话题:“我最大的理想就是有个可爱的孩子(她眼里满是憧憬的喜悦),我要爱他,照顾他,让他作世界上最幸福的小孩。”
虽然自己没能成为恋人最大的理想,我倒也不觉得吃醋——一种比男女之爱更博大的感情让我对小梅充满了怜惜。她一定会成为世界上最慈爱的母亲。
“当然,我还是希望他是个男孩……”
真是个固执的女人。
那天小梅的话真多,和平日沉默寡言的作风完全两样。她絮絮叨叨地给我讲了同屋女孩的恋爱史,那些家伙果然象静儿说过的一样不怎么自重,既喜欢耍弄别人,也难免上当受骗。我发现小梅的语气竟然是同情多于责备,就义正辞严地指出:她们纯属咎由自取。同时在内心里,我尽可能让自己相信:这一态度完全是基于道德伦理,和个人的经历无关——我不愿去想任何伤心事,这是个快乐的日子。
“也不能全怪她们,”小梅依然作着宽大为怀的和事佬,“她们不象我这样幸运,一开始就遇到了好男孩。”
我稍稍骄傲了一下,任由她说下去。
接着我听到一声感叹:“女人在这个世界上太弱小、太无奈了。”
历史真是惊人地相似,我居然又听到了这句话,而且又是在自己倾心相爱的女孩口中。
接着,她开始评述一个好的男朋友对于女孩是多么重要。他应该有才华、充满热情、善解人意,他要懂得全心全意呵护女孩,要死心塌地不计较任何得失……每提到一点她都不忘对我笑一下,温柔地说:“你就是这样的。”但这并没有让我好受起来,我开始感到有点冷——冬天,真地结束了吗?
“最重要的是,”那个声音还在说着,“他一定要是个强者,这样女孩才有自豪感。所以我才说更想要个男孩。一个强……”
“够了!”我没好气地吼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对她大喊大叫。小梅被吓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张大嘴巴愣在那儿。
“你是不是还要说:恋爱的时候男孩越肯忍辱负重,以后女孩就越会加倍偿还她。”
“是啊……你怎么知道的?”她一头雾水大睁着眼睛,不知是惊叹于我的通心术还是对我突然提高的嗓门莫名其妙。我的脸色一定非常难看,因为她马上低下头,用有点发抖的声音问:“我是不是说错什么了?”
我迟疑了一下。怎么回答?说没有,可我明明已经按捺不住了;说是的,你错了,那么她还会接着问:“我错在哪儿?”
说真的,我不知道她错在哪儿。她的每一条观点都有自己的道理,也都是和这个现实社会相容的,没什么不对;可如果把它们放在一起就是一个大大的惊叹号,下面写着“危险勿动”。我不想讲出那些陈年旧事,会把她吓坏了的,她是那么善良,那么喜欢我。再说,这又能改变什么呢?我无法反驳她众多观点中的哪怕一条,她仍然会坚持自己的看法,只是再也不敢讲了——见不到阳光,好东西也会发霉。
我知道,她今天是太高兴太信任我了,所以才肯说得这样多,这样毫无顾忌,我本来不该发脾气,可偏偏就是控制不住……小梅还在一脸惶恐地等着呢。她不是阿芳,不会那样市侩,更不会冷酷无情,她只是……只是和那些俗气的女人们混得太久了。无论如何,我不能失去她!骗她一次吧,就这一次。
“你让我很失望,”我装出严肃的口气,“为什么要自卑呢?我说过,不喜欢你那种自轻自贱的论调。如果我是强者,我的女朋友也得充满自信,这样看起来才般配。你说呢?”
“啊……是这样,”她这才松了一口气,“你说得对。不过干嘛那么凶呢,好吓人。”
“我可不想让那些不怎么样的女人们把你带坏了。”想到这是句真话,我的底气足了一些。“你是个内心高贵的女孩,是公主,是天鹅,是安琪儿,不能被那些……”
“好了,我保证,一定再也不……自卑了。”象是怕我说出什么有辱斯文的比喻似的,小梅连忙把话接过去,脸上的惶恐也换成了忏悔的微笑。她居然这么好糊弄——那个敏感的女孩,那个能在我目光中看到幻想影子的女孩哪去了?爱情真能让女人变得这么傻吗?
说什么女人,男人又如何——我也看到了指向悲剧的路标,不是依然要自己咬紧牙关走下去吗?一道挥之不去的阴影浓浓地涂抹在心头,可我努力不去看它。我对自己说:这是个善良的、有自尊心的女孩,而善良和自尊能避免一切悲剧。
又一次拾起风筝后,我声明绝不能让这对伙伴第三次摔下来了,小梅用力地点着头。当“鹞鹰”和“蜻蜓”又一次展翅高飞超过所有风筝的时候,小梅问我:“我讲过自己的理想了,那么你呢——你最大的理想是什么?”
“我最大的理想就是和你这样的女孩结婚,再要一个男孩。”
她深情地看着我,笑容灿烂极了。
但是我——我没有笑。我望见了远处教堂尖顶上的十字架,灰黑色的,肃立在风中巍然不动,象一把插进人心里的剑。
作者:
gaopenggood
时间:
2004-3-17 16:15
9
春天的行程健步如飞,万物都在欣欣向荣地迎接自己一年里最全盛的时期,我和小梅的伟大计划也在高歌猛进。我被老板委以重任,薪水翻了一倍,无心插柳买下的股票也碰上了牛市,加上可以从亲友那儿借来的钱,也许再过两三个月,我们就能有一个自己的小巢了。最近我经常要她留意婚纱的样式。
其它方面也很顺利。公司生意不太忙,我能够经常约小梅出来。母亲是个讲求实际的人,看到木已成舟,也就不再挑小梅的不是,而是认真考虑起婚礼该订在什么日子和该请谁一类的大问题。静儿也很友好,自从上次不成功的讨伐之后她就再没给过我脸色看,有时我们还聊上几句,当然——话不多。胖子徐对她百般殷勤,他们其实满相配的……可这关我什么事。现在我只想着一个人:小梅。我要和她在一起,把她牢牢握在手中。
然后呢?坦白地讲,我也不知道“然后”会怎么样,希望象童话里说的:从此以后他们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其实,我不大敢想后面的事情,害怕会在自己恋人脸上幻化出一个庸俗的中年妇人的形象——这种形象太多了,包括我自己的母亲。她们当然不坏,这个星球上坏人很少,可就是这些好人们组成了一个能让你发疯的世界。
我总是记起那些美好的日子,回想着公共汽车上害羞窘迫的小梅,餐桌旁让音乐迷住的小梅,夕阳下被桔红色光芒包裹着的小梅,教堂过道里哼唱圣歌的小梅,滑雪时紧紧贴在我背上的小梅,带着亲吻的余温偎在我怀里钉扣子的小梅,拿着一朵最小的玫瑰说“我相信了”的小梅,满脸母性的温柔幻想和我有个孩子的小梅……她就是这样的,她就是我要的那个天使,其它事情都不重要。她不会——对,永远不会变成什么别的样子。
但是有时候,当我从思念她的恍惚中醒来,会不自觉地陷入一种困惑:我刚才想了这么久的人是谁——就是昨天晚上和我吻别的那个姑娘吗?当然,样子很象……可是说真的,就是她吗?这时候,我通常会用冷水洗一洗脸,把困惑和恍惚冲个一干二净,然后靠繁杂的工作赶走那些危险的思想。是啊,危险经常源于太多的思想。曾几何时,我为自己能比别人更透彻更冷峻地思考问题而自豪;可现在,这种能力让我无比害怕。它和偶尔在梦想中出现的不可名状的渴求,成为我与小梅之间的两道屏风,我知道自己必须小心翼翼绕开它们,才能牵到心上人的手。我好象已经做得很娴熟了。
“喂,阿文吗?我是老胡。”这么破的嗓子当然不会是别人。他有什么事?
“我后天去你那儿,乐队的哥们儿也去,毕业后还没聚过呢。你准备好接待啊。”
“没问题!太好了——大家都来吗?”
“都来。还有,把你女朋友也带上,大伙儿想看看风流阿文下场如何。对了,你后来到底选哪个了?”
“小梅。”
“是好说好动的那个吗?”
“是比较腼腆的那个。”
“噢……”这声怪叫表露了对方既不满意又不便言明的复杂心态。
“反正你把她带来就是了。”
“可是——我得先问问她愿不愿意,那种气氛她也许受不了。”
“好啊,几个月不见怕老婆了——别罗嗦,带她来。”
“我真得问问。”
他又在电话里发了不小的脾气,可我没有让步。
说实话,我不想把小梅带到我们粗犷的聚会上,毕竟她是个文静的女孩。我们中有些人喜欢狂饮、怪叫、摔瓶子,说起话来也荤素不忌,这些她都不习惯。虽然不会有谁欺负她,不过他们表达友好的方式也许会让一个不谙世事的淑女拨打110。可是当我把这番好意告诉小梅时,她竟然不领情。
“带我去吧,”她抓着我的手,“都是朋友嘛,我不去大家会怪你的。”
这倒是真的,不过……象是看出了我的心思,她微笑着说:“放心,我会和他们相处得很好——你不是说过我有外交手段吗?你总要我自信,那就得有锻炼的机会。你会为我骄傲的。”她象个任性的孩子那样把脸扬得高高的,好象这就表示有了自信心。还能说什么呢?但愿朋友们斯文一点,但愿我带的手绢别派上用场。
大家比我想象的斯文多了,这要感谢老胡。进门之前他仔细打量了一下小梅,彬彬有礼地点点头,然后贴近我的耳边说:“放心吧,我关照过他们,不会闹得太厉害。”真让我感激不尽。
当年的几条好汉都凑齐了,主唱还带来了太太,我觉得她很面熟,象某个和自己交往过的女孩——后来发现搞错了,她们只是选同一位明星作化妆模板而已。说实在的,那些所谓女朋友我已经连名字都记不清了。
和所有久别重逢的聚会一样,我们也有致辞,有叙旧,有善意的吹捧和自嘲的调侃,把有关无关的问题念叨一遍,把还能记起来的人名翻弄一遍,再唱几首当年的歌曲,时间就飞一样地打发过去了。当然,酒是必须喝的,而且要多。总之,没什么特别之处。大家都比当年多了一分世故,少了许多激情。
不知为什么,一种强烈的陌生感始终在我心头萦绕:这就是和我朝夕相处过的同伴吗?我曾是他们中的一员,好象还很亲密,可是今天这种亲密又留下了什么呢?如果不是因为当年的一场失恋,恐怕我会一直作那个小书呆子,不玩摇滚,不充风流,孤高而平淡地走过自己的青春岁月。那种生活和我的天性完全一致。可是话说回来,我宁愿得到今天这样的结局:虽然有种种的缺点,它毕竟送来了这个坐在我身边垂着眼睛喝橙汁的好姑娘。
酒过三巡,男士们开始有了醉意,话也聊得差不多了。其他几个人凑在一起侃发财之道,主唱和我则因为陪着女伴无暇插嘴。趁两位女士去洗手间的机会,他过来和我闲聊。他象许多有了家室的男人一样,对别人的女伴很是关心,过量的酒精又让这种关心充满了不规矩的色调。
“你那个妞儿叫什么来着?”
