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摆渡圣者——广西阳光周华健歌迷协会章程
协会名称:阳光摆渡圣者——广西阳光周华健歌迷协会(简称 “广西健迷会”)
英文名称:GUANGXI SUNSHINE WAKINFANS ASSOCIATION
协会性质:本健迷会隶属于周华健所属内地歌迷基地阳光摆渡圣者网站-- http://www.wakinchau.net),
经阳光摆渡圣者网站审批而组织成的地区性质的正式歌迷协会组织。
协会宗旨:团结所有健迷,为增进健迷之间的交流和联系,通过举办聚会和活动,
宣传并支持华健。
第一章:关于协会
第一条:协会成立的条件:某一地区有较多健迷,相互了解,并愿意组成协会统一
行动的,可向阳光摆渡圣者——周华健歌迷网站提出建会申请,
通过筹备和网站考核,可成立协会。
第二条:协会于每年春秋两季各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秋季大会主要进行全年总结和 次年计划,评选产生新一届协会负责人,表彰优秀会员;春季大会主要讨论协 会的发展状况、前景等。且不定期举办各类聚会和活动。
第二条:协会职位说明协会所有干事均应具有较高的道德和品行修养,较强的责任感
和综合能力,如管理、组织、协调能力等,并且有较多的空余时间和精力
为健迷服务的奉献精神。协会所有干部任期一年,可连任。
①会长(1名):为协会总负责人,负责协会整体统筹安排和日常工作的领导,
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以保证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②副会长(1名):协助会长处理各项工作;
③秘书部(2名):负责协会资料、会员档案、协会资金(包括协会经费、帐户等)
的管理;负责活动日志的编写,整理活动总结;
④企宣部(1~2名):负责协会的形象宣传、联络、活动策划和组织等工作;
⑤助理(若干名):具备一定工作能力并自愿协助本会各项工作的会员。
对于干部,如果在任职过程中,发现时间不能得到保障,影响协会工作的,应主动 向协会申请另谋人选。
第三条:协会经费来源为自筹,收取的部分会费和以协会名义出售给会员的物品,
均用于维持协会的活动和管理,会费不得用于私人目的任何活动。
第四条:协会的各项决议、活动情况、财务状况等均以书面形式发布在阳光摆渡圣者—
周华健网站上。
第二章:关于会员
第五条:会员以当地协会的健迷为主,也欢迎其他地区的健迷入会。
①会员自愿加入本会,真正热爱并支持华健,有良好的道德品行修养,
以团结为本,承认协会章程,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
②符合以上条件的健迷需填写《阳光网站健迷协会申请表》,经协会批准后
成为正式成员。
第六条:会员首次入会需交纳会费,如有需要将在活动前收取一定工本费以保证协会
活动的正常开展。协会会费的缴纳不应对会员的经济状况产生影响。
第七条:在任何形式的活动中,会员应守时,有事需请假者,应提前向活动负责人
说明,会员在活动中必须服从协会指定的活动负责人的领导。
第八条:会员正常原因退会,应向协会干部说明原因,经会长批准后退会,退会者需
归还会员牌。
第九条:经协会干部讨论、会长批准,协会有权在任何时候暂停、终止或注销会员
资格。
第十条:会员权利:
①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②优先购买本会的会员物品;
③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④对协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意见与合理化建议并要求有关部门答复;
⑤自由退会。
第十一条:会员义务:
①支持正版,不买盗版;
②时刻维护协会内部团结,遵守活动纪律;
③友善对待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健迷;
④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每年至少一次以上;
⑤积极支持并参与协会的建设;
⑥会员联络方式如有变更需自行与本会负责人联系.
第十二条:未经许可,任何会员不得以协会名义从事不正当活动,或做出有损协会名誉
的其他行为。情节严重者,经干部讨论、会长批准,协会有权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健迷协会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阳光摆渡圣者——广西周华健歌迷协会 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