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邀请香港艺人周华健来常州举办个人演唱会演出的批复
苏文市(外)[2006]175号
关于同意邀请香港艺人周华健来
常州举办个人演唱会演出的批复
南京飞碟演出有限公司:
你公司宁飞演[2006]第1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香港艺人周华健,于2006年10月14日在常州市体育馆(中天钢铁体育馆)举办个人演唱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文化 演出 邀请 批复
抄 送:文化部市场司、省外办、省公安厅、省税务局、
常州市文化局
江苏省文化厅办公室 2006年9月5日印发