“小梅——杨小梅。”
“啊。不错……挺苗条。”
我没答话。
“不过,怎么看上去跟个好孩子似的。”
“她就是个好孩子。”
“对了……老胡跟我说过。”
他又向我敬酒,我只好喝了。自从在教堂遇见小梅之后,今天是我第一次喝酒。
“当年你的口味可不是这样,”那个显然已经醉意融融的声音又在说话了,“记得你身边的妞儿都跟我那位差不多。”
“年龄不同,想法也不大一样了。”我淡淡地敷衍着。
“不过她跟那个阿芳倒挺像——那女人真没良心,她要是个男的我非灭了她不可!”
提这干什么,我觉得别扭,连忙岔开话题让他讲讲自己这些年的成就。
“哪有什么成就,都是混日子。上班受气,做生意赔钱,想当官腐败一下又没门路,唯一能自豪的——你也看见了,就是套上了这个当年的校花。怎么样,正点吧?”我连忙称是。他很得意,又犒劳了自己一杯,然后大侃他的情场风云录。我对那些半真半假的故事不感兴趣,再说女士们正推门进来,我们也该各就各位扮演好男伴的角色了。
可这位正说到兴头上,有些人讲起这类故事来哄也哄不走。他的太太好象因为逞强多喝了几杯,正靠在小梅身上哼哼唧唧地受罪。她们坐得很近,什么都能听得一清二楚,真是糟糕。看着一杯杯烧酒化作一句句端不上台盘的胡言乱语,我心里不是滋味。我偷眼看了一下小梅,她没什么表情,轻轻扶住那位醉美人的肩膀,眼睛直盯着地板。
随她去吧,反正我有言在先,是她自己要充好汉的。
我决定先离开一会儿,失去了听众,大概这位情圣就能闭嘴了吧!
我借口去洗手间,在门口美美地呼吸了十分钟新鲜空气。当时我怎么也没想到,十分钟竟然会改变人一生的命运。
当我回到包间时,发现醉美人已经躺在自己丈夫的怀里了,而她那个情圣丈夫还在眉飞色舞地讲着,听众就是对面的……小梅?天哪,我居然这么笨——他当然要去照顾妻子的,而小梅就坐在那儿。真是疏忽到了极点。走过去的时候,我想是不是该把小梅拉到一边,免得听那些不三不四的混话。
小梅的脸色很不好,看见我走过来也没有打招呼。我想去拉她的手,可她竟然躲了一下,出什么事了?
“所以说,我们阿文绝对——绝对是个最优秀的男人。”情圣满口的酒气扑面而来,我看到小梅一边掩着鼻子,一边专心地听着。“你可不能耍弄他。我不是给你讲过阿芳那个混账女人了吗?她要是个男的我……”
什么?她给小梅讲了阿芳的事情!
我的脑子里象飞进了无数只蜜蜂一样嗡嗡作响,什么都听不见了。等我清醒一点的时候,发现那对醉鬼夫妻已经双双打起了瞌睡,小梅正摆弄着自己的衣角。
“阿芳的事情是不是真的?”她没有抬头,就这样轻轻问了一句,语调里有一种东西,我从来没在她嘴里听到过。我觉得很不舒服。
“那个醉鬼跟你胡说八道什么了?”
她没答话,我只好接着说:“是有个叫阿芳的女孩,我追求过她,你也知道我追过不少女孩。”
“可是你说过只喜欢我一个。”
我不知该怎么回答,于是尴尬就在我俩之间落座了。
“没想到你竟然会骗我。”
“是啊,我一向都在欺骗你、玩弄你,这样说就公平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来这么大的火气。唉,为什么要把她带到这儿来!
“我不是……可你不应该说谎。”
不说谎?告诉她说我爱过阿芳,爱得发疯,被人家当成叭儿狗似地看待;告诉她说你杨小梅比她还有魅力,你要把我当成叭儿狗我也一定上圈套——所以千万对我好点,我求您了。呸!一股无名之火直冲头顶,我知道已经没办法扑灭了——那个放风筝的好日子她不是把一切说得很明白吗?
如果她是第二个阿芳,我还会再是那个任人作践的可怜虫吗?
我咬紧牙关按捺住自己,尽可能温和地对小梅说:“我是为咱们两个人好。我承认,那时候喜欢过她一阵子……当时人太傻,也太年轻。以后一定告诉你……现在我心里很乱,你就别问那么多了。”但愿这就是最后一句,因为我感觉到理智的防线已经薄得象一层纸了。
可小梅偏偏还要不依不饶,她用一种我非常陌生的目光注视着我,冷冰冰地说:“那时候喜欢过——那现在呢?你要是心里没鬼为什么不敢说?”
“你要是不吃醋为什么问个没完?”我终于大吼起来,屋子里所有的目光都落到了我们身上。这算个什么聚会!我猛然发现自己竟然如此孤独:那些过去的伙伴其实只是些凑在一起吃着喝着发泄着的陌生人,我们的心灵从没有贴近过;而这个被自己当作恋人的女孩正站在天堑鸿沟的另一侧,怒目而视,手里拿着鞭子。
我的小梅也会吃醋,这真是个新发现,一个最伤心的发现。我曾经对她讲过一些我和其他女孩交往的事情,她最多只是装出有点生气罢了,所以我一直认为她很讲道理,不会无端猜忌什么,更不会没来由地歇斯底里——象许多俗气的女人那样。可现在我懂了:她镇定仅仅是因为她了解我,知道我风流的时候没有把心带上;而一旦发现这颗心曾经为别人跳动过,她那点小女人的理智马上就不够用了。
我伤心,不是受不了责备,而是因为看清楚了一件事:她不再是我认识的那个小梅了。
五个月的心心相印,五个月的亲密交往,那么多幸福的时光和玫瑰色的温存,她该知道我心里没有别人,她该知道我是多么多么喜欢她——她当然知道。可她还是要让我难受,因为她在吃醋。她因为醋意大发忘记了自己的清高,蛮横得象一个粗鄙的妇人,而这个称号就意味着冷酷和蛮不讲理。我的小梅——善良、纯真、宛如露水一般晶莹透亮的小梅——身上竟然也藏着那样让人无法接受的东西。
也许确切地指出“女孩”和“妇人”这两种性格的分界线是很难的,可是假如她会吃醋,会为了吃醋而去伤害一个深爱自己的人,那她毫无疑问就已经是个妇人了。我不会去爱一个这样的女人,我觉得有点恶心,那和我梦想着的形象相差太远了。也许千千万万的男人会因为女伴为自己吃醋而自鸣得意,但我知道:我,不在其中。
我终于明白了,自己在恍惚中看见的女孩不是小梅,而是清醒时不敢正视不敢回忆的理想天使的形象。骗人的迷雾开始散去,我重又站在毕业前那场滂沱大雨中,面对着一个幻想的影子。仅仅是个影子。
不能望着天空割草啊,虽然你在幻想中收获了蓝天和云朵,但一不小心就会划破手指。而且无论如何,你连一点天空的美丽也得不到。
小梅的怒容里带着惊异:“我吃醋了?”好象这对她也是个新发现。但是很快她又坚决地说:“也许是吧,但我有权力……”
是啊,她已经有权力了。那么我有什么呢?我只有一个丢不开也抓不住的幻想!
一向柔声细气的小梅正在对我大声叫嚷,气势汹汹,目光冷得能结出冰来。原来她也有爪子,原来发脾气的女人这么丑。
我感到身体里有个什么东西砰的一声——碎了。
看着那张越来越陌生的脸孔,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可是这张脸渐渐变得模糊起来,不停地晃动着,扭曲着,好象隔了一层浓浓的水雾……
“你哭了?”我听到一个女孩子熟悉的声音,带着颤抖的呼吸,接着一双冰凉的小手在我脸上胡乱擦着。我这才知道,自己竟然流泪了:当着这么多人,面对着一个心爱的女孩,我流泪了。
突然,我觉得非常疲倦,似乎从没有这么累过。我需要立刻睡过去……
后面的事情很模糊了,好象是有几个人扶着——也可能是抬着我走过一段路,接着是妈妈的声音:“天哪,你怎么了?”然后就是沉沉的大睡。我真不知道自己居然那么累,睡了几乎一整天。
作者:
gaopenggood
时间:
2004-3-17 16:16
10
醒来的时候正是黄昏,朝西的窗子恰好迎着红彤彤的太阳,我想自己就是被这美丽光芒唤醒的。整个房间都浸浴在绯红的色彩里,象一座童话宫殿。窗口站着一个人,面对西沉的落日,显得无比窈窕。我知道那是谁。我并不想走过去,不想欣赏那张不施粉黛的小脸洒满余晖的样子。一切都决定了,不是吗?
我轻轻坐起来,那个人没有察觉,她也静静地看着外面。
太阳正在落下去,一点一点接近不远处矮小的山岭,最后终于失去了光亮,变成一个毫不刺眼红球。山顶有一株硕大的蒿草,平时难得被人注意,然而此刻,它是那么清晰,被身后夕阳映衬得好似一个有生命的剪影,和着微风轻轻摇摆。即将隐没的太阳显得比一天中任何时候都大都漂亮,让人恍惚以为看到了另一个世界的窗子,而那株幸运的蒿草仿佛就是生长在那个世界里的精灵。它金黄、明亮,几乎和夕阳融为一体,带着淡淡的朦胧悠然起舞,宛如一个缥缈的梦幻。
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这样的空灵之美总是让我热泪盈眶。我会不自觉伸出手去,在想象中打开那扇红色的小窗子,让自己飞到另一边,让自己成为梦幻的一部分。而此刻,这种久违的冲动又在蓄势待发,我几乎想站起来——但是,我看到了窗子旁边那个瘦小的身影:不错,一切都只是个梦,而且就要结束了。
我重又躺下来,闭上眼睛。我宁愿保留着夕阳与蒿草编织成的幻觉,就让时间和记忆都停在那儿,成为永恒。我不想看着那片残红一点点褪尽,只留下肮脏的灰蓝色的云块,亲眼目睹这一切太残忍了。停在那儿,停在——一个最美的时刻,因为任何美好的东西都经不起时间的雕琢。脆弱的美丽总是转瞬即逝:象一枚晶莹剔透的雪花;象一座纸牌搭起来的房子;象肥皂泡上五彩斑斓的花纹。所谓美——有时候只是一场误会。
我听到一阵轻微的脚步声,有个人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来,带着我久已熟悉的芬芳。不是香水和脂粉,只是一种芬芳,任何向往过爱情的人都会闻到。
这气息还能让我沉醉吗?
