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摆渡灌水者必读】
一旦在本版发帖,将视为已经认真看过此帖。
前言
1 这个世界上本没有BBS,无聊的人多了,也就有了BBS;BBS本没有水区,灌水的人多了,也就有了水区;
水区本没有灌水法,什么水都灌的人多了,也就有了此法:)(还真是无聊,无规矩不成方圆一句不就得了?)!
2 为进一步加强水友的灌水意识,推动灌水水平再上新台阶,也为使治水工作有法可依,根据上级要求,制定本法。
3 本法为水漫新山灌水法1.0版,有待更新,欢迎大家给出修订建议。
总则
总则是严禁行为,对于犯禁的帖子,管理人员直接删帖,而不需要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封杀和删除ID。
1 严禁发布反政帖子,谨慎发布敏感文章,禁止发表煽动性质的、歪曲事实的言论。
2 不得在论坛散布淫秽以及边缘文字或图片,不得散布赌博、暴力、血腥、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言论。
关于“色情淫秽贴”的划定请见二楼说明。
3 严禁发布违反国家法律的帖。
详情见二楼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于2000年10月8日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并颁发的。
水区细则
细则是警告行为,对于犯警的帖子,管理人员会依程序删帖:第一次警告+删除,第二次删除+短信息通知,以后直接删除。
1 恶意链接
对于恶意链接
一律删除,严重的将封杀ID。如经版主了解,属于不知情者,给予劝告。
恶意链接:发的链接点击后为相关病毒网站等(如点击后不停的跳出新网页等)。
2 广告帖
A:本论坛禁止发布一切与臝利有关的内容。
包括赢利性质的网站,发展会员下线的网站,赚钱内容的网站广告,网络游戏广告等,一经发现一律删除。
如果一天内同一个ID,
在多个版面发布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帖子,其内容涉及到广告,视为严重广告帖及恶意灌水,一律删除并给予严重警告,禁言一周。
B:个人网页网站不包括上一条所讲内容的不算广告。
C:对于警告无效依然我行我素的情况,将上报管理员酌情处理。
对于广告帖的界定,请见二楼说明。
3 不得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
如漫骂,侮辱攻击他人,包括群体攻击一人,包括公开在论坛里挑起事端,扰乱论坛秩序,版主将与其私下沟通,
帖子删除或关闭.
若无效,将如实上报管理员处理。
4 重复帖
A 不同ID或相同ID发表内容相同的帖子将只保留一个主題,其余
作删除或合并处理
B 回帖内容重复的,只
保留其中一帖,其它的做删除处理.
5 连续三帖没有任何表达意义的文字、表情图片等,将被删贴!
同一个主题帖内连续5个以上回复(同一个意思或意义不连贯或无意义,含5个),
视为恶意灌水,删除帖子,警告,情况严重的将酌情禁言。
警告无效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管理员酌情处理。
连载或不适合在一个帖子内完成的主题可以连续占用多层楼,不适用本条。
6 不得发诅咒帖
诅咒不回贴者如何如何的帖,
将被删除并警告。
7 空白内容的主题帖、回帖
请不要发完全空白或接近空白的主题,回帖也是。如:
只是“......”“路过”“哈哈”等等语气词的主题或回贴,以及"纯引用"或ccccc.......等亳无意义的英文字母
都有可能被删贴,这些程度较轻,
将会酌情删帖。
★ 版主责任
1 自觉遵守水区的各项规章制度,起带头作用;
2 凡事对事不对人,遇事与水友好好沟通,不得滥用私权打击报复;
3 对水友要一视同仁,要人人平等
若对此法有补充或修改建议的,请跟帖说明,非本主题相关话题请不要在此跟帖,否则将被做删帖处理。
良好的灌水环境需要我们大家共同维护!制定了一些必要的规则,请大家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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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海光 于 2009-3-5 08:06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