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北协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色(didi) 时间: 2007-4-10 22:34
阳光论坛·北京健迷协会章程
(一) 协会宗旨:团结健迷更好的支持华健及其音乐,帮助健迷朋友相互结识,建立友爱、和谐、有序的爱健组织。
(二) 入会方法
1. 会员资格:真心喜爱并支持华健及其歌曲;愿意与其他健迷分享、交友;遵守北协章程中规定的会员义务。
2. 入会流程:参与北京健迷协会(以下简称北协)举办的一次见面活动,缴纳汇费20元(含一年会费及阳光制作华健手机链一条)。
(三) 会员权利:
1. 信息共享权:凡北协会员,可获得北协整理会员资料一份(北协将把全部会员以5-6人分为一组,各组选临时组长一名,直接与会长保持联系,会长第一时间将重大信息通知各组长,组长通知到其组会员),做到及时、迅捷便于会员间联系、分享爱健心得等。
2. 会费花销知情权:自章程公布之日起,凡北协会费花销将在第一时间于北协版公布,会员可给予监督和意见。
3. 活动参与权:凡北协举办的各种聚会,会员均可参加。除阳光论坛北京协会版第一时间公布活动公告,会员将在同一时间收到手机短信形式(或其他会员选定的便捷联系方式)通知。同时协会力求活动完美,聚会时间、地点提供多项选择,最终结果大家投票决定。
4. 消息共享及参与权:凡北协组织助镇华健在京的活动(不含华健在京私人活动,且以不防碍华健工作及生活为基本准则),除阳光论坛北京协会版第一时间公布公告,会员在同一时间将收到手机短信形式(或其他会员选定的便捷联系方式)通知。
5. 竞选权:会长及副会长于每年3月改选,凡北协会员均有权参与竞选。
6. 监督北协运作及提出意见权:凡北协会员均可对协会运作提出意见、建议。会长有义务慎重考虑采纳与否。
7. 退会权:会员有权提出退会申请。
(四) 会员义务
1. 维持协会形象义务:凡北协会员见到华健须以保证华健安全为前提展现热情,不得哄挤,不得做出对华健造成困扰的过激行为。尊重摆渡人及其他工作人员。
2. 日常义务:
A. 参与活动义务:北协以建立健迷间的友爱联系为宗旨,为避免只以见到华健为目的、“华健来京我出现,华健不在我失踪”的情况出现,会员有义务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无特殊原因,年出勤率须高于50%),与其他健迷建立友爱、真挚的联系。
B. 缴纳会费义务:新会员第一年缴纳会费20元(含上述手机链一条);老会员每年缴纳会费10元。
C. 与协会保持联系义务:北协举办聚会,因故不能参与者应及时回复协会通知短信,并说明理由(无正当理由缺席活动或与协会失去联系一年者,其会员资格自动作废,协会将不进行另行通知、确认)。
D. 更新个人资料及时通知义务:会员手机号等资料发生改变,应及时通知协会更新,便于协会进行信息通知。
北协公告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北协重新统计会员资料,老、新(未提出会员申请,或提出但尚未被批准)会员须将个人资料(姓名、ID、手机号码、QQ号码、MSN/邮箱,及最迅捷联络方式种类)以论坛短消息形式发送给副会长李丹(论坛ID:Danver)。统计出来后,北协将会把资料在协会内部公开,方便会员间建立联系。
目的:以后北协聚会、活动通告,及重大通知将采用短信等对会员最便捷的联系方式,请会员务必认真填写资料。若资料日后发生变更,会员应及时通知会长更新资料。
格式举例:
姓名:董理 ID:小色(didi) 手机号码:138******** QQ:******
MSN(邮箱):****@hotmail.com 最迅捷联系方式:手机短信
三种会员:
1.附录二名单中的北协现有会员,须将以上资料(6项)尽快发送给李丹。
2.为保证会员资料准确有效,根据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考勤表(附录一)统计,缺席所有活动的老会员资格将被取消。此类会员可将以上资料发送李丹(论坛ID:Danver),在下次聚会重新提出入会申请并办理手续,会费以老会员标准计算。
3. 新会员(未提出会员申请,或提出但尚未被批准)。凡有意参加北协的新人,请认真填写上述资料发送给副会长李丹(论坛ID:Danver,请注明“新申请会员”字样),协会将在聚会当天予以考察,尽快批复申请。
注:因会员资料统计时间问题,暂时不能保证以手机短消息形式通知到所有健迷,望各位尽快将资料发送给李丹,北协将随时更新会员资料。
备注:
附录一: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北协聚会会员出勤记录
出勤表
附录二:北协现有会员名单
会员名单:
苹果\常洁\丁岩\胡雪\来偲玥(1)\李丹\亮亮(1)\刘畅\小凡\马力赛(1)\乔羽\王雯\月饼\岳鹏\鹏远\周娆\曹立亭\张云娜\张艳\赵雪\陈宝\刘芝薇(国外)\袁晶\刘研\王芝茵\高琳\陈宁\张庆茹\李杨\董理
作者: 摆渡苹果 时间: 2007-4-11 09:13
我想知道为什么我总是第一个....