“夕阳很美,是不是?”我淡淡地问了一句,没有睁开眼睛。
身边传来一个急促的呼吸声,然后一只有点发抖的手落在我肩上:“你……醒了?”
见鬼,那种香气更浓了。
“你可把我吓坏了。”这是我听到的第二句话,她好象要站起来。
“不,别开灯!”我知道她要做什么,可我不想被人看得太清楚。
我起身在床边坐下,和她面对面。已经变成殷红色的晚霞多情地映在小梅脸上,和那天一样美,可惜没有了欣赏者。
“我们该作个决定了。”我尽可能让声音不带任何感情。
“什么……决定?”她的眼睛直盯着我,好象决定就写在我脸上。
“一个对双方都有好处的决定。显然,我够不上作你男朋友的标准,你也不是……(我咬咬牙)也不是我当初想象的样子。我们都不必浪费时间了。”
“你该不是说……分手吧?”
“我就是这个意思。”
难道我讲得还不够清楚?小梅,你别这么吞吞吐吐折磨我好不好!
我的胳膊被抓住了——“我不该当着那么多人让你难堪,对不起。”
她根本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
“我不想听道歉。你也没做错,你的行为……符合常理。”
终于找到了一个既不伤害别人又不委屈自己的词儿。是啊,符合常理,但常理的标准可不是为我这样的人制定的。
“我知道自己错了,”她的声音好象要哭出来似的,“都怪那个醉鬼,她和我说……”我这才知道自己离开的十分钟里发生的事情。
平心而论,我不能责怪那位仁兄,人家完全是一片好意。从见到小梅的第一眼起他就觉得别扭:她和甩了我的阿芳太像了,而且我的举动也和当年坠入情网时一样“不可理喻”——我知道他一定会这么想。作为朋友,他当然不希望悲剧重演,就决心考察一下这个女孩。和小梅套过几句话之后,他发现对方通情达理,于是高兴起来,替我吹捧了一番,然后又用阿芳的事情作为警告。他讲得一定差极了,因为对整件事情他知道得不多,加上醉酒之人特有的自以为是和语无伦次,我想除了谩骂以外恐怕就没什么了。他一再重复着:“你长得很像她,希望你做事别像她。”小梅听得懵懵懂懂,只是模糊知道有过一个叫阿芳的女孩让我喜欢得发疯,正想问得清楚一点,恰好看见我回来,接着就有了后面的麻烦。
“我不该那么凶。”她的声音很懊悔。
要一个吃醋的女人不凶,那可真是比登天还……不过她的悔恨应该是真心的吧?当然了,她是个善良的姑娘,而且还没到不承认自己有错的年纪——年轻真好!
那个懊悔的声音还在说着:“想到你喜欢过别的女孩又瞒着我,我有点昏头了,以为你不说是因为现在还对她有意思……我不该怀疑你。”
傻孩子,根本不是怀疑不怀疑的问题,而是因为——云开雾散,没办法再骗自己了。可我没有打断她,继续听她讲着那些我记得和不记得的事情。
我当时的暴躁让小梅不知所措,加上心里有气,就故意让自己刁蛮起来,毫不留情地对我大喊大叫。现在想起这件事她后悔极了:“确实有点吃醋——我也没想到自己会这样,而且听你这么说还很生气。我真是不应该!”
但是后来,我的落泪和晕倒把她吓坏了,只能眼看别人把我送回家。她想跟着,又不敢——大家都在骂她,开导过她的情圣现在想和她动刀子。还是老胡心软一点,让她在外面等着。我睡下以后,他们两人作了一次长谈。
我说过老胡是一个最冷静、最不被情绪左右的人,现在这样过人的理智正好派上用场。他那种泰山崩于前也不惊慌的气度和冷冰冰干巴巴的讲话方式最适合把女人从醋坛子里拉出来再冰镇一下,他对我和阿芳的事情知道得也很清楚,他还从来不醉酒。
“早知道那件事让你那么痛苦,我一定不会问的。”小梅的声音轻得象蚊子的嘤嘤声。
“没有多痛苦……我是骗你了,你有权力骂我。”
我故意说着违心的话。那个女孩子身上的气息让我受不了,那张在昏暗中低垂着的脸更让我受不了,她为什么不干脆丢下我走掉呢?野兽在舔伤口的时候最怕被人看见了。
“别这么说,我已经很抱歉了。”她的身体轻轻颤动着,头埋得更深了。
老胡是个直率的人,丝毫没有隐瞒对小梅的责备,甚至把我好幻想的天性也臭骂了一顿。他完全是出于礼貌才没有说“他选错了人”这样的话。
“不过他就是那个意思。”小梅若有所思地自言自语。
接着是好长一段沉默。就在我想结束这种难堪,说“既然我们都错了那就更该分手”的时候,小梅却抢先开口了:“他说得不对,我们只是闹了个误会,一点小小的——小小的不愉快。我知道你不会那么小气的,是不是?”
我该怎么证明自己确实很小气呢?
可她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而是滔滔不绝地讲起自己守在床边(她一大早就来了)等待我醒来时的紧张和害怕,真是琐碎得可以,天真得可以,让人忘了她是个二十几岁的成年人。她怕我死掉,怕我变成植物人,怕我失去记忆睁开眼睛就问她“你是谁”——言情小说真是害人不浅。她说已经准备好了被我大骂一顿,再把检讨书抄一百遍,好象我是个教导主任。她说刚才自己默默对着太阳祈祷,让上天保佑我在天黑以前醒过来,结果应验了,她真高兴。她说再不会让我睡这么久了……
迷信的女人!该不该告诉她说我是看着她祈祷的?可她讲得太快了,根本插不进话去。她不是在忏悔,而是在快活地倾诉,这些话在她心里憋得太久了,非说出来不可。
慢慢的,我已经不想去打断她了。让她说吧,让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如果这能使她好受点,我不在意让梦想的迷雾再多停留一会儿。扪心自问,我真地想把她赶走吗?不,我只是无能为力。渐渐的,我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了,只能听到一个个悦耳的音符在空气中漂浮着,撞击着,汇成一段叮咚作响的舞曲,我就让思绪随着这乐声跳跃、飞旋……
我心爱的女孩,如果你永远是教堂过道里那个小梅该多好啊!
几个月来她变多了,变得漂亮了,大方了,爱说话爱看着我笑了,见识也长了不少,这都是好事;可是说真的,我到底爱的是哪一个她——是现在这个快活、干练、有女人味、从哪方面讲都更适合作新娘的小梅,还是那个羞怯、胆小、楚楚可怜、抱在怀里也会发抖的孩子一样的小梅?我知道,是后一个,因为这才更象是我梦想的影子。很没道理是不是?可你知道吗:爱——就是这么没道理。
记得小时候,曾有人送给我一盒拼图用的塑胶块,对我说:“画一个你最喜欢的图案,然后拼出来。”我花了好大力气画出了自以为最漂亮的图形,然后拼啊拼啊,马上就要大功告成了,可偏偏有个地方怎么也连不上。余下的材料还很多,但形状都不合适。大人们说:“重画一个吧。”“不,这个最好看了。”我非常固执。于是拆了装,装了拆,终于还是没能拼出那个图形——就差一点点,永远差一点点。最后我哭着把整盒玩具都丢开了。我想这件事仿佛就是我一生的象征:给生活画出一幅美好的画卷,然后为了完成它,疯狂地去寻找画面上所有的色彩。可惜总有一处找不到,还是最重要的一处……于是青春的涂鸦就成了命运的败笔。可我不会重画一个,我只能把它丢在一边,把自己的未来和幸福丢在一边。
是的,我一直都在恋爱,可是我爱的人……她在哪儿?
最后房间里终于安静下来了,小梅把自己的手放在我的手上,我感觉她有点发烧。她轻轻呼唤我的名字——“阿文!”
她要做什么?
“抱抱我好吗?”
原来她要的就只有这么一点点,我能拒绝吗?
我拥抱了她,一边抚摸着她的秀发,几个月里,原本短短的头发已经快垂到肩膀了。
记得有一次我问小梅,为什么想起要留头发。
“好看呗!”她答得很简单。
“以前你可不这么臭美。”
“以前……”她咬着嘴唇笑而不答,我也就不再问了。
其实,我是知道的。
可是回忆这些还有什么用处——一切不是都决定了吗?
“小梅。”
“什么事?”她依然紧紧抱着我,我也一样抱着她——我害怕看见她的眼睛。
“我们真地不合适。”
“你还生气啊!我保证不……”
“我早就不生气了,但是我们不能……老胡没说过他为什么觉得我们不合适吗?”
“没有,他只说我们一不小心就会造成悲剧。不过我一定会很小心的,我发誓!”
我的心跳得厉害,两条柔弱的胳膊和一身淡淡的幽香就能把我关进感情的牢笼吗?
“小梅,你还记得我第一次约你出去的情形吗?你面对着美丽的夕阳,我呆呆地望着你的脸,你还记得吗?”
“当然……”她的声音变得异样了。
“你觉得我望着的不是你,而是一个陌生人,是一件远在天边、远在另一个世界的虚幻的东西,你一再向我强调这一点,我也一再地否认。可现在我明白了,你是对的,有时候直觉比什么都正确。我确实是在看另一个人,一个从过去到永远我都深深爱着的人,我曾经努力把你当成她。可惜,你不是。”
“我会努力的,我已经在做了。当然……做得还不够。”
可怜的女孩,难道这是能努力的事情吗?我需要的是一种本然的东西,没有被现实的气息沾染过、玷污过的东西。任何饮料总能勾兑出来,可是水——纯净的、清澈见底的水——能吗?
“这太难了,你不值得为一个想入非非的傻瓜冒风险。”
“值得!”她一下子从我怀里挣脱出来,两手紧紧抓住我的衣服,一双不大的眼睛在黑暗中显得格外明亮。
“绝对值的!”她用深情的语气重复了一遍。那目光中仿佛有一种特殊的力量,把我定在那儿,感觉好象是被电了一下——刚刚准备好的话一句都说不出来。现在我知道自己为什么害怕看她的眼睛了。
一股莫名的热量从胸中升腾起来,和理智的坚冰对抗着,我好象已经看到了结果,毕竟这不是第一次了……可我还得坚持,也许会过去的,只要……妈妈去哪儿了?只要她走进来,打断这场折磨人的对峙,我就能继续把握自己。
可是那个目光灼灼的女巫还在念着咒语:“我愿意冒任何风险,我要做那个你爱的人。”妈妈去哪儿了,快来救救你的孩子吧!
“我就是喜欢傻瓜!”两条散发着诱人气息的胳膊毫不留情地挂在我的脖子上,最后一点理智也打出了白旗。我重新作了她的傻瓜。
“我不能骗你,”当一个长长的吻终于结束时我对小梅说,“我爱的真是那个远在天边的幻影,不过我要努力把你当作她。”
她使劲儿点着头,我以为这就算回答了。但是在她按下电灯开关以前,我又听到了一句话:“可我爱的人——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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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openggood
时间:
2004-3-17 16:17
11
那场风波似乎就这样过去了,我们仍然疯狂地爱着:花前月下,卿卿我我,比从前更热烈。我豁出去了,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怕。我不能失去小梅,绝对不能,因为她是那么爱我,我也不能没有她。就象《泰坦尼克号》里那句有名的台词——你跳我也跳,我们都豁出去了。
我时常想起老胡讲过的故事,想起满心梦想着奢华而终于一无所有的傻子,我不愿意这样。也许忘掉那个理想的天使太难了,但我不能为她失去自己仅有的安慰。我需要你,小梅,我知道你也需要我。既然命运把我们带上这条路,就一直走下去吧,什么都别说了。
小梅再没有提起关于阿芳的事情。只是一次翻阅相册时,她说想看一看阿芳的照片。我记得自己都烧掉了,但一些合影里可能有,后来果然就找到一张,其中阿芳的脸还相当清晰。我心中忐忑不安地把照片指给小梅,她注视了很久。
“难怪你的朋友会担心,我俩长得太像了。”
“可你比她好得多,”我连忙说,“你纯洁、善良、从不伤害人……”
但是她立刻转身走出了屋子,我不知该不该跟过去。
不一会儿,她笑吟吟地回来,端着两杯果汁,说要和我谈谈她想买的几件衣服,然后麻利地把相册收了起来。
她真好,太好了,有时候让我怀疑这份“好”后面藏着什么危险的东西。
小梅和我都倍加珍惜共处的时光,坐在一起总是相互依偎,要吻到透不上气才肯分开,这一切都让我们觉得甜蜜,从没有过的甜蜜。但是透过这些露骨的亲热,看得见一种阴影每时每刻都在生长。我们的交往再也不那么轻松坦然了,双方都在刻意制造着火热的气氛,努力不让自己和对方平静下来,仿佛那样就会被这种莫名的阴影包围住似的。
小梅和我原本都不爱高谈阔论,大多数时候温情脉脉的恬静才是我俩相处的主旋律,而现在我们却变得如此多话,经常是一个人还没讲完,另一个就接上去。我精心准备了许多小幽默,而她在捧场之余,也不忘说一些从同屋女孩那儿听来的废话。我们的约会往往就在这样的喧嚣中度过,两人都疲惫极了——真不知该怎样结束这种无益的相互讨好,我们本来不需要这个。有时候,小梅和我会突然对视一下,发现对方原来并没有听,于是会心地笑笑,停了下来;但是很快又因为不知所措而拾起刚才丢下的话题。我们都害怕安静。
天气渐渐暖和起来,而我却经常在拥抱她时体会到一种寒意,因为她总是发抖。我知道小梅一向很怕冷,可这是春天啊!她越来越柔顺,我也越来越体贴,只是我们爱得太辛苦了。爱就象水,你捏得越紧,留下的就越少,只有当你放开身体沐浴其中时,得到的才最多。可惜,我们不再是自由的鱼儿了。
每天晚上送别小梅之后,我总是感觉需要做点什么来陶醉一下,就拾起了尘封已久的吉他。我会的曲子不多,但还记得学琴时常练的“爱的罗曼史”。我于是一遍一遍弹着,让自己深深沉浸在乐曲那淡淡的忧伤里,还故意在高音部分把揉弦弄得很过分,用细碎的颤音打散集结心头的抑郁。在沉迷于和小梅恋爱的几个月里,我是从不需要这种慰藉的。
我极力安慰自己说,这总比酗酒要好,而且会过去的,我们不是快结婚了吗?我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盼望婚礼的到来。可是小梅似乎总在回避这个话题,从前有一段她可是不提结婚就开不了口的啊。
我们的恋情象一件破碎过又被小心粘补起来的瓷器,表面上完好如初,但是不敢拿到太阳下面看。为了爱,我们不约而同地蒙上了眼睛。
鲜花盛开的五月啊,你为何如此沉重。
附近新开了一家游乐场,我和小梅是它的第一批顾客。我们把所有的游戏项目都玩过一遍,累得精疲力尽,但心情很好,终于有了可以不费心找话又能好好共处的时光。记得过山车冲过最高点的时候,她没有握扶手,而是紧紧抓着我——真是可爱极了。我又一次嘲笑她,说她又忘了该抱住腰而不是揪衣服,她害羞的样子居然和站在雪橇旁边时一样。我闭上眼睛抚弄了一下她的秀发,幻想那头发仍然是短短的只留到耳边,幻想教堂窗外的浓雾永远都不会散去。
暮春的阳光既明媚又温暖。我懒洋洋躺在草地上仰望天空,小梅安安静静蜷起腿坐着,不知名的小黄花在我们身边忘情地盛开。我忽然想起自己从小就特别喜欢这种纯朴的小花,甚至幻想为它写一首曲子,小梅表示要听一听。我很抱歉地告诉她其实没写过,因为当时只是很冲动,实在不会作曲,后来就忘了,直到今天才回忆起来。
“真遗憾,”她有些惋惜,“不过你现在仍然可以完成它啊!”
经不住她一再催促,我只好努力回忆,想起了仅有的几个小节,然后顺着调式编排下去,倒也很快弄完了。
“这不挺好嘛。”她不失时机地称赞着。可我却无比失望。
“当初我肯定不想写成这样,真是糟透了。”我随手把一朵小花揉得粉碎,它在我眼中再也不美了,因为它刚刚被一首很滥的曲子糟踏过。
“有些事情还是没有结局的好。”我心里很伤感。
小梅于是不做声了,呆呆望着那朵无辜的小花。
过了好一会儿,她问我:“你常做梦吗?”
她想说什么?
“我经常梦见自己变成一个又漂亮又有法力的仙女。”小梅的声音好象在自言自语。
作为男朋友,我本该说“你就是个仙女”。可是看到她一脸严肃,我只是答了句:“这梦很好啊。”
“是啊,开始很好。我自由自在地飞来飞去,大家都爱我、赞美我。我戴着鲜花做成的王冠,穿着婚纱一样的长裙,唱歌,跳舞,陶醉在幸福里。可是总有一个时刻,我突然明白自己在做梦,于是就再也飞不起来了。漂亮的花冠和纱裙变得无影无踪,所有崇拜我的人也不知去向,一切美丽的东西都不见了。更可怕的是,我只能看着这些事情发生,什么都做不了,因为我知道是在做梦。我象个旁观者那样看着梦中的自己一动不动,看着刚才还那么美好的幻境在一瞬间变成黑漆漆的一片,但又醒不了。我总是对自己说:‘再等一会儿,那些漂亮的东西就会回来了,再坚持一会儿……’可我从来都没成功过。我只能注视着黑暗中那个孤独的女孩——她因为害怕而哭泣,然后慢慢地醒过来,流着眼泪醒过来。”
小梅眼睛红红的,有泪光在闪动。她好久没这样了。
我不胜怜惜地坐起来,想去抱她,却被她轻轻躲开了。
“阿文,”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我们都别再勉强了,这只是个梦。”
“告诉你我喜欢这个梦,”我跳了起来,“它很美!”
“可我们知道它是梦——那就再也不美了,不是吗?”
我一时语塞,小梅又说:“其实,上次聚会后你就知道我不是你要的人了(比那还早呢,傻女孩——我在心里默默地说),都怪我太自私,抓住你不放……”
“是我愿意和你在一起的,我很爱你……”可她就象没听到似的,继续说下去。
“我幻想自己能变成你爱的那个人,幻想我们之间那些美妙的感觉能重新回来,我拚尽全力去做。我知道你也很不容易。可我们再也找不回过去了,梦是留不住的。这半个月来我们有多辛苦、多尴尬——不行的,还是面对现实吧。”
“我不想听一个早上还和我亲吻的姑娘说这种话。”我粗暴地抓起小梅的手。不,这回你别想躲开,无论如何,我豁出去了。
她没有躲闪,只是淡淡地说:“你吻的不是我。你只是舍不得我。”
“那不就行了。如果我永远都舍不得你,你还担心什么呢?”
“担心有一天你会恨我,担心有一天你会恨你自己。那位朋友说得对,我们在一起会很痛苦,这些日子你我不是都感觉到了吗?”
我把她拉进怀里,也许忘情的拥抱能淹没这些冷冰冰的理智吧。这一次她没有发抖,我的小梅平静得就象一座石膏像。
“别骗自己了,”她的声音也出奇地镇定,“就象你说过的,有些事情还是没有结局的好。你心里的曲子太美了,我只是一段糟糕的音符,我们就走到这儿吧。”
“我会对你很好的。”这句话真是傻极了,可我想不出别的安慰之辞。
接下来的几十分钟里,我使出浑身解术试图让小梅回心转意,可她固执得要命。就是这样一个柔弱的姑娘,她不和你争辩,不对你发火,但是任凭你怎样乞求、赞美、申斥、感化都无动于衷,疯狂的热吻也好象落在了石头上,她只有一句话:“别骗自己了,分手吧。”
最后我只好要她别忙着决定,以后再谈。她迟疑了一会儿,点点头。
好吧,明天……我一定准备更巧妙更有力的话来打动你。无论如何你不要离我而去,小梅,我不想作那个打碎了鸡蛋的傻瓜。
一种不祥的预感在我心头闪过。
“你不会做傻事吧?”我不禁问了一句。
“不会。”她答得很轻,眼睛望着别处。
第二天,小梅没有来找我。当然,应该给她时间平静一下。可是第三天她仍然没有来,我有些坐不住了,虽然她一直不让我去她住的地方,但这样等下去也不是办法。第四天,老板派下一个紧急的出差任务,让我“明天就出发”。偏偏是必须我亲自去做的,偏偏是在这个要命的时候。
我匆忙给小梅工作的地方打电话,她不在,我又直奔她的住处。给我开门的还是那个一脸暧昧的女孩,也仍然一边说话一边梳理自己的长头发。
“你是小梅的男朋友吧?她昨天刚搬走,说去她姑姑家。”我连忙问她是否知道地址,女孩说可以找找看。不一会儿她拿回一只信封,我连忙抄下来。
那是本市为数不多的老居民区之一,由旧平房和大杂院构成,又脏又乱,有些人家还养着狗,很难相信这是在城里。我一边驱赶着面前的蚊蝇,一边躲闪着路上的积水,心里很不是滋味:我的小梅就在这种地方长大,而且没有父母的爱,真不敢想象她得吃多少苦。
我见过许多习惯了吃苦受穷的人,他们本性不坏,却经常被生活折磨得怨气冲天、行为卑琐,除了眼前的实利什么都不关心;可小梅却是那样善良仁厚,落落大方,心灵象金子一样纯洁高贵——这么好的女孩我还能苛求什么呢?我能让她委屈让她痛苦让她带着一脸刻意的沉静对我说“别再勉强”吗?
不,我不勉强。在那条似乎是世界上最泥泞难行的路上,我终于明白了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一种深沉而强烈的情感不可抑制地迸发了——那是爱,对一个最圣洁的好女孩的爱。很少有人会这样幸运,而我居然不懂得珍惜。回想起那些甜蜜的和辛酸的日子,我猛然发现:自己原来一直都在深深地爱着小梅,只是没有意识到——一些东西迷住了我的眼睛。
让那个梦想见鬼去吧,天使就在这儿。我爱你,小梅,我要用全部的爱来呵护你、温暖你,你不会孤独了,我们都不再孤独了。为什么你从来不让我起誓呢?今天我就要对你郑重地发誓:我们之间,不会再有阴影,永远不会了。
“你找谁?”问话的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妇女,看上去很温和,只是一双眼睛总象睡不醒的样子。
“请问杨小梅住在这儿吗?我是她的……一个朋友。”我觉得没必要说那么多。
她狐疑地打量着我。
我又问:“小梅昨天回来过吧,我想见见她。”
“是回来过,”那女人回答道,“还收拾了一些东西。不过今天早上又走了。”
小梅收拾东西干什么?
“那……她去哪儿了。”
“没说,大概是回自己的住处了吧。这几年她就很少回来,我和她姑父都很想她。”
“是啊,小梅说过你们待她很好——您是她姑姑吧?”
也许这句话让那女人听得顺耳,请我“进去坐”。唉!我哪有心思坐,小梅到底去哪儿了?我一边喝着不是滋味的茶水,一边听她唠唠叨叨说小梅是个“好孩子”,如何听话,如何争气。作为长辈她显然很慈祥,可是也就仅此而已。
“您真地猜不出小梅能去什么地方吗?”她摇了摇头,看来没办法了。
当我推开家门时,一封信正躺在地上。没有邮票,没有落款,只在收信人一栏里写着我的名字。多熟悉的笔体啊,可是写信的那只漂亮的手如今在哪儿?
“我要离开这儿了,很抱歉没和你商量过。我知道,要是不远远地躲开,你是不会忘记我的。再说,每天面对着教堂、公园、西餐厅,甚至是红红的太阳,我都没办法不伤心,它们陪着我俩度过了多少美好时刻啊!这个城市里回忆太多,多得让人受不了……
“我爱你,和你相处的日子是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时光,差一点我就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孩了,就差一点点……也许还是现在这样更合适。我会永远记住你,感谢你,那些爱情的记忆将陪伴我终生。我明白,你一直在努力地试着爱我,但这是没办法勉强的。你实在太迷恋那个远在天边的幻想了,而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甚至欠缺得更多。
“还记得那个伤心的聚会吗?你说得对,我很俗气,是个能吃醋的女人。我想大闹一场,想把所有的苦恼都发泄出来,让你知道我有多么在乎你。我从没想到自己可以为一个人这样疯狂:把矜持忘掉了,把体面也忘掉了——虽然很后悔,但我为自己能这样爱着而骄傲。你知道,我没有被人好好爱过,也没有好好地爱过别人……当然,我做得太笨了。对不起!
“我们缺少缘分。你需要一个比我超凡脱俗的女孩,愿你早日找到她。祝你们幸福!
“再见!爱你的——小梅。”
最后几行字迹已经很潦草了,还有一些弄湿过的痕迹,我知道那是为什么。小梅,爱我的小梅,被我爱着的小梅,就这样带着浓浓的爱和浓浓的凄凉走了吗?
绝对不行!我得找到她,我得把她追回来,我要作她的奴仆她的傻瓜她的狗,我要崇拜她热爱她直到世界末日,我发过誓了。如果这个星球上还有什么超凡脱俗的女孩,那就是你——小梅。回来吧!
我发疯一样跑遍了我们去过的每一个地方,又在火车站守候到午夜时分。我查看所有过往行人的脸,窥视路边的每一扇窗子,见到身材瘦小的女人就追上去,但是毫无结果。我拿着照片一遍一遍询问那些满脸陌生的人们:您有没有见过这个女孩,她叫小梅,我爱她,她叫小梅……
我知道这希望太渺茫了,但还是要徒劳无益地坚持下去,我害怕一旦停下来自己就会崩溃的。痛苦如烈火一般烧遍全身,我就靠这点能量继续奔波。有一种声音,沉重、急促、不和谐,就象当年乐队里敲过的鼓点,它伴随着我,和悔恨一同扎根,和绝望一起生长,终于变成震聋发聩的轰鸣,似乎想把这个无用的头颅砸成碎片。
我不能没有你,小梅,你在哪儿?
第二天,我木然地收拾好行装,登上火车。昨天那场无益的搜寻让我身心俱疲,已经没有力量再去激动了。既然她有心躲起来,我又怎么能找得到?只是我们相恋一场,竟然连面对面说声再见的机会也没有!算起来出差倒是一个最仁慈的决定,至少不必看着身边熟悉的东西触景伤情了。
门窗紧闭,汽笛长鸣,就要发车了。我不经意朝外面望了一眼,相邻铁轨上还有一列等待远行的火车,车窗里也同样是无精打采的人们——他们也把最宝贵的东西丢在身后了吗?
可是上帝啊,我看到了什么?离我最近的窗子旁边有一张脸,微微低垂,带着我无比熟悉的若有所思的表情。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会这样,只有她……小梅!
我的惊喜简直无法形容,拼命想打开车窗,可这种空调车的窗子是封死的。接着我看到对面那张脸也在望着我,也是充满惊诧——我们一定有心灵感应。我想冲出去,但车门锁起来了,而且列车已经徐徐启动。我重又回到原位,小梅还在,正向我挥手告别,眼神里充满深情的眷恋。当她就要从我视野里消失的最后一瞬,我看到小梅伸出手指,在玻璃上画了一个圆圈。
我们的故事就这样打上句号了吗?
远远的,我望见那列火车也启动了,开往相反的方向——朝南,那里有大半个中国和上千座城市。我永远不可能知道她去了哪儿,即使立刻跳下车去也不可能追回我的小梅,不可能抹去她画在车窗上那个残忍的句号。
我伏在铺位上泪如泉涌。我知道,这泪水其实从昨天读信的时候就已经在酝酿了,甚至从我生命开始的那一刻就注定了要为自己所爱的人纵情奔流。
当我重新回到这座城市时,已经成了一具空空的躯壳。我象机器似地做着日常琐事,打发着风烛残年一般的青春岁月,形容枯槁,俨然老去了十几岁。从来都一丝不苟的工作业绩里开始有了差错,老板偶尔发出些怨言,但总是给我留着面子。其实我根本不在乎——责骂或者失业,有什么关系?任何事情对我都无所谓,不管是工作、金钱还是生命。我对世间的一切再也不关心了,只是一天天等待死神的造访。我恨不能连说活、走路都忘掉,变成一只没有思想的动物。
偶尔我会去那家留下过无数美好回忆的西餐厅,要上一瓶酒,自斟自饮——不,我没有回忆什么,只是坐惯了。再说,这里没有熟人。
但是那天,我见到了静儿。
“半个月来你就躲在这儿?”她的语气充满愤怒。今天她没有穿那身鹦鹉的行头,而是换上了白领女士们淡雅的夏装。我点点头,继续饮酒。我还记得她是谁,记得她一贯的装束,这就说明:忘得还不够。
“别喝了,这样麻醉自己简直是犯罪!”
我一向都不喜欢她,这个时候就更不想被人打扰。我们之间没什么关系。
“听我说,你不能再这样糟踏自己了,”静儿气急败坏地冲我喊着,“将来怎么办?”
“将来?”我苦笑着,“哪还有将来!”
“当然有。我知道你很难过,可是自暴自弃有什么用?”
“有用——一醉解千愁,反正我什么都不在乎了。”
“你已经象个废人了知不知道!”静儿板起脸夺过酒瓶。
“我本来就是个废人……给我酒!”
“不给,我不能看着你变成废物。你得振作起来……瞧瞧这个(她扔过来一面小镜子),好好照照自己吧,快醉成一滩烂泥了,邋遢得象个劳改犯,活成这副德性你对得起小梅吗?”
“不许你提小梅,要不然……”我没好气地吼起来。我觉得累,觉得口渴,还很生气——她有什么权力对我指手划脚,说那个我自己都不敢去想的名字。
“要不然怎么样?来呀,打我一顿,最好把我杀了——你敢吗?”
我确实想给她一个耳光,可是头昏沉沉的站不起来,只能任凭那女人继续叫嚣下去:“除了当醉猫你还有什么本事!你真是太让人失望了。”静儿的声音变得有点沙哑。
“你知道吗,”沉默了一会儿她又说,“小梅临走前给我打过电话。”
“她说什么了?”我大为惊异。
“她说……让我多安慰安慰你。她真是太善良了!”
一种突如其来的冲动重重砸在我头顶,被酒精麻痹的灵魂一下子清醒过来。我瘫软在桌子上,泪流如注。
静儿在一旁默默陪着我,她第一次这样安静。当我重新抬起头时,她把手放在我肩上:“小梅离开是想让你生活得更幸福,她可不希望你变成废人。”
我说不出话,只能感激地点着头。
“你一定要振作起来——为了小梅。”
停了一下,她又加上一句:“也为了我。我们是朋友,对不对?”
静儿一向很漂亮,可是那天她身上有一种特别的魅力,让我永生难忘。
“可惜我永远找不到小梅了。”稍微平静一下之后,我不胜惆怅地感叹道。
静儿却笑着摇摇头:“别这么悲观,我相信:有缘的人一定能见面。你得为那一天而努力,你得活出个样儿来。还有,到时候可不要再让她伤心了。”
“我一定全心全意地爱她,我发誓!”
生活又恢复了原有的秩序,为了重见小梅的那一天,我必须振作起来。忘我的工作和刻板的生活使我越来越象个苦行僧:我总是主动加班,从不让自己闲下来,逼得讲义气的老板给我一次次加薪,而我总是把所有收入统统交给妈妈。钱对我没什么意义,我需要工作,需要劳累,需要在这样淡泊的气氛中净化自己,等待小梅归来的时刻。
我和所有外地的熟人联系过,要他们留意一个叫杨小梅的女孩。可是两个多月过去了,毫无音讯。我也不想这样大海捞针似地找下去,等到元旦——最晚是春节,她总得尽点孝道看望一下姑父姑母吧?那时候就能见到她了。所以,最近我经常拜访两位老人家。静儿说得对,有缘的人一定能见面。
工作之外,我唯一交往的人就是静儿,她成了我真正的知己。我们经常谈起小梅。
“如果再见到小梅,你最想对她说什么?”有一次她这样问我。
“当然是告诉她我爱她,彻彻底底、毫无保留地爱她。”
“不再爱那个远在天边的梦了?”