作者: Danver 时间: 2007-4-11 09:22
恩 大家都支持一下哈~~!
大家可以把个人信息发到我论坛短消息,或者我的邮箱:lovewakinchau@yahoo.com.cn
作者: 开心 时间: 2007-4-11 12:29
支持!
作者: 乱花健欲 时间: 2007-4-12 12:17
谨遵主之圣令!
作者: 熊猫放火 时间: 2007-4-13 09:42
好多字啊……
作者: luna雯子 时间: 2007-4-16 20:16
已阅,
O会尽量保证50%出勤!
作者: 阿摆 时间: 2007-5-3 04:10
发给李小丹了
作者: 迎接你,朋友 时间: 2007-6-10 14:09
我的回复信息发的有点晚,不过还好我发了。
不过,按照上面的要求,我估计我肯定属于那个不合格的会员
作者: 乱花健欲 时间: 2007-6-10 14:24
究竟要我把联系方式报告给谁呀?
入会需要添什么资料表之类的东西吗?
作者: susunna 时间: 2007-8-3 23:31
说实在的,我到现在都没找到李丹的联系方式,怎么发给她?
作者: toten 时间: 2007-8-28 12:34
惨,被“除名”了,呵呵,没有办法,工作太忙。华健开演唱会的时候见吧
作者: 摆渡苹果 时间: 2007-8-28 13:02
引用(toten @ 2007-08-28 12:34:56)
惨,被“除名”了,呵呵,没有办法,工作太忙。华健开演唱会的时候见吧
[right][snapback]509869[/snapback][/right]
你可以重新申请。
作者: 蓝蝎子 时间: 2007-11-20 16:18
请问怎样才能成为协会会员!!!!我申请过一回但没回信!!!!
作者: 小家巧 时间: 2008-8-11 22:36
一定尽快尽快加入
作者: kukushelee 时间: 2008-8-12 09:48
我填了登记表,通过了审核。算不算会员阿。我都乱了。怎么名单中没有我
作者: Danver雪中火 时间: 2008-8-13 10:21
我填了登记表,通过了审核。算不算会员阿。我都乱了。怎么名单中没有我
你的组长是健月朋友
作者: 南瓜1208 时间: 2008-8-22 17:10
呵呵,制度很健全啊~
南瓜想参加,但是家不住在城区,参加活动比较困难~~
呵呵~~~我都热情又被调动起来了,(*^__^*) 嘻嘻……
作者: 蚕宝宝 时间: 2008-10-17 22:09
争取早日加入协会
作者: cindywangxin 时间: 2008-12-11 10:46
很想加入协会,该怎么办?cindywangxin@126.com
作者: 阿拉蕾022 时间: 2009-9-28 17:28
现在还能参加吗?
作者: 迎接你,朋友 时间: 2010-8-12 09:03
那么久没来居然还真的能登陆···
我也很愿望之外、意料之中的被除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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