“小梅就是那个梦。”
在我心里,小梅已经和那个由来已久梦幻融合在一起了,我再也分不清她们哪个是真,哪个是假。空间的阻隔洗去了她身上一切世俗的色彩,我从未觉得她有这么美丽,这么高贵,记忆中小梅的形象已经成为我全部生活的主宰。
近在咫尺的向往叫做痴迷,远在天边的渴望——那就是爱。她就在夕阳将尽、霞光永远绯红的天边,她就停在那儿;哪怕有一天,我们熟悉得能说出对方有几根白发,她也永远停在那儿。
知道吗,小梅,你成功了,你真正变成了一个无所不能的仙女。别在清醒的梦境里哭泣了,到我身边来吧,我的恋人,我的妻子,我的——小梅,我爱你!
公司的生意越做越大,临近国庆节时,老板已经神采飞扬地许诺起年底的分红了。有一天,他请我吃午饭。
“你是我最好的员工之一,这几个月你给公司赚了不少钱。”他拍着一天天臃肿起来的肚子,给我戴高帽。
“你知道,我对下属一向很公平,赏罚分明……”他总忘不了自己这点好品质。
“本该犒劳你一下,可是你的薪水在同级别职员里最高,上面的位子暂时又没有空缺……”我当然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为公司发展尽力是员工的职责。我还年轻,不会让您为难。”
“那就好,那就好!你会得到机会的。”老板脸上露出良心受到安抚后的喜悦。
接着他又问:“你和二楼那个沈小姐关系进展得不错了吧?”
“我们只是朋友。”
“真的吗?听说你们一直很……”他做了一个让我厌恶的手势。
“我们真地只是朋友而已。”
“原来是这样。”
沉吟了一会儿,他又说:“我刚才讲没有空缺,也不尽然。公司刚刚在S市设了一个分支机构,部门总管人选还没定。我想过让你去,可是考虑到常年在外,怕耽误了你和沈小姐的大事。”
“派我去吧,老总,您不会失望的。”
“好吧,我考虑考虑。”
几天后,我得到了这个职位。
我是和国庆旅游的人潮一起南下的。S市是著名的旅游胜地,水乡的秀色让人流连忘返,可我没有心思游山玩水。我是来工作的,更是来躲避的。小梅说得对,每天面对着那些爱情的见证真是太伤神了,睹物思人,胸中满是空荡荡的酸楚,所以我才要迫不及待地抢下这个常年在外的工作。
我给所有熟人打过招呼,要他们留意小梅的消息,这就够了。既然找不到,我在哪里等都是一样。何况对我而言,她已经永远留在了遥远的天边,留在那个被夕阳映红的角落,不会再去什么别的地方了。
同事们劝我大可不必工作得如此辛苦,可他们哪里知道,一旦停下来,我就会陷入对小梅无休止的思念之中,谁受得了这种煎熬呢!江南的天空潮湿多雾,江南的女子柔弱娇羞,江南的花园里到处是自由盛开的玫瑰,这些都让我想起小梅,想起我唯一如此深爱着的姑娘。她还好吗?她在哪儿?她也会想我吗?她该知道,我等她等得快要发疯了!
作者:
gaopenggood
时间:
2004-3-17 16:17
12
我经常做梦,梦见家乡那座北方城市,梦见所有那些熟悉的景物:教堂、西餐厅、公园,还有火车站。总是一片隆冬的景象,他们被浓浓的雾气包裹起来,朦胧、灰暗,遥不可及,我只能远远望着,没办法走过去。而天空却蓝得可爱,就象我和小梅在教堂相遇的那天一样,呈现出冬日少有的晴朗与温和。
我常常在这样的蓝天下看到小梅,穿着那件不合身的白色大衣,远远站在那儿,手里握着一枝小小的玫瑰花——和她在情人节亲手挑出来的一样。她对我笑着,我能感觉到那笑容有多甜美。但是梦里总也看不清她的脸,仿佛有一种光芒把它掩盖住了。每当我想走近一点的时候,小梅就消失了,仿佛融化在雾气中一样。
“你去哪儿?”我大声呼喊着,在无边的浓雾里徒然地东奔西跑,试图找回我的小梅,然而毫无用处。我会猛地意识到自己正在做梦,于是变得格外沮丧。我并不迷信,可是这样的梦境让人不安,我害怕从雾气中走来的女孩还会乘着雾气悄然离去。
所以在那个初冬的早晨,当我又一次从梦中失望地醒来,就再也没有睡意了。我穿好衣服,坐在窗前发呆。外面的浓雾比睡梦中的还要大,除了一片乳白色的混沌之外什么也看不见。推开窗子,让人窒息的水汽就扑面而来,扩张着自己白茫茫的领地。这是江南水乡的冬天,没有冰雪,没有严寒,只有凄冷的冬雨和化不开的浓雾。
我掏出那只从不离身的小十字架,无限惆怅地摆弄着。那是一个女孩送给我的情人节礼物,她说过这件小东西能保佑人平安,她是把平安送给了我。现在这个女孩不知身在何处。没有了十字架,柔弱的她还能指望谁来庇护呢?我本该留在她身边,作她永远忠诚的十字架……每次想到这些,我都不禁潸然泪下。她还会回来吗?我还要等多久?
和往常一样,我又把自己埋进无休止的公务里,用它们维持内心的平静。“再浓的雾也会散的。”我这样安慰自己,消磨掉了整个上午的时光。
吃午饭时我照例打开电视收看本地新闻。
“各位观众,这是位于××街中部的××公司办公楼。一小时前,这座竣工才三年多的大厦突然倒塌……”记者身后是一片废墟,消防队员和护士们正在紧张地忙碌着。我看见伤者一个个被抬了出来,在镜头前依次经过。先是个大胖子,然后是几个民工打扮的人,接着是一个女子——
“小梅!”我简直是嚎叫出来的。虽然那张脸只停留了不到两秒钟,可我怎么会认错呢?再说,她胸前还挂着一个大大的心形饰物,上面是一片蔚蓝色,角落里有少许银白的反光。我知道那图案是什么,为了画好它我花去了多少个晚上啊!世界上不可能有第二件这样的饰物,世界上也不可能有第二个这样的女孩:那就是我朝思暮想的恋人!
我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在这样的情形下找到小梅。××公司和我的住处只隔一条街,可我们居然从没见过面……我不顾一切地冲出房门,我要去那儿,我要见到我的小梅。可是说真的,我多么希望见到的不是她啊!
废墟前面只有警察,伤者都已经送去就医了,我又匆忙赶到医院。劳累和消毒水的气味让我平静了许多,但还不足以接受眼前的现实。医院里到处是遭遇事故的不幸者,有的在流血,有的在叫骂,有的已经昏迷不醒了。一张床上蒙着白布,我想冲过去掀开看看——可又怕那下面真地就是她。后来我见到一对老人操着当地口音在床边哭天抢地,心里才踏实了一点。我从没有这么紧张过。
可是她在哪儿?我一个个看过去,没有,一定是送去急救了。我来到急救室,有个医生拦住了我。
“求您了,我女朋友在里面。”
“你妈在里面也没用,外边等着去。”
真该掐死这个畜生!可是我忍住了,为了小梅。
由于是突发事件,伤者的身份都不清楚。我只能等待,等着他们把小梅送出来,或者把小梅的……送出来。我几乎要发疯了!
想想看吧,两个多月来,我和我的小梅就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相隔只有一条街,却从来没有缘分见面,这是怎样的悲哀啊。我甚至走进过那座罪孽深重的大楼,也许还在幽暗的过道里和她擦肩而过,可我居然没能找到她……否则就不会有今天的不幸了。命运之神如果不是个瞎子,那就一定残忍至极,竟然开出这样的玩笑。
我掏出通讯簿,找到那家公司老总的手机号码,希望他还活着。
“请问,是××公司的陈总吗?”
“是我,您是哪位?”
我报出了名字。“知道您公司出的事吗?”
“秘书告诉我了。哎呀,真惨!可惜我人在外地……”
“我想知道您的雇员里又没有我的一个熟人,从H市来的女孩,叫杨小梅。”
对面传来一阵翻弄纸张的声音。
“没有这个名字。”
我心头升起一股酸溜溜的喜悦,很快又消失了——既然她有意躲着我,当然可能用假身份。
“她人很瘦小,不爱说话,是五月份以后才来的,可能作打字员。还有,胸前戴着一个心形的装饰品,蓝的。”
“让我想想……对,是有这么个女孩,五月底来到这儿,拿着我们的招工广告。我看她人挺勤快就留了下来。姓什么可想不起来,公司那么大,一个女职员级别不高又不漂亮,我怎么会注意……”
“谢谢。”我挂断了电话。
还有什么好说的?还需要更多的证据吗?其实当她的脸在屏幕上一闪而过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结果了。我只是抱着一个无比渺茫的期望——不是她,千万不要是她——可这有什么用呢!
抢救又进行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当我真正看到小梅的时候,泪水已经流完了。
“她没有危险吧?”我发现她脑后包着纱布,一个吓人的输液瓶高高挂在头顶。
“伤势很严重——你是她亲属?(我点点头)来办住院手续吧。”
我安排小梅住进了最好的病房,把身上所有的钱都塞给医生,求他们无论如何要让这个女孩清醒过来,无论如何……我从未对任何人这么低声下气过。可医生们没有作任何许诺,只是一脸同情地看着我,好象我才是个病人。
“你就多陪她一会儿吧。”听得我头都要炸了。
当病房里只剩下我和她两个人时,我才想起仔细端详小梅。她更瘦了,皮肤也被南国的骄阳晒得有点发红,头发重新剪成短短的贴在耳边,和我们最初见面时一样。她一动不动,双眼紧闭,胸部几乎连呼吸的起伏也看不出来,唯一表明她生命还在延续的就是床边那台心电仪。看着闪亮的小点儿一次次冲向顶端又滑下来,我心如刀绞——那个充满青春活力的小梅,那个在我怀里幸福欢笑着的小梅,如今她全部的生命力就这样缩成了一个毫无意义的小光点儿,人在命运面前就如此脆弱吗?可是,我还得乞求这个小点儿千万不要安静下来,因为那是我们唯一的希望了。
夕阳如血,向这间死寂的病房投来深情的凝望,已经是傍晚了。南方的窗子只有薄薄的单层玻璃,而且从来不结霜花,于是无际的绯红便毫无顾忌地倾泻下来,统治了整个屋子。小梅脸上的苍白和憔悴在金色光芒的映照下慢慢不见了,换成一种圣洁的宁静,那么美,那么遥远和空灵,就象一年多以前我痴痴望着的时候一样。
这一次,我没有望错人。
忽然,我想起那个十字架,它还能再保佑小梅一次吗?我赶在残红褪尽前的最后时刻把它按在小梅手中——但愿它能把夕阳下最美的时光留住,把我心上人的生命留住。作了二十年唯物论者的我,开始祈祷了。只要能挽回小梅的生命,我可以做任何事。
记得小梅说过,只要亲眼见到奇迹发生,她就会作基督徒。我也会。假如上帝用他的仁慈和威力把小梅救出来,我们一定信仰他,赞美他,一定手挽手走进教堂,让他作我们爱情的见证人。
让她醒来吧,我要看到她的目光,听到她的声音,我要拥抱她因为寒冷和孤独而时常发抖的身体。她是我的爱人。
“你可以开灯,病人对光不敏感。”护士一边给小梅作检查一边提醒着,我这才注意到天已经完全黑了。
“她怎么样?”
“情况稳定。”
“那她什么时候能醒过来?”
“不知道,医生说仍然有危险。”
为什么我不是医生呢,那样就用不着什么都问别人了;为什么我不是上帝呢,那样我的小梅永远都不会死去。
一种巨大的恐惧抓住了我,我得留住她,我得用自己的力量把她唤醒,让她知道我在这儿,在她身边,据说爱情是能起死回生的。她闭着眼睛,我只有尽可能温柔地抚摸她的手和脸颊,可是也毫无反应——小梅仍在昏迷,体温很低。也许在做梦呢,我这样想。那就让她梦见我也好。
我把手放在她的手心里,紧贴着那件希望能带来奇迹的圣物,开始呼唤她的名字:“小梅——”
“小梅,你能听到吗?我是阿文——那个爱你的人。对我笑一下——如果你在做梦,就在梦里笑一下,我能看见。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出来散步的傍晚吗?我看你都看呆了。刚才,你的脸上又洒满了阳光,比那天还美。我发誓,这次我望见的绝对不是别人。
“小梅,你为什么要躲得这么远呢?可你并没有离开我,我们住的地方只隔一条街——而且永远都不会分开了。你能听到吗?”
我期待着能感觉到她手指的震颤,但是没有,她还是那样一动不动。
“我真感谢你,小梅,你还戴着我送的项链。那是个多好的情人节啊,你挑了一朵最不起眼的玫瑰,我当时有点生气。可现在我明白了,你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玫瑰,因为你自己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鲜花。
“我把十字架放在你手心里了,小梅,它会保佑你的。我真嫉妒它,我想把自己放进去,也许那样你就醒过来了。
“别丢下我,小梅,为了重逢我们花的代价太大了,这就是缘分啊。你还那样怕冷吗?我就在这儿,在你身边。只要你醒过来,我要一辈子都抱着你,你永远也不会冷了。
“刚才在急救室门口,有个医生不让我进去看你,我真想杀了她。当时我几乎失去理智了,就象那天你在聚会上一样,因为我是这么爱你——我不能失去你,小梅!
“再没有什么幻想了,小梅,你永远留在了霞光灿烂的天边。你就是我要的天使。
“我爱的人就是你啊,我的小梅!”
那一刻,我看到屏幕上的光点儿很不规则地冲了几下,又回到原来的节奏。
“你听到了,是不是?小梅……”我狂吻着那双还很冰冷的手——这世界上果真有奇迹。
我打开灯,发现她仍然紧闭双目,毫无表情。我轻轻梳理着小梅有点凌乱的头发。醒过来吧,求求你了。只要能看到那双眼睛睁开的神奇时刻,我宁愿从此永远变成瞎子。
“你睡着的样子很可爱,小梅,我真想走进你心里,我们一起做梦。
“还记得静儿吗?我们是好朋友了,她托我问候你。妈妈也想你——快点醒过来吧,和大家在一起,和爱你的人在一起,那该有多好。
“别走了,小梅,我们结婚。就在那座让我们走到一起的教堂,我要让你披上婚纱,作世界上最幸福的新娘。
“你能听到我的话吗?我知道你能,这不是做梦。你是个仙女,小梅,闭上眼睛是,睁开眼睛也是。你并不比我孤独,小梅,因为失去了爱着的人,我们全都是孤儿。我不想作孤儿,我要随你到任何地方——包括天堂。可你不要急着去那儿,好不好?
“别忘了你的理想,小梅,你不是想要孩子吗?只要你醒过来,我们立刻就要孩子,随你要多少个都行,我不怕警察。我要拼命地赚钱,我们去作超生游击队,我会象爱你一样地爱他们,我发誓。可你一定要醒过来,为了我,为了孩子,快点醒过来吧!”
屏幕上的光点又开始冲刺了。我一边轻轻抚摸小梅的脸,一边注视着那双好象永远都不会睁开的眼睛。突然,一个闪亮的东西出现在小梅的眼角,然后一点一点向下移动着,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明白——那是眼泪啊!
“快来人!”我发疯一样叫着,拼命地按铃。
护士走进来,问:“怎么了?”
“她哭了,她能听到我的话!”我真不知该如何表达。
护士重新作过检查,仍然告诉我“情况稳定”。临出门之前,她又叮嘱了一句:“别太激动了。”
怎么能不激动呢?一个让我朝思暮想的女孩,一个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孩,就这样木雕泥塑一般躺在病床上,而我却无能为力。她知道我在这儿,她能听到我说的一切,她因为不能醒来而痛苦得流出了泪水。我知道,我的小梅正站在一片没有鲜花、没有阳光的梦境里,失去了天使的翅膀,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又冷又怕,拼命要睁开眼睛,可就是做不到,就象我无法唤醒她一样。我们都站在梦与醒的分界线上,我们都押上了自己全部的赌注,只为看到对方的目光。这是最艰难的时刻:如果胜利了,我们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情侣;如果失败了,她会失去生命,我将生不如死。
“坚持啊,小梅,坚持到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你就会象鲜花一样美丽、一样健康了。我在这儿,小梅,永远在你身边。我爱你……”
我继续倾诉着,越来越狂乱,越来越语无伦次。不能停下来,只要小梅知道我和她在一起,知道我爱她,她就不会走,这也是我唯一能做的事情。
但是不知为什么,我竟然听着自己的诉说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医生和护士正满脸遗憾地站在面前,我一下子忘记了该怎么呼吸。
床上盖着白色被单,最恐怖的颜色,那是我们失败的白旗。在困倦和疲劳俘虏我的几个小时里,死神把小梅夺走了,把我在这世界上唯一珍爱的东西夺走了。我想站起来去揭开那块白布,最后看一眼爱人的脸,可是怎么也站不起来,身体重得象绑着铅块。
“很遗憾,她的伤太重了。”医生的表情非常真挚。
可这有什么用呢?我只知道一件事:小梅去了,永远地去了,她是被一个又冷又骇人的梦境带走的。
而我还留在这个世界上,成了孤儿。
作者:
gaopenggood
时间:
2004-3-17 16:18
13
“这是死者的遗物,希望您能转交她的亲人。同时感谢您对警方的协助。”警察说着递过来一堆东西,就匆忙告辞了。
小梅的遗物很简单:几样平常的衣服,一个女孩子都爱抱着睡觉的玩具熊,一些日常用品装在大旅行袋里,还有那件不合身的白色大衣——没出过门的小鸟啊,在南方可用不到这么笨重的装备。我看到一个小箱子,上着锁,里面有什么呢?我掏出小刀拨了两下,居然开了。
最上面是两本言情小说——毕竟是女孩儿,我把它们放到一边。下面是涂鸦般的水彩画,我认得,那是天气很坏的时候我和小梅的室内活动。她画得稍好一点,所以总是很霸道地把我的作品没收掉,没想到都放在这儿。还有几件我送的小礼物以及我们在一起时的照片,几枝风干的玫瑰花装在一个长纸盒里,花茎上贴着彩色纸条,标有日期。我开始悔恨为什么只送过她这么一点点东西——我应该给她买很多很多礼物,很多很多鲜花,多得她拿也拿不走。那样,也许我的小梅就留下来了。
在箱子一角叠放着几个小本子,贴着卡通图案,那些可爱的小家伙好象在说:“看看吧,主人不会介意的。”于是我就打开了。
那是小梅的日记。原来她从很小就开始写日记了,只是坚持得不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时竟然十天半月不见一个字。可是从这些不大流畅的孩子话里,我还是能隐约了解童年时代的小梅:一个内向、敏感又有点笨手笨脚的小姑娘,总是做错事,又总是用那样愉快的口吻把犯错的经过记下来。她有一种勤勉而乐天的精神,从我们交往之初我就感觉到了,我想那是因为热情,对生活的热情。这种热量冲破了胆怯和不幸铸成的重重堡垒,把一个女孩身上最美的东西展示出来,让我别无选择地爱上了她。
人之所以会相爱,实在是因为无法抗拒。
记得有一次,她坐在我怀里眯起眼睛望着太阳,喃喃地说:“阳光真好——生活真好。”可是,天堂里也有那样明媚的阳光吗?
她很少写到自己的父母亲,也许是记忆太淡了。可每次提及他们总是充满了忧伤。就象这样:“今天老师让我们写作文,《我的妈妈》,可是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后来我只好写姑姑,因为老师说她就算是妈妈。……别人都在写自己的妈妈,只有我做不到。”
上了中学,她突然变得勤快起来,经常把日记写得很长,好象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这上面。她大段摘抄着言情小说的词句,不胜其详地记录自己的梦和幻想,可对与人交往的经历却写得极少。这是个感情比言语要多的女孩,总是和自己说话,这样的人通常都不太幸福。
她也提到过一些让她心动的男孩子,用词有点羞答答的,因为那些男生从来不曾注意过她,她很自卑。“一个矮个子女孩,不漂亮,不会说话,脸上还有雀斑,怎么能讨人喜欢呢!好在我也习惯了,我喜欢安静。”她这样淡淡描述着自己的孤单。小梅从不责怪别人,从来都不,除了仅有的那一次……可我竟然没有原谅她。
后来不知为什么,这种热情消退了,逐渐恢复成了懒洋洋的流水账。尤其是开始职业生涯以后的这几年,简直惜墨如金,经常隔一个月才肯写上几句话,语气好象在起草公文。是过于劳累还是生活太平淡,让我的小梅这样无精打采的——太阳不是每天都能照进那扇小窗子吗?
终于,我读到了自己的名字。
“……本想好好感谢他的帮助,却害得人家和女友闹翻了,我真笨。可是他为什么要说那些话呢?他又不会追我——谁也不会来追我。……他懂得真多,我喜欢听他讲音乐。这是个不错的男孩。……但愿他别来找我,千万别来。”
“他又来了,还说了许多话,为了我他已经和女朋友分手了。我该怎么办?他会不会是认真的?可我们才刚刚第三次见面……我忘不了他发呆时的样子,好象在望着一个遥远的幻觉。我想他一定搞错了。……希望他能清醒过来,让我们好好地分手。”
我以为接下去能看到一篇怜惜自己的伤感之作,但是没有,第二天小梅只写下了短短的一句话:“我的希望实现了,还是这样合适。”后面又是一段长长的空白。
接着,我看到了那个让我永生难忘的日子。
“我真幸福,”在小梅的日记里我还是第一次读到这句话,“从没有过的幸福——我恋爱了!”然后是一些语无伦次的喜悦之情。我又看到从琼瑶阿姨那儿批发来的词句,夹杂在恋爱中的女孩特有的风趣和罗嗦里,构成了一篇无法收尾的长篇大作。这是个多么向往快乐的女孩啊!她不愿描述那些伤感的事情,而对幸福的时光却从不吝惜笔墨。
我继续翻看下去,我们所有的交往都跃然纸上。小梅什么也没漏掉,什么也没隐瞒,她详细而深情地记录着我们在一起的点滴时光:每一天约会,每一次游玩,每一回讨论过的话题,每一件商量过的事情,每一个深情的拥抱和亲吻。可是对偶然的不快她却很少提到,哪怕是对那次把我们推到绝境的争吵,也只简单记录了一下经过,然后说:“我做得过分了,希望他能原谅。”为什么她连一句责备的话都没有呢?我也不是无辜的。
我就这样带着越来越酸楚的心情阅读她的日记——怎么能不伤感?这可不是别人的故事!我分享了小梅在恋爱中的喜悦和憧憬,也体味了她决心说再见时彻骨的刺痛,还有她漂泊异乡后无边的落寞。南国的秋天没有火红的落叶,南国的冬季也没有飞雪满天的壮观,这里永远都充满了悠然和静谧,可我的小梅却享受不了。
“我越来越相信命运了,”在一篇日记里她这样写道,“有些人命中注定不会得到爱,无论是父母的,还是恋人的。我在这个世界上一无所有。”
不,你有的,小梅——因为我所有的一切都是你的,我也是你的。你本该拥有恋人、孩子和一个温暖的家,如果上天不是那样残忍的话。
我把所有的日记重新放回原处,有点想哭,可是泪水早都流干了。
难道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吗?
我从衬衣口袋里掏出那个小小的十字架。那是医生后来交给我的,其实应该让小梅把它带走,带到天国里去。可是算了吧,反正它并不灵验,它留不住我的小梅。
我翻来覆去摆弄这件骗人的圣物,回想自己和小梅最后一天里的痛苦挣扎,深深感到生而为人的无奈。几天来,我象木偶一样忙碌着,料理小梅的后事,打点公司的年终业务,又推掉了所有的应酬,现在终于可以一个人缩在一间斗室里,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只让无穷的记忆陪伴着,可是我突然觉得这样也毫无意义。小梅不在这儿,小梅已经离开了这个让我行尸走肉苟延残生的世界,我在这儿找不到她。
那我该去哪儿呢?十字架上蒙难的耶稣向我投来庄严的一瞥,也许,她就在那儿。
礼拜日的早晨,我坐在参加弥撒的信徒们中间,听他们祈祷。我的胸前挂着那个不灵验的十字架。
“你怎么不跪下啊,小伙子?”身边一个老妈妈小声提醒我。
是啊,为什么不呢?虽然我不是信徒,我只想在这儿看到小梅的身影。这种想法也许很荒唐,可我没办法不来,在别处找不到她。
也许我应该跪下来祈祷:“仁慈的主啊,如果你真地那样全能全知,就让我看一眼天堂里的小梅吧。”我就是这样做的,随你怎么说。我已经连最爱的人都失去了,还要理智干什么?还要面子干什么?
教堂里一片肃穆,我听到洪亮的管风琴开始演奏。这首歌很熟悉,正是我和小梅在家乡教堂的过道里一同欣赏、哼唱过的曲调。我随着乐曲唱起来,原来那些听不懂得歌词并不难记;而且渐渐的,我被音乐里那种浑厚庄严的美深深打动了,竟不自觉地热泪盈眶。一种久已生疏的渴望笼罩着我的整个身心,好象自己是一株被拔出来抛弃在烈日下的小草,干渴得就要枯萎了,我需要水,需要泥土,需要一片能够扎根的大地。少年时代,我就是这样渴望那块梦中乐土的;一年之前,我也是这样渴望小梅的;然而今天,我又在渴望着什么呢?哪里才是一颗灵魂有所皈依的田野。
眼前的一切模糊了,人群和梁柱变成了混沌的暗影,只有圣台上巨大的蜡烛依旧清晰。那烛火正在静静燃烧,顶着色彩绚丽的光环。天使头顶的光环就是这样的吧?
我渐渐恍惚起来,看着那光环慢慢地膨胀,越来越大,渐渐充满了整个空间。我好象也不是跪在教堂里,而是置身于这光环营造的无边无际的空灵之中。只有圣歌的音乐还依然在耳边回响,其它一切全变成了光芒的世界。
还有鲜花,那么多鲜花。它们的芳香在空气中弥漫开来,夹杂着一种特别的味道,我记得——那是属于一个女孩的。
接着我就看到了她,头顶花冠,身穿白色纱裙,飘落时轻柔得就象一个正午的甜梦。小梅对我嫣然一笑,她显得那么轻盈、秀丽,身体好象透明一般在五彩的光环之中袅袅婷婷,俨然是一位仙子。她也有翅膀,和所有的天使一样。
她并不走过来,也不说话,只是无比深情地注视着我,脸上是娇柔的笑。不,不是她在笑,而是一种幸福的光芒从她美丽的面庞融融地发散出来,我感觉好象被春天最妩媚的阳光抚摸着似的。
我伸出手去,她也伸出手来,我们牵着彼此的手甜蜜地相视无语。我似乎也摆脱了笨重的躯体,随着烛光的摇曳微微飘浮。我陶醉于这种天堂才有的幸福,竟然忘了表白,忘了走上去拥抱她。
烛光更加明亮了,小梅的身体也越来越缥缈,渐渐和灿烂的光明融为一体,从我面前一点一点消逝,只在手心里留下炽热的感觉,好象恋爱时的亲吻一般。
天使不是靠翅膀飞向天堂的,她们自己就是天堂的一部分。
没什么可遗憾的。我明白,她已经永远变成了仙女,就象她经常梦到的那样:美丽,圣洁,法力无边,再也不会有什么黑暗的东西夺走这些神圣的权利了。我的小梅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乐土。她如此深情地看着我,是因为爱,她要我为了爱渡过这条俗世的河流。
我会的。因为她说过,看到了奇迹的人,就应该去作信徒。而就在座平凡的教堂里,上帝刚刚把我梦想着的恋人——已经化身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恋人送还给我。穿过亿万时空的阻隔,我看到了一个如此真实、美丽、光芒四射的小梅,这还不够吗?
那一天,我相信了神明。
“孩子,你怎么还不走啊?”
我看见神父站在我面前,教堂里已是人去屋空。
“我想作忏悔。”
“好的。”
“可我还不是教徒。”
神父又仔细看了看我,用充满慈爱的声音说:“来吧,我们都是上帝的羔羊……”
于是,在这个千年就要结束的时候,我成了基督徒。
“圣诞快乐,我是静儿。你还好吗?”电话里是一个快乐而顽皮的声音。
“还好。”我平静地回答。
“告诉你,我要结婚了,和那个胖子徐,婚礼定在元旦。你可一定要来啊!”
“呃——当然,我会的。”
“你怎么不大高兴?不会是吃醋吧……嘿嘿。对了,你找到小梅了吗?”
“找到了。”
“太好了,让她也来。她在哪儿?”
“她在天堂里。”
“啊——”惊叫之后就是沉默。
“是一次事故。”我补充了一句。
“我真难过,”静儿的声音充满悲伤,“其实,你可以不来的……”
“我一定去。”说着,我挂断了电话。
静儿的婚礼很排场,酒楼里高朋满座,到处都是相互陌生的人们。我挑了最角落的一张桌子坐下,看着新郎新娘忙着给客人敬酒,不禁有些同情:在一生最幸福的时刻,却要为别人的目光而奔忙,真是太不值得了。如果是我和小梅的婚礼,我一定谁都不请,只和她在一间开满鲜花的屋子里相拥而坐,静静品味今生今世都不会再有的快乐时光。
静儿打扮得非常艳丽,称得上是一位迷人的新娘,我远远望着她,想着我的小梅。如果她披上婚纱会是什么样子呢?一定更美,更幸福,就象我在教堂圣台的烛火里望见的一样。那天她也是一身白纱,也是这样梦一般牵着我的手,柔情款款,面似桃花……
忽然我明白了,那就是我们的婚礼啊!
我刚刚结过婚了,我的妻子就是小梅,我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上帝面前许下了不变的誓言。主是仁慈的,他给了我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我拥有了小梅——这个想法让我重新沉浸在遥望圣台烛火时那无上的快乐之中,身边的一切仿佛都成了遥远的背景。
不知过了多久,我听到人群发出一阵喧闹,原来婚礼已经结束,一对新人正携手走进汽车,准备驶向自己温暖的小巢。庆祝的人们向披红挂绿的喜车抛洒着七彩纸片,这些闪闪发光的小东西随着风儿飘起来了,飞到半空中,和新千年的第一场瑞雪相伴,对着冬日清冷的蓝天自由起舞。在狂风漫卷、飞雪如烟的天际,贴近桔红色太阳的地方,我又一次看见了我的小梅——明亮、轻盈、一尘不染,露出圣洁的微笑,好象一朵天堂里的玫瑰。
“谢谢您,先生。”
透过正在消散的雾气,我看到了一张洒满快乐的脸。
女孩的声音还是那样动听:“我会把它养起来,我家里有好多玫瑰花呢。”
我当然知道,我知道天堂里到处开满了玫瑰。
“再见,小梅。”
“再见。”
小女孩一蹦一跳走向远方,慢慢融化在薄雾之中。
她回家了,她住在天堂——有一朵最娇艳的玫瑰正在那里幸福地盛开着。
……………………………………………………………………………………作者:秋叶飘飘
作者:
蓝天之音
时间:
2004-3-17 16:22
哈,不错不错~~~~~~!!!!
这是一篇小说
作者:
gaopenggood
时间:
2004-3-17 16:33
敬业